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的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的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的养护服务 SZCH2014-Y-G-004
[2014-3-6 17:55:51至2014-3-28 14:00:00]
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的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苏州工业园区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的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CH2014-Y-G-004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的养护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养护期限:暂定2014年3月1日--2016年2月29日(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养护期2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4.1投标单位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

4.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设立固定办事处,如已有园区范围内固定办事处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投标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售出后概不退回

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

汇款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账号:***-********-46)

保证金缴纳及查询电话:(0512)******** 钱会计

报名咨询电话:(0512)******** 陈梦迪

报名时须携带如下材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报名时请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向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附件的电子文档。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3月28日下午13:30-14:00整

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3月28日下午14:00整

接收地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楼

投标开标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

接收人:苏州市公证处

七、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3月28日下午14:00整

开标地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楼

投标开标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虹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邮政编码:21500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联 系 人:朱晓华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标号:SZCH2014-Y-G-004采购单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内容: 苏州工业园区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的养护服务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三月 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苏州工业园区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的养护服务2投标有效期为六十天(日历日)3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苏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4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4年3月12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电话:****-********;传真:****-********;联系人:刘虹),投标答疑书面答复时间: 2013年3月12日下午4:30以前。5投标文件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三份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3月28日下午13:30-14:00地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8 日下午14:008开标时间:2014年3月28日下午14:00地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9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25%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0.8%)×0.611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管电话:0512-******** 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1第四章 招标书36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47第六章 评分标准53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苏州工业园区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的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招标编号:SZCH2014-Y-G-004招标内容 标的物名称:苏州工业园区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的养护服务养护期限:暂定2014年3月1日--2016年2月29日(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养护期2年)。养护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书》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售出后概不退回售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汇款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账号:***-********-46)保证金缴纳及查询电话:(0512)********钱会计报名咨询电话:(0512)******** 陈梦迪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1、投标单位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单位请携带移动存储设备于报名时领取相关电子文档。开标信息投标时间: 2014年3月28日下午13:30-14:00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8日下午14:00开标时间:2014年3月28日下午14:00投标开标地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开标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采购单位名称: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联 系 人:朱晓华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电话: (0512)65161799传真: (0512)65262733邮政编码:215007联 系 人: 刘虹苏州工业园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和释义1. 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2. 