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被(重新)招标公告

棉被(重新)招标公告

新丰县民政局棉被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新丰县民政局的委托,对新丰县民政局棉被采购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F2014—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民政局棉被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棉被

3000

2.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见“九、公开招标文件,点此下载。”

四、供应商资格:

(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商。

(三)供应商必须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2个月,报名时提交)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不收受现金,供应商须先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帐)入指定银行,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需带有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点此下载);

3、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原件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3月27日15时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B栋五楼大会议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3月27日15时0分

九、公开招标文件公示,*******d2e0.doc">点此下载。

十、开标评标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B栋五楼大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新丰县民政局

邮编:511100          邮编:511100         

户名: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7

银行:韶关市新丰县农信联社城区中心分社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西路23号(纪念碑脚下)

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内容新丰县民政局棉被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需求书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商。(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单位数量1棉被床3000(二)采购项目技术参数需求1.品质:二级棉花,带纯棉被套,符合GB18383-2007国标;2.规格:1.5×2.2米;3.重量:大于或等于8斤(不含被套);4.外观质量:(1)铺棉 铺棉均匀平坦,厚薄一致,手感无棉块。 (2)包边 包边整齐,四边平直,四角方正,无缺花,不塌边。 (3)尺寸偏差,% ±3 。5.内在质量(1)新棉花,不得使用翻新棉花。(2)网纱 面纱 面纱层数 每面两层,横纱、竖纱各一层 ,每10cm范围内竖纱、横纱各不少于20根 ,并纱数量 3根以上的并纱不超过3处,缺纱数量 缺纱不超过2% ;筋纱,每面竖筋等距离分配不少于10道(垫胎5道),左右筋各不少15道(垫胎13道),成菱形 ,筋纱用纱根数 竖筋、斜筋每道用纱不少于2根。 (3)研磨率,% ≥80 。6. 标识: 产品外包装应至少标明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级、成份含量、重量、规格尺寸等。7.要求:被套和棉胎可分开,被套能拆洗。三、采购项目商务需求(一)供货要求: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供货。(二)质量保证及相关要求1、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具有县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2、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参数和性能相一致,并确保其完整。(三)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1、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棉被为单独包装(防水),印红色“新丰县民政局救灾棉被”字样(有一定弧度,每个字5公分大小)。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本县各镇。2、中标人负责将设备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采购人负责。5、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四)完工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五)售后服务1、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并提供相关证照,如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2、投标人至少提供为期1年的质保期,质保期自采购人签署验收证书之日起计。(六)投标报价要求1、报价书上主要材料设备无技术参数、品牌、厂家、型号规格的,报价一概无效。2、报价总价包含设备、设备运输、设备安装、税收及验收、保修等相关费用。3、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在新丰县交货的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方应按要求填写产品或费用报价,并写明投标产品或费用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4、投标人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金额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七)验收要求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八)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95﹪,余款1年后付清。。四、投标要求: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棉被样品件,样品上注明“棉被样品”。并保证供货与样品无偏差。按要求提供样品一份,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新丰县民政局2014年3月5日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新丰县民政局。2.2 “监管部门”是指:新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如下:服费     务    类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备注100以下1.5%1.5%1.0%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1)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的形式支付。户名: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帐号:****************7银行:韶关市新丰县农信联社城区中心分社本项目按货物招标收取中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书2) 采购项目内容3) 投标人须知4) 合同书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 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方基本情况表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售后服务计划15.2投标货物的数量规格、器材规格、品牌、交货期说明15.3投标价格表15.4产品质量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及技术力量的情况简介;15.5各种材料小样(含五金配件)、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资料。15.6其它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文件。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缴款时间:2014年3月21日上午12:00前,缴款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人民币,缴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收取。缴款人必须使用投标单位所在地开户银行的账户及名称转账到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现金汇票、汇票等交款方式(含不接受现金转入指定账户的转账方式),并请注明“事由:(采购编号)保证金”,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银行盖章的银行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退还保证金帐户必须与实际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退还。户名: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帐号:****************7银行:韶关市新丰县农信联社城区中心分社16.3保证金退还(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递交本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5没收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适用情形(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放弃其报价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5)在评审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审结果;(6)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7)签订合同后,无法如期履行合同及报价承诺的;(8)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7. 投标的截止期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4年3月27日15时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和副本5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21. 开标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 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 投标的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 授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第一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3中标人确定后,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没有任何质疑时,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及默认为落标,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对中标与落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重新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重新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有异议且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第一中标候选人作废标处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依此类推。六、质疑28.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一)质疑处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二)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和“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质疑应有具体的事项及事实根据。(三)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传真件、邮寄件恕不受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和质疑的,均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分别按答疑程序和质疑程序处理,逾期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质疑。