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环卫保洁大小扫帚采购项目(重招)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环卫保洁大小扫帚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612-1441C*******,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3月07日至2014年03月13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0612-1441C*******。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环卫保洁大小扫帚采购项目(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99(其他货物类)。 采购预算:138.744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014年环卫保洁大小扫帚采购一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书模板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五、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模板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六、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公司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3月07日起至2014年03月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8室(请自带U盘))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投标须知一、招标项目及合格投标人条件1.招标项目1.1.项目内容:2014年环卫保洁大小扫帚采购。1.2.本项目总财政预算为人民币138.744万元。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财政部门批准。1.4.采购项目的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2.合格投标人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方式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要求澄清、补充和修改: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分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公司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3.在投标截止前15天,招标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3.4.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补充或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签收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3.5.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澄清、补充或修改通知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3.6.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要求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4.1.投标书(统一格式)4.1.1.投标函4.1.2.开标一览表4.1.3.投标分项报价表4.1.4.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离表4.1.5.实质性响应一览表4.1.6.其他4.2.资格证明文件4.2.1.★《营业执照》复印件4.2.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4.2.3.资质证明文件4.2.4.荣誉证书4.2.5.社保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或地方税务局出具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4.2.6.投标人过去三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4.2.7.投标人概况表4.2.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2.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10.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4.2.11.投标人在广州市的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名单4.3.投标产品资料(技术文件)5.投标文件的编写和签署5.1.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币制和语言5.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1.2.投标文件中所述价格为人民币报价。5.1.3.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5.2.投标文件应按规定格式编写,必须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提供完整的详细说明,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报价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报价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投标人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5.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5.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5.★投标文件报价的编写要求5.5.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5.5.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5.3.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5.5.4.本项目投标人均须以人民币报价。5.5.5.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5.5.6.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5.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5.5.8.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6.投标文件的签署形式5.6.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副本可以是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的签名均必须用黑色墨水填写。5.6.2.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涂改和增删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5.7.如果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6.1.投标文件应使用A4规格纸张,应有明显的指引目录,每页应有页码。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以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上述版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6.2.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分别封装。在每一文件袋或外包装的每一封口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在文件袋或外包装上应标明收件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4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6.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开标一览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对于支票、汇票等必须原件才能兑现的方式,必须提供原件;对于电汇、银行进帐等不须原件就能兑现的方式,允许用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代替)、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应放入开标信封内,在信封上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开标一览表”字样。6.4.招标代理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未密封、未标记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误投、提前开封不承担任何责任。6.5.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6.6.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投标。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800.00元。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1)、(2)两种方式中任何一种,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复印件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1)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或招标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方式,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帐号:
****************441;用途:“0612-1441C
******* 投标保证金”(请务必在汇款用途栏上注明)。(2)投标担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七),可由下列专业担保机构之一开具:a.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b.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c. 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7.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划帐方式无息退还。7.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7.4.采用非电汇方式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凭保证金收据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手续。7.5.若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5.1.截标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7.5.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7.5.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7.5.4.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履约保证金的;7.5.5.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7.5.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8.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8.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可以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8.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9.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9.2.投标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和招标项目编号。9.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名和加盖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时间为准。截标时间以后不能撤回投标。9.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9.5.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污损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发出中标公告之日起七天内自行取回投标样品(领取人需提供单位授权证明)。七天内不取回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10.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四、采购失败和投标无效1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失败:1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人的;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12.1.投标人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2.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12.3.投标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12.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12.5.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12.6.投标人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12.7.投标人报价不确定或超过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或分项预算;12.8.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12.9.投标文件不完整的;12.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2.1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12.12.