词语释义2.1招标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采购单位或招标采购单位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2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3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4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5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6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7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8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B 投标人3. 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4.1投标单位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4.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设立固定办事处,如已有园区范围内固定办事处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3投标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5. 投标人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6. 投标费用 6.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C 招标文件的说明8. 招标文件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 3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招标采购单位处购买获得的,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 招标文件的澄清9.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迟于前附表规定时间提交的疑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9.2 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提疑时间前使招标采购单位收到。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问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10. 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文件为准。11. 投标答疑11.1 投标人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11.2勘察现场:11.2.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1.2.2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2.3 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2.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1.3投标答疑包括招标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D 投标文件说明12. 提示与要求12.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14. 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14.1.1投标函; 14.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4.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4.1.4投标报价明细表;14.2 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14.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14.2.2 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14.2.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4.2.4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4.2.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2.6 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2.7 投标人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4.2.8《技术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第三章);14.2.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设施养护方案(主要是指为路灯、景观灯、显示屏、楼宇泛光照明、公交站台用电设施、罗马旗养护等服务提供相关的维护保养方案,包括日常维护、应急抢修、设施清洗及日常配合响应、设施定期检测等基本工作); 14.2.1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为损坏恢复方案(对管理范围内的照明设施的人为损坏的处置以及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根据损坏的种类及危害性,分别提供相应的处置方案);14.2.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方案(主要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和发生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各项紧急预案)14.2.12本项目所需的车辆、设备、工具等的保养、维修、使用方案;14.2.1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内部管理方案、中标期间人员配备方案、中标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14.2.14《公司人员情况介绍》、《公司拥有专用车辆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14.2.15《2011年至2014年1月底已完成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项目一览表》、《2011年至2014年1月底已完成的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养护灯盏数总数量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14.2.16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4.2.16.1银行资信证明;14.2.16.2最近2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 14.2.16.3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4.2.16.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4.1.1—14.2.14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2、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投标价格。 14.3 投标文件由14.1、14.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4.4 投标单位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投标授权资料,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14.4.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4.4.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14.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4.4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上述14.4款资料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制作装订外,另行复印一份并单独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该项资料的齐全与否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判定因素,但可能会影响到投标单位评分。1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书一、二应分别打印页码、编制目录,并将目录装订在投标书的前页。