(四)供应商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提出质疑的应是直接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2、提供质疑的项目名称及其采购编号、质疑供应商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质疑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或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3、有质疑的具体事项、请求及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条款内容。4、质疑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5、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五)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办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2、先与质疑供应商进行沟通,以消除因误解或对采购规则、程序的不了解而引起的质疑。如供应商对沟通情况满意,撤回了质疑,质疑处理程序终止。3、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质疑人,质疑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否则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需经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实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5、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六)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在质疑处理期限内,不得同时向其他部门提起同一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已就同一事项提起投诉、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质疑程序终止。(七)采购单位、评标专家和相关供应商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证明材料。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八)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视情节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并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或其他处罚: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2、假冒他人名义进行质疑的;3、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九)提出质疑的当事人应当慎重对待质疑,提高质疑的成功率,不得无理取闹。对于无效质疑达三次以上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为不良记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9. 合同的订立29.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 合同的履行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3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31.1知识产权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1.2纪律与保密事项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报价价格、报价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报价无效。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供应商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1.3关于关联企业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1.4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二)经认定属于恶性报价行为;(三)工程(货物、服务)在竣工或安装调试后无法通过质量验收;(四)在工程(货物、服务)保修期内非无法抗力因素或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2.评标方法该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产品质量、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在招标过程中评委如对投标文件存有疑义或者投标文件内表达模糊的地方,如需投标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则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3.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1.资格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序号评审内容供应商A供应商B供应商C1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3保证金是否足额提交4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5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6投标报价是否完整合理7投标人是否接受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复核修正8样品是否符合采购需求结论注:评委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为不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技术、商务、价格评审。(二)比较与评价1、价格评价(45分)(1)、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扣除)】×45(2)、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2、技术评价(40分);3、商务评价(15分);4、综合评分的计算(1).综合评分=价格评分+技术评价 商务评价(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原则进行统计,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服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服务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第二名为候补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4.评标具体方案分部 名称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得分1、价格评分 (45分)1.1投标报价(45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扣除)】×45,价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技术评分 (40分)2.1检查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2分)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2分。齐全2分;基本齐全1分;不齐全0分。2.2技术要求(4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满足或符合本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满分4分。其中: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2.3履约进度(2分)根据投标人的供货进度计划方案的可操作性及详细程度进行评分优2分;良1-1.5分;差0.5分。2.4具有县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2分)有2分,无0分。2.5样品(30分)(1)品质(5分):二级棉花,2分(质量检测报告,1分;目测1分);带纯棉被套,3分。(2)规格(5分):1.5×2.2米,%, ±3;正偏离5分,响应4分,负偏离3-2分。(3)重量(5分): 8斤,% ±3;正偏离5分,响应4分,负偏离3-2分。(4)外观质量(4分):①铺棉,铺棉均匀平坦,厚薄一致,手感无棉块;1.5分 ,每一小点不符合要求扣0.5分。②包边,包边整齐,四边平直,四角方正,无缺花,不塌边。2.5分,每一小点不符合要求扣0.5分。(5)内在质量(6分)①新棉花,不得使用翻新棉花;1分②网纱 面纱(4分)a.面纱层数 每面两层,横纱、竖纱各一层 ,每10cm范围内竖纱、横纱各不少于20根 ,并纱数量 3根以上的并纱不超过3处,缺纱数量 缺纱不超过2% ;2分,每一小点不符合要求扣0.5分。b.筋纱,每面竖筋等距离分配不少于10道(垫胎5道),左右筋各不少15道(垫胎13道),成菱形 ,筋纱用纱根数 竖筋、斜筋每道用纱不少于2根。2分,每一小点不符合要求扣0.5分。③研磨率,% ≥80 。据目测进行评分,1分。(6) 标识(3分): 产品外包装应至少标明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级、成份含量、重量、规格尺寸等, 每一小点不符合要求扣0.5分。(7)要求(2分):被套和棉胎可分开,被套能拆洗。3、商务评分 (15分)3.1商务需求响应程度(2分)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需求条款,一条不响应扣1分,扣完2分为止。3.2供应商业绩(8分)根据投标人完成同类项目成功业绩进行综合评分,每一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业绩认定以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的项目为准,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和用户评价证明原件,未能同时提供上述两项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不得分。)3.3售后服务方案及供货承诺(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评分,(1)售后服务方案2分,优得2分;较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没有售后服务方案的,计0分;(2)供货承诺5分,本项目验收时将会抽取10%进行验收,投标人承诺:保证所提供的棉被无黑心棉、无翻造、混纺,质地均匀的得3分,没有承诺或承诺不足、模糊的不得分。总分总分=投标价格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35. 无效投标的认定(一)报价不确定或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的;(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有重大偏离的;(三)评审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四)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中心中心、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五)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六)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七)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八)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人签字的;(九)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属于无效投标情形的。36.废标条件及处理出现下列情况将作废标处理:(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7.有效投标人的计算:(一)供应商家数的计算。如果有多家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全部产品均以相同品牌相同型号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有效投标人计算,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有效投标人;如果有多家通过初审的供应商仅部分产品以相同品牌相同型号或同品牌不同型号参加投标的,以实际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计算有效投标人。(二)关系投标人限制。同一法人的多家公司应作为一个有效投标人计算。存在相互投资、控股情况的多家公司也应作为一个有效投标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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