七星关区生机镇石海螺BJSKC2014-10号招标公告
七星关区生机镇石海螺BJSKC2014-10号招标公告
BJSKC2014-10号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毕资告(土矿)字〔201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受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七星关分局委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对 七星关区生机镇石海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 采矿权组织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拟出让矿区位于七星关区生机镇生机村,面积0.112平方公里,矿种为建筑用灰岩,开采规模10万吨/年,出让年限:5年。矿区范围由四个拐点圈定,坐标如下(1980西安坐标系):
1、X:*******,Y:********; 2、X:*******,Y:********;
3、X:*******,Y:********; 4、X:*******,Y:********。
开采标高:1600—1550米。
(二)该矿区已委托编制了《矿山地质简测报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四个技术资料。
二、采矿权出让方式价格及年限
1、出让方式:拟委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
2、起始价: 4.5万元;
3、报价增幅:0.2万元。
三、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4.5万元(收款单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贵阳银行毕节分行 ,帐 号:177*****050000418)。
(二)矿山基础设施建设保证金:136.57万元(收款单位:毕节市七星关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收款银行:建设银行毕节桂花支行,账号:********136*****8868)。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法人。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竞买申请书。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竞买申请书。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公告时间: 2014年 3 月 5日8:30 时至2014 年 3月26日16:30时;
报名时间: 2014年 3月 5 日8:30 时至 2014 年 4月 11 日 16:00 时(节假日除外);
挂牌时间: 2014 年 3月 27日 8:30 时至 2014 年4 月 14日11:00 时(节假日除外)。
七、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4 年 4 月 11日 16:00 时(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一)以公司名义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二)以自然人名义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从本人个人账户汇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挂牌人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竞价。
八、竞得人确定方法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高于起始价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前,除网上挂牌截止时报出最高价的竞买人外,有其他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现场竞价申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人自网上挂牌期限截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现场竞价时间、场所等有关事项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付款要求及采矿权的登记办理
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到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指定账户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并与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七星关分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约定期限内未按规定交纳成交价款及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竞得人应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竞得人从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下列资料到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七星关分局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一)《成交确认书》;
(二)《采矿权出让合同》;
(三)经评审通过的《地质简测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
(四)矿山临时用地手续;
(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专户缴存票据影印件(按黔府办发[2007]38号文件规定缴存)。
十、特别约定
(一)本次出让只限于建筑石料灰岩采矿权,矿山开采涉及的用地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二)如因国家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压覆矿区范围时,竞得人必须无条件让出。
(三)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向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七星关分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
(四)竞得人投产(持生产许可证)一年内采矿权不得转让、满一年后若要求将该采矿权转让的须按程序办理。
(五)竞得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活动,接受各级部门监督,并依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切实履行义务。
(六)出让的采矿权有效期5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有效期为准)届满后,出让人将无偿收回采矿权。若矿山未闭坑,竞得人需要延续采矿权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矿山闭坑时,受让人必须按照《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并报相关部门验收。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申请人可于2014年 3月 5 日8:30 时至 2014 年 4月 11 日 16:00 时(节假日除外)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权交易部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后,凭CA数字证书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价方式: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以上(整数倍)增价幅度;
(二)出现以下情况,挂牌人可以终止挂牌程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
1、网络出现意外事故;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终止挂牌程序的。
(三)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也可到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七星关分局咨询(电话:****-*******)。
十三、报价方式
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参与网上挂牌竞价。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口头、电话和传真竞买。
十四、出让价款交纳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综合股
收款银行:中行毕节分行百花支行
账 号:132*****0714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二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魏忠於 刘世运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年 3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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