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养护工具和养护车辆等相关机械设备使用费、以及在养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开标一览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该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方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6.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6.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 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的名义,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采购单位将仅对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开据“投标保证金收据”。17.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苏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查询电话:0512-********钱会计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17.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17.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采购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17.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7.5.2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17.5.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5.4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7.5.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6 中标人如有17.5条款所述情形,招标采购单位仍有权按相关法规的规定选择下列条款之一执行:17.6.1要求中标人按照其投标文件继续履行;17.6.2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 1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拒绝。19.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E. 投标文件的递交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0.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含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若本项目划分标采购)、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1. 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21.2招标采购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21.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采购单位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采购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撤销投标的,原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退还。22.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2.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F. 开标和评标23. 开标23.1招标采购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3.2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3.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3.4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采购单位将做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4.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4.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24.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4.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4.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24.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4.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5. 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5.3在评标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 对投标文件初审26.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拒绝:26.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1.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1.8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6.1.9 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服务的内容、服务期限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5.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26.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5.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7. 投标的澄清27.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采购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7.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7.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8.废标28.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 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9.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9.2.1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9.2.2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9.3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29.4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信誉):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G、授予合同30. 中标单位的确认30.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采购单位的委托向招标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3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0.3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1. 合同授予标准31.1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32. 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3招标采购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3. 合同的签订33.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H、其他事项34. 