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khjs招标2021-022号)

招标公告(编号:khjs招标2021-022号)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khjs招标2021-022号

为规范分包管理,现招标人闽侯县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马尾区地块项目扩大劳务分包+工程辅材供货进行招标,现欢迎招标人劳务分包单位名录库内的施工劳务单位前来提交投标文件。具体项目概况、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等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快安上德村。

1.2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11983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住用地(社会租赁住房项目),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且不超过3000平方米;建筑限高:60米以下(含60米),住宅建筑同时满足18米以上,具体以规划部门最终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为准。

1.3 招标内容:

1.3.1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所包含的除招标人其他专业分包工程外剩余的全部劳务施工内容,除甲供主材、甲供设备以及招标人其他专业分包范围之外其他非主体材料、设备和辅材的采购供应,以及整个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实施。

1.3.2招标人其他专业分包工程指:

①桩基和基坑支护工程(机械、人工及辅材专业分包);

②消防工程(含通风);

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④绿化工程(不含种植土,种植土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⑤防水和保温工程;

⑥门窗工程(指防火门、防盗门、内外窗、人防门采购及安装);

⑦ 土石方工程;

⑧ 模板及脚手架工程;

⑨ 施工垂直运输设备租赁;

⑩ 外墙真石漆(含外墙涂料)工程。

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调整、增加专业分包工程内容及范围。

1.3.3招标人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的内容:

①甲供材料为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管桩、电缆电线、加气砖、给排水管材、面砖、配电箱等主材,招标人采购供应量不超过经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材料汇总表内对应的材料量,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调整甲供主材的种类及范围。

②甲供设备为电梯(含安装)、水箱(含安装)、水泵(含安装),招标人采购供应量不超过经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材料汇总表内对应的数量,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调整、增加甲供设备的种类及范围。

③ 中标人负责除甲供主材、甲供设备以及招标人其他专业分包范围之外其他非主体材料、设备和辅材的采购,数量不超过经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材料汇总表内对应的数量,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1.4 工期要求:

合同总工期750个日历天,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计,至项目综合验收通过。

1.5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为招标人劳务分包单位名录库内的施工劳务单位。

⑵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⑷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2.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只有全部满足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1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到招标人项目管理部领取有关资料。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

招标人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若招标人竞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此外中标候选人应于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再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112 15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三环路盛辉车辆检测站内东山丽园配套房101—401层会议室;投标资料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1月12日 下午14点15分;

5.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5:00时

5.3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三环路盛辉车辆检测站内东山丽园配套房101—401一层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控制价:以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总包工程预算文件(下浮前,含包干费用)为基数,本分包工程招标控制价=总包工程预算总价(下浮前,含包干费用)-甲供主材预算价款(下浮前,含对应的利润、管理费及13%税费,不含对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甲供设备预算价款(下浮前,含对应的利润(安装)、管理费(安装)及13%税费,不含对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甲方其他专业分包工程预算价款(下浮前,不含对应安全文明施工费)-总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预算价×10%-暂列金-暂估价。

7.合同形式:单价合同,以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本工程预算文件为依据。

8.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应在2021年11月12日 下午14点00分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马尾区地块劳务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上述内容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

公司名称:闽侯县榕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63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8.2履约担保:人民币叁佰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9.投标资料组成:

①投标函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授权委托书。

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州市坤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fz-khjf.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三环路盛辉车辆检测站内东山丽园配套房101—401

电 话:****-******** 联系人:吴工

投 标 函

闽侯县榕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拟竞买的位于福州市马尾区地块项目扩大劳务分包+工程辅材供货招标的全部条件、要求和规定,对施工现场条件已做充分了解,愿按贵司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该分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确保贵方项目在贵方书面通知我方进场之日起计,在75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综合验收。

2.我方承诺不修改、撤销该投标函。

3. 我方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元)。

4.我方已充分了解和接受贵方分包合同条款、贵方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的内容以及贵方另行专业分包工程内容。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和接受建设单位与贵方签订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贵方的义务、责任及违约条款内容,凡涉及本分包范围的,均视为劳务分包人的义务和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6.我方已充分了解和接受,在贵方监督下,劳务分包人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管理,包括按照建设单位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负责整个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和措施保证,承担整个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一切责任。

7.我方已充分了解、接受贵方包括工程款支付条件、违约处理等内容在内的合同约定。

8.一旦我方中标:

8.1 我方承诺以现金方式向贵方递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元)。

8.2我方确保贵方实现合同规定的利润目标值。

8.3 我方承诺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8.4 因我方原因(包括我方督促其他专业分包不力)造成逾期完工或逾期完成项目综合验收,每逾期一个日历天承担违约金20000元。

投标人:(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备注:1.本投标函除签章外,应加盖骑缝章;

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若有)

本人(姓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该代理人根据授权在贵方拟竞买的位于福州市马尾区地块项目扩大劳务分包+工程辅材供货投标活动中,以我方名义签署的与该投标有关文件以及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的代理人手机号码:

部门:职务: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