履约保证金34.1中标的投标人应采用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34.2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通过招标人财务部交至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户:苏州工业园区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农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34.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方回收管理权完毕四十天内退回乙方。35. 中标服务费35.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按其中标总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5.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采购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6. 监督和公证36.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2招标采购单位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7.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2、投标函投标函: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养护工具和养护车辆等相关机械设备使用费、以及在养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六十天。5、我们愿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11、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2、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养护期限备注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养护工具和养护车辆等相关机械设备使用费、以及在养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报价金额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投标报价精确到元。4、投标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一)4.1《2014-2016年园区照明设施养护投标报价表》4.2《路灯照明设施养护报价表》4.3《景观灯养护报价表》4.4《广告旗与广告看板更换报价明细表》4.5《三遥控制系统备件更换报价明细表》注:1、投标单价为固定单价,投标单价应包含养护该部分设施及其附属设备(如电缆、路灯及景观灯控制系统等)所需的全部费用。2、报价金额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投标报价精确到元。3、报价明细表须刻制成光盘,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4、光盘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5、技术要求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单位名称(盖章):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要求投标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单位名称(盖章):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7、养护计划方案提示: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及灯具的具体情况编写公司中标后拟采取的养护方案,包括设施(路灯、景观灯、显示屏、楼宇泛光、公交站台用电设施、罗马旗等)养护方案、人为损坏恢复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养护所需设备使用及保养维修方案、内部管理方案、养护期间人员配备方案、场地安排、养护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以及遇重大、紧急事项的应急措施等。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8、公司人员情况介绍8.1公司拥有中高级职称人员名单表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职称备注12345……注: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中标后备查。8.2担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介绍表姓  名出生年月性 别籍 贯身份证号码职称联系电话从事灯具养护工作时间:自2011年至2014年1月底完成过的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或完成时间为准,须写明项目甲方名称、项目名称等)1、2、……(本页不够填写,可另附纸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类似业绩是指主持过单项路灯或景观灯养护项目合同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年或以上,单项路灯或景观灯工程项目合同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2、需提供2013年1-12月份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中标后备查。 8.3为本次项目配备的养护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中的岗位1234……注:需提供以上人员2013年1-12月份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不低于70%,原件中标后备查。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9、2011年至2014年1月底已完成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合计注:近三年已完成的工程项目是指:2011年至2014年1月底(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单项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或以上的路灯或景观灯工程项目,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中标后备查。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10、2011年至2014年1月底已完成的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养护灯盏数总数量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养护范围合同期合同金额(万元)灯盏数量备注12345…合计注:养护项目灯盏数是指2011年至2014年1月底(以完成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灯盏数之总和的排名,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中标后备查。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11、公司拥有专用车辆一览表公司拥有专用车辆一览表序号车辆名称型号单位数量性质(自有/租赁)备注12345…注:投标人须附车辆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如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的正、副本、保险单据、年检依据等,若投标人提供的是车辆租赁协议,还须提供租赁车辆的购置发票或车辆行驶证的正、副本、保险单据、年检依据等权属证明复印件,原件中标后备查。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12、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13年万元实现利润2013年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是否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四章 招标书招 标 书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苏州工业园区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CH2014-Y-G-004号二、标段的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仅为一个标段。三、养护内容及要求:(一)总述1、投标单位的硬件配置要求:1.1养护配备基本情况表车辆A:14米以上(含14米)高空作业车8辆;B:5吨货车2辆;C:5吨汽吊1辆;人员A.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B:建造师2名,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且具备安全生产合格证(B类);C:养护人员中配备电工80人以上,持证上岗率达100%;每个作业班组均需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总数不少于8人。D:从事高空作业等特种专业的人员应具备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总数不少于4人。备注:其中B项建造师一人为路灯技术负责人,另一人为景观灯负责人。养护人员中须配备一资料管理员,负责养护资料的整理以及与采购单位的资料沟通(可以为非电工人员)。工具包括发电机、电焊机、切割机、电缆故障检测仪等等1.2需提供以上车辆相应的行驶证正副本、保险单据、年检依据、人员资质(如建造师、电工)证书等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中标后备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有车辆均只用于本项目。中标后,所有用于本项目的车辆均需统一安装GPS,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3需提供以上人员2013年1-12月份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及建造师必须缴纳社保,其余人员的社保缴纳率不低于70%,所有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中标后备查。1.4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养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1.5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得到采购单位同意。1.6中标单位的养护人员须具有相对稳定性。2、对投标单位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2.1投标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资料。2.2投标单位和个人不得用采购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一切商业活动,只能用于进行设施维护使用。2.3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单位交回所有由采购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3、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中标人员生活、休息及材料堆放用房,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包括苏州市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如目前无场地的单位则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落实,并向采购方提供场地证明材料,不提供者采购方有权终止与其的合同。具体事项须在投标方案中详细说明。4、投标人应为参与本项目的企业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向采购方提供证明文件,不提供者采购方有权终止与其的合同。第一次养护费用结算时向采购单位提供购买保险的证明材料,若因为中标单位未及时购买意外伤害险而在此期间中标单位人员造成任何人员伤亡事故,采购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中标单位养护人员在养护期间因正常养护或采购方派遣的委托工程任务内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事故,采购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6、中标后需为本项目配备城管PDA2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二)照明设施部分1、对投标单位养护的基本要求:1.1各类路灯、景观灯设施应根据类别、等级和技术级别进行养护。1.2中标单位应分别建立路灯、景观灯养护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养护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照明设施主要技术资料、养护技术文件、巡检台帐、维修记录、管线敷设情况、设施更改等相关资料。 (2)养护档案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实行电子化。(3)以上资料必须于次月5日前装订成册后交于甲方,并作为月度考核付款的必备依据,无资料无进度款。1.3所有照明设施完好率须达到95%以上,路灯亮灯率须达到98.6%以上,景观灯亮灯率须达到95%以上。采购方每月对养护区域内部分路段的照明设施进行抽查,根据所检查路段的亮灯情况来计算照明设施的亮灯率。1.4 养护维修中使用的材料、元器件等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养护作业应不断提高技术装备率和动力装备率,养护维修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养护维修所用灯具、镇流器等主要材料在进场时需进行报验,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在养护工程中。1.5照明养护作业应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作业区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灯等,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并减少对交通的干扰,对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须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确保交通秩序安全运行,养护作业必须文明,做到工完、料清、场清。 1.6 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接受采购单位的考核监督,考核表作为养护结算费用的依据,考核表见附件。2、对中标单位的养护职责要求:2.1分别制定路灯、景观灯养护计划,合理的做好养护工作。 2.2配合园区照明公司的各项活动保障任务。2.3涉及到照明设施的拆除及迁移应积极配合。2.4 对采购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2.5 养护作业结束后,须保持现场的整洁。 2.6中标单位须根据园区气候及区域的重要性等实际情况做出路灯、景观灯年度清洁计划表经同意后按计划表执行。以保持灯具的干净、整洁。2.7对照明设施上所涂写的城市牛皮癣应及时处理。2.8 发生偷盗后中标单位应首先对现场作临时应及处理并在次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上报,每月以20号为节点作好当月的报案记录一并上交采购单位。2.9 及时修复、更换有故障的照明设施。养护期间出现的故障须无条件及时修复。属于工程质保期内出现的配件更换问题由该工程原施工方承担,或依据采购方出具的委托单进行采购修复,每6个月汇总审计后支付给中标单位。工程质保期外出现的配件更换(除本条8.4款所述原因外)均应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树木生长致使米泡灯缠绕的长度无余量时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该线路松弛,无法松弛线路的中标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负责采购相同规格与数量的米泡灯予以更换,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每年至少对米泡灯线路及环扣松弛调整一次。本条款须在投标文件中特别响应并说明。2.10除常规灯具及配件外,中标单位须统计养护范围内非标景观灯具的种类并采购每个种类不少于10套作为备件(包括整灯),以备在突发情况下及时抢修。采购的备件应做到及时(采购方有权利定期检查非标灯具库存情况,作为考核附加依据),出现非标灯具故障时须在3日内修复(本条款须在投标文件中特别响应并说明)。2.11对于金鸡湖内岛上的景观灯养护,须自行安排与解决上、下岛的交通问题。在重大活动中须提前安排人员上岛值班。2.12 配合甲方,合同期内每年更换三遥控制箱控制板电池100粒,电池由甲方提供。2.13本次养护的工作内容应包括园区范围内从路灯、景观灯计控箱至照明灯具末端内的所有设施。3、对中标单位的巡视要求:3.1 中标单位须分别制定路灯、景观灯巡视计划表。3.2 中标单位须分别建立路灯、景观灯较健全的巡视制度、巡视台帐,落实责任人。3.3 中标单位须每周一上交上周的巡视台帐(成册)3.4 中标单位必须每天派维护人员进行巡视,形成日巡视制度,在重大活动期间,重要地段必须有人员蹲守,同时应配备相关人员在活动路线内不间断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4、对中标单位的定期检测要求: 4.1定期检测是按规定周期对照明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定期检测,应系统掌握设施基本运行数据及状态。4.2中标单位应针对不同的设施制定详细的检测及实施方案(包括检测周期、检测项目、检测用设备等),每次检测的数据须记录备案。 4.3定期检测应由专职工程技术人员或实践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5、对中标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5.1 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5.2 中标单位在现场施工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5.3 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5.4 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5 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制定周密的施工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2) 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反光标识的着装、佩带胸卡及安全帽。 (3) 检查施工信号灯是否正常、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合理。(4) 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应在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上设置明显的反光导向警示标志。(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6、其他6.1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收养护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路灯及景观照明工程。6.2新建路灯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经竣工验收后即移交中标单位养护。6.3由于不可抗力或偷盗、恶劣天气、人为破坏等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单位承担主材费,中标单位承担人工及辅材费对破坏设施进行恢复,费用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每半年结算一次。6.4有零星的自然损坏、风化、老化等所发生的费用全由中标单位承担。6.5投标人应对路灯、景观灯养护分别报价,采购单位将对路灯、景观灯分别进行考核,考核表见附件。6.6本项目为单价包干,每月的养护费用按照该月实际发生的养护工作量来进行计算。6.7养护期间新增养护项目的单价按照以下方法确定:6.7.1本次采购清单中有相同子目单价的,按清单中子目单价结算;6.7.2本次采购清单中有相近或相似的子目单价,则以该单价作为参考进行换算;6.7.3本次采购清单中无相同或相似单价的,则套用2003年发布施行的《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依据苏州市有关文件等计算项目单价并按以下要求进行下浮作为结算单价。除材料组成进行必要的换算外,其余定额中涉及的人工与机械费用均不进行调差。路灯养护新增单价:竣工验收后1年内的下浮50%,1年以上的下浮15%;景观灯养护新增单价:竣工验收后1年内的下浮60%,3年内的下浮20%。6.8养护期内新增的养护工作量每6个月汇总一次,由采购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按照审定价并结合每月考核得分进行结算。7、养护时间:2014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养护期2年)。(三)沪宁高速园区出口电子显示屏1、养护期为2014年3月1日-2016年2月29日,养护期2年。2、养护单位全面负责显示屏的日常定期维护,每2周定期现场维护一次,并建立维护档案报采购方。包括:⑴屏体的运行方式与配合显示模式更改的全面测试调试。⑵显示屏内、外部除尘,清洁屏体发光单元表面以及主机房的维护保养。⑶更换老化的驱动线路、信号线、传输线及连接件单元。⑷开关电源保养,必要时更换电源。⑸控制系统的检查与维护。⑹供电线路检查,确保可靠接地,保持控制房通风;2、平时客户叫修次数不限,叫修反应时间为3小时到场;3、显示屏项目内容有改动或变更时,养护单位提供及时的咨询和服务;4、提供17寸CRT显示器一台用于显示屏控制系统;5、维护以及更换控制房损坏的风扇;6、LED显示单元自然损坏、电脑主机出现自然损坏或事故损坏由招标单位负责;7、因保养不到位(短路、过热等)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养护单位负责更换; 8、显示屏系统框架结构、基础、支撑以及外观等需要维修、更换时(包括油漆、外观更换、支撑加固等),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费用由采购单位负责;9、配合园区重大活动、对显示屏显示内容做调整更改。若在合同维护期间,显示屏进行大修而暂停维护工作,待大屏修复后,相应延长合同的维护保养期限。10、应急维修除每月度的正常维修外,若显示屏临时出现故障,中标单位应承诺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排除故障,确保LED屏的正常运行。对于因总电源跳电而导致的LED屏关闭现象不在此约束范围内,总电源指屏体外200米处的路灯配电箱电源和其上游供电电源。采购方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查明跳电原因以避免内部严重结露损坏部件,中标单位按采购方要求配合,以便及时恢复供电。11、每月按照考核得分进行支付。(四)楼宇泛光照明设施养护1、中标单位须制定巡视计划表。2、 中标单位须建立较健全的巡视制度、巡视台帐,落实责任人。3、 中标单位须每周一上交上周的巡视台帐(成册)4、 中标单位必须每天派维护人员进行巡视,形成日巡视制度,在重大活动期间,重要地段必须有人员蹲守,同时应配备相关人员在活动路线内不间断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5对中标单位的定期检测要求: 5.1定期检测是按规定周期对照明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定期检测,应系统掌握设施基本运行数据及状态。5.2中标单位应针对不同的设施制定详细的检测及实施方案(包括检测周期、检测项目、检测用设备等),每次检测的数据须记录备案。 5.3定期检测应由专职工程技术人员或实践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6、对中标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6.1 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6.2 中标单位在现场施工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6.3 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6.4 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7、在养护过程中,中标单位应于与小区物业和居民保持良好文明沟通,如果因野蛮作业或沟通不当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发现一次在当月的养护费用中扣除2000元。8、养护范围包括:高尔夫花园:1幢、2幢、8幢、15幢、21幢、28幢;橄榄湾花园:1幢、2幢、5幢、6幢、8幢、10~12幢;和乔丽晶:5幢、6幢;加城湖滨:1幢、3幢、5幢、7幢;中天湖畔:1幢~12幢 ;名湖园:17幢、18幢、19幢、20幢、21幢、23幢、24幢。以上楼宇的全部亮化设施含低压配电线路。(五)公交站台用电设施养护1、养护期为2014年3月1日-2016年2月29日,养护期2年。2、中标单位全面负责公交站台的用电设施日常定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站台配电箱、灯箱式站名牌(发光字)、站台广告灯箱以及配套的电源及电缆。3、中标单位对公交站台用电设施的日常养护参照路灯、景观灯的养护技术规范执行,并定期检测配电系统的漏电保护开关及接地电阻,形成书面检测记录定期上报;对于易老化设施如发光字,须做好养护年限及维修更换记录和建议,交采购方审阅。4、中标单位需配备专职的巡视人员及车辆,定期巡视检查站台设施情况,按采购方要求做好管理台帐,定期上报;对于站台易损设施,如发光字光源及外壳、站台广告灯箱玻璃等,中标单位需备好备品备件,如发生损坏缺失,无论是否养护过失,原则上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予以修复。5、当采购方发出站台用电设施拆除或迁移、发光字更名或更新要求时,中标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实施,不得推诿。6、养护范围:园区范围内的所有约300个公交站台的配电线路设施以及站台亮化(包含150个新改造站点)。本项养护费用包干,公交站台增加养护费用不调整。支付时,结合当月的考核得分计算支付。(六)罗马旗养护1、养护期为2014年3月1日-2016年2月29日,养护期2年。1、根据管理单位的要求及园区罗马广告旗设施实际状况安排日常巡视、养护工作。2、每天安排专职养护人员对整个养护区内的罗马广告旗设施按照园区的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有计划的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3、对破损的罗马广告旗设施进行及时整修或更换;对罗马广告旗设施的抱箍固定的松紧及旗面的松紧度情况进行检查和紧固;4、对影响罗马广告旗设施正常发布的外来故障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罗马广告旗设施发布正常。5、罗马广告旗设施迁移、拆除工作,积极配合业主进行现场移位或拆除。6、对恶劣天气造成罗马广告旗破损的,根据天气情况针对性的预先处理好一些可以预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先拆除并及时汇报管理单位。7、针对园区重大活动多的特点,积极配合管理单位,提前对罗马广告旗进行重点检查、巡视,活动当天安排抢修值班并在活动经过路线上进行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在日常巡视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后及时将处理情况汇报管理单位并做好相关记录。9、交通事故损坏路灯后及时对罗马广告旗设施进行拆除,以免造成其他抢修的正常进行。10、对于养护期内新增加的罗马广告旗设施,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收管理,并不得提出养护费用的增加。(七)路灯标贴1、技术要求材质: 3M 7年工程级反光膜。工艺:采用膜贴膜技术:在3M白色底膜上粘贴3M蓝色反光膜,蓝色反光膜字型采用雕刻镂空尺寸:设计为椭圆状,规格为105MM*170MM;详见附件图纸。2、安装要求:按业主要求分批制作及现场粘贴。将路灯杆需要张贴处用用酒精等有机溶剂清洗。标贴张贴位置应垂直道路中心线,并保证竖直,同一条道路的张贴高度应一致,中心高度离地2.0米。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对指定路灯灯杆均进行标贴的制作和张贴,费用包干。(七)三遥控制系统备件更换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报价清单。采购及安装时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分批次进行。(八)广告旗和广告看板更换1、广告旗报价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单价包干,按照实际拆装数量进行结算。中标单位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对广告旗进行拆装,单次拆装包括但不限于单双面。单拆、单装或单次同时拆装均算作一次拆装。安装速度不少于200杆/天。2、广告看板报价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单价包干,按照实际拆装数量进行结算。单拆、单装或单次同时拆装均算作一次拆装。安装速度不少于50面/天。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养护方案。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人可对一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报价(本次项目仅为一个标段),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养护工具和养护车辆等相关机械设备使用费、以及在养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4、投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由于投标人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养护要求及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由采购方验收通过。6、在养护过程中,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办法作出修改,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7、对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器件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处理,符合环保要求。8、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1)养护费用(景观灯养护、路灯养护、楼宇泛光照明养护、公交站台用电设施养护、罗马旗养护、现代大道显示屏养护)?每月养护费用根据当月实际发生的养护工作量进行计算?每月实际支付的养护费=月养护费用×当月考核得分的百分比?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当月合同价款在次月25日前中标单位结算。(2)路灯标贴合同结束后一次性支付。(3)三遥控制系统备件更换产品到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该批次的货款。(4)其他工程费用(广告旗与广告看板更换、路灯新增工程量、景观灯新增工程量、抢修项目等)每半年结算送审一次,根据审定价一次性支付。9、中标单位在第一次申请款项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中标单位为企业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的证明材料。B、中标单位提供的场地证明材料10、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根据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就苏州工业园区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 号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甲方: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1、乙方负责的苏州工业园区2014-2016年度照明设施养护服务项目养护期限:2014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投标书;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3、养护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4、考核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二、履约保证金本次招标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乙方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前通过甲方财务部交至园区国库支付中心,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或因乙方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的赔偿未完成,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方回收管理权完毕四十天内退回乙方。三、合同价款1、中标合同价:2、以上费用包括养护内容中所有工作内容。3、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1)养护费用(景观灯养护、路灯养护、楼宇泛光照明养护、公交站台用电设施养护、罗马旗养护、现代大道显示屏养护)?每月养护费用根据当月实际发生的养护工作量进行计算?每月实际支付的养护费=月养护费用×当月考核得分的百分比?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当月合同价款在次月25日前中标单位结算。(2)路灯标贴合同结束后一次性支付。(3)三遥控制系统备件更换产品到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该批次的货款。(4)其他工程费用(广告旗与广告看板更换、路灯新增工程量、景观灯新增工程量、抢修项目等)每半年结算送审一次,根据审定价一次性支付。四、养护工作管理、检查考核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中考核标准的对乙方养护工作进行考核。五、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并在采购单位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方提交二份备存。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八、其它1、乙方除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外,还应为养护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养护工人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一方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附件:一、报价表清单。二、考核评分表。三、廉政合同书。廉政合同书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国家及苏州市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健康有序地进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约定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发包人管部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约定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5、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或宿舍接待乙方有关工程事项的询访。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5、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或宿舍里询访有关工程建设事项。四、违约责任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外罚款1000元和5000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有违反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合同价款1%至5%(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罚款或1-3年内不得进入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市场的处罚。五、对见证单位的约定和授权双方约定:本协议的见证单位为园区纪检监察部门,双方授权见证单位主持本协议执行情况的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执行协议第四条所规定的处罚。六、检查方式本协议的履约情况由见证单位主持检查,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各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的,由见证单位依据事实裁定。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其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乙方负责的标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八、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见证单位(盖章):日期: 第六章 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的,则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分。4、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对其总分按以下比例进行扣减并计算其最终得分,扣分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5、如某标段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 30分第一步:投标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价。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报价)×30%×100(二)技术部分 44分1、设施养护方案 20分1.1、路灯设施养护方案6分主要是指为路灯设施运行服务提供相关的维护保养方案,包括日常维护、应急抢修、灯具清洗及日常配合响应、设施定期检测等基本工作。1.2、景观灯设施养护方案6分主要是指为景观灯设施运行服务提供相关的维护保养方案,包括日常维护、应急抢修、灯具清洗及日常配合响应、设施定期检测等基本工作。1.3、显示屏养护方案2分主要是指为显示屏运行服务提供相关的维护保养方案,包括日常维护、应急抢修、屏体清洁及日常配合响应、设施定期检测等基本工作。1.4楼宇泛光照明设施养护方案2分主要是指为楼宇泛光照明设施提供相关的维护保养方案,包括日常维护、应急抢修及日常配合响应、设施定期检测等基本工作。1.5公交站台用电设施养护方案2分主要是指为公交站台用电设施提供相关的维护保养方案,包括日常维护、应急抢修及日常配合响应、设施定期检测等基本工作。1.6罗马旗养护方案2分主要是指为园区罗马广告旗设施提供相关的维护保养方案,包括日常维护、应急抢修及日常配合响应、设施定期检测等基本工作。2、人为损坏恢复方案: 3分对管理范围内的照明设施的人为损坏的处置以及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根据损坏的种类及危害性,分别提供相应的处置方案。3、安全管理方案:3分主要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和发生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各项紧急预案,由评委比较后酌情打分。4、本项目所需的车辆、设备、工具等的保养、维修、使用方案: 3分5、本项目所需的车辆情况: 5分(1)车辆基本配置要求:4分其中车辆全部为自有的,得4分;承诺在中标后购买或租赁的,每一辆扣0.5分;已有租赁协议的,每一辆扣0.3分。(最多扣4分)(2)增加23米或以上高空作业车一辆(自有),得0.5分;增加护栏外侧专用车一辆(自有),得0.5分;增加工作用船一艘,得0.5分。(该项最多得1分)备注:自有的需提供以上车辆相应的行驶证正副本、保险单据、年检依据复印件,已租赁的还需另提供租赁协议,原件中标后备查。6、内部管理方案:3分主要包括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内部各项制度(接管移交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管理、员工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备件管理、考核奖惩管理等制度等)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由评委比较后酌情打分。7、人员配备方案 5分需提供人员的配备方案,并应体现相关的人员资质、人员职称、工作年限、所任职务等。8、中标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2分由评委比较后酌情打分。(三)公司评价:24分1、单位中级职称人员2分中级职称人数排名第1位2分中级职称人数排名第2位1.5分中级职称人数排名第3位1分排名前3名以外的0.5分中级职称人员少于6人的则不得分备注: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中标后备查。2、单位高级职称人员2分高级职称人数排名第1位2分高级职称人数排名第2位1.5分高级职称人数排名第3位1分排名前3名以外的0.5分无高级职称人员的则不得分备注: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中标后备查。3、2011年至2014年1月底已完成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项目数量 3分合同数量排名第1位 3分合同数量排名第2位 2分合同数量排名第3位 1分排名前3名以外的 0.5分没有则不得分注:已完成的工程项目是指2011年至2014年1月底已完成的单项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或以上的路灯或景观灯工程,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4、2011年至2014年1月底已完成的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养护灯盏数总数量4分项目养护灯盏数量和排名第1位4分项目养护灯盏数量和排名第2位2分项目养护灯盏数量和排名第3位1分排名前3名以外的1分注:养护项目灯盏数是指2011年至2014年1月底已完成的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灯盏数之总和的排名,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5、2011年至2014年1月底担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业绩数量3分项目数量排名第1位3分项目数量排名第2位2分项目数量排名第3位1分注:类似业绩是指主持过单项路灯或景观灯养护项目合同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年或以上,单项路灯或景观灯工程项目合同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6、以往委托方反馈意见 最高2分反馈意见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反馈意见上需加盖委托方公章,提供委托方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原件中标后备查,由评委比较后酌情打分。7、单位财务状况 最高2分主要查看营业收入、资产负债率等相关数据,由评委比较后酌情打分,数据必须取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2012完整审计报告,否则不得分。8、企业其他资质认证,最高得3分; (1)具有高压进网许可证,得1.5分(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甲级得1.5分,乙级得0.5分。9、市场信誉度、资信度及近三年所获荣誉等,由评委比较后酌情打分,最高得3分。(四)、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最高2分(1)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0.5分)(2)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所有内容;(0.5分)(3)是否有投标文件目录、编页码;(0.5分)(4)是否有利于评委评审、查阅;(0.5分)招标文件附件:(请各报各单位带U盘至诚和招标公司领取)一、2014-2016年园区照明设施养护报价表。二、路灯、景观灯、高速出口电子显示屏、楼宇泛光照明、公交站台用电设施、罗马广告旗设施养护考核评分表。(全文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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