评审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13.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2.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五、开标和评标规则13.开标13.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13.2.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签到表签到。13.3.开标时,第一,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第二,投标人将随机抽取一个号码作为其提交的投标样品对应的编号,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4.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组成,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15.投标文件的澄清15.1.评标委员会可以就投标文件中的含糊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要求澄清。15.2.投标人应就澄清要求作出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加盖投标人公盖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回答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1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和与含糊之处无关的其他内容。16.评标16.1.评标原则16.1.1.评标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6.1.2.评标委员会将对每一个投标文件进行评价,给出评分。然后综合以上评分,结合各投标人报价进行综合评价,产生综合评估分,综合评估分高者为优。16.1.3.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评委就其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7.评标流程17.1.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7.2.商务条件响应性评定;17.3.技术方案响应性评定;17.4.报价响应性评定;17.5.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18.评标细则18.1.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完整性的符合性审查18.1.1.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视为投标无效;18.1.2.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发现有遗漏的,视为投标无效;18.1.3.评委在资格评审中对以上审查的真实性进行确认。18.2.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原则进行评标,详见评标办法。18.3.评标委员会在定标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对由此造成对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不做解释。18.4.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后审评标委员认为有必要时,会到现场考察候选中标人的生产能力或经营环境并作出评价。18.5.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替补,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18.6.招标结果在网上公告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人应依时与买方签约。18.7.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六、签约和履行19.签约和履行19.1.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个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属于采购人原因而推迟合同签订时间的,合同签订时间可以顺延,属于中标人原因逾期未能签订合同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后果。19.2.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依据。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七、招标代理服务费20.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0.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2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20.3.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货物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费率类别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货物招标费率100以下部分1.5%100-500部分1.1%500-1000部分0.8%1000-5000部分0.5%5000-10000部分0.25%10000-100000部分0.05%
*******以上部分0.01%如某货物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总共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总共交纳的中标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中标费) (100万~500万部分的中标费) (500万~600万部分的中标费)=100万元×1.5% (500-100)万元×1.1% (600-500)万元×0.8%=1.5万元 4.4万元 0.8万元=6.7万元八、定义21.采购人:是指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它是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它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2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4.政府采购合同:是指由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5.货物:是指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用户需求”。九、保密要求26.本项目任何当事人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许可,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十、质疑及投诉27.质疑及投诉27.1.投标人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先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质疑。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83541719,联系人:郑瑜27.2.质疑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十一、担保28.履约担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如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七)可由下列专业担保机构之一开具:a.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b.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c. 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29.融资担保: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可由以下三家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a.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b.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c. 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十二、政策适用性30.政策适用性30.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 .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 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30.2.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cn/)上发布。30.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30.3.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30.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格式)九)。否则不予认可。30.3.3.政府采购货物时,若投标产品仅部分符合优惠评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的名称和分项报价(招标文件(格式)附件1.3),否则不予认可。30.3.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 1、总体要求1.1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下表中设定的各种货物的采购单价、分项采购价及采购总价,否则将被视为投标无效。序号采购货物内容采购最高单价(人民币)数量(把)分项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采购总价(人民币)1大葵扫帚18元/把639601,151,280元138.744万元2小葵扫帚8元/把14760118,080元3小胶扫帚8元/把14760118,080元1.2投标人必须对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投标。1.3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该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1.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1.5投标总价包含货物的(含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税费、有关各项手续费款及售后服务费等等一切有关费用。★1.6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大葵扫帚、小葵扫帚、小胶扫帚样品各一把,以备评委评定,投标样品不退还。★1.7提交样品要求:投标人在样品上不得贴单位标签、不得有产家名家、标志等任何能表示或传达投标人或厂家信息的内容。投标人递交的样品作为采购人的验货依据,中标人交货产品的质量不能低于样品标准。★1.8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1.9招标文件中凡带“★”的条款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序号采购货物内容数量技术要求1大葵扫帚63960把葵★1、采用四会或新会葵骨。2、葵骨长为119cm至122cm。3、重量2.5至2.8市斤。4、分8小组组成,每边4组,8小组总宽20cm。竹柄1、竹柄长约150cm,中心直径头3cm,尾2cm。2、自然直,不弯曲,竹柄无裂缝。3、捆绑/编扎结实无松动。4、无虫蛀/腐朽。2小葵扫帚14760把葵1、正葵和水葵的比例为3:1。★2、采用四会或新会材质葵骨制作。3、葵重0.6市斤以上。4、葵骨均分8组扎成束,每边4组成型。竹柄1、竹柄半径小于2cm,两端匀称,壁厚坚实。2、干体自然直,无弯曲,无裂缝,无虫蛀/腐朽。3、捆绑/编扎结实无松动。4、扫帚全长125至130cm。3小胶扫帚14760把扫毛1、扫毛面宽30至35cm。2、扫毛高12至13cm。3、扫毛采用弹力硬毛丝胶(PE)制作。竹柄1、扫柄l15cm。2、扫帚全长125至130cm。3、扫柄直径2.2cm。4、扫柄采用竹杆制作。5、扫柄外表面束彩色胶纸美化。6、扫柄直,无弯曲,无裂缝,无虫蛀/腐朽。3、商务要求3.1交货地点、时间及供货期限(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内)(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开始供货,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数量由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或手机短信通知。(3)供货期限:2014年4月1日至2015至3月30日。3.2验收3.2.1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进行验收。3.2.2验收标准:货物尺寸符合要求,各部件配合严密,货物性能规格符合要求,表面处理良好;并出示检定证书、说明书、质量保修卡、校核证书、发票等。3.2.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检;如货物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则拒绝收货,且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连续两次货物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3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24小时以内完成采购人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必须在48小时内负责解决。3.4用户配合条件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安装调试合格前要求用户提供的配合条件。3.5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额的10%,作为期限为1年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予以无息退还。(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不接受银行担保,中标人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4)禁止中标人向与采购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扫把使用人、收货单位)以任何名义回收新、旧扫把。若被发现的,每次扣减货款5万元。发现两次的,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3.6付款方式(1)采取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按季度付款。上一季度的货款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2)按实际供货的发生额结算,由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盖有该单位公章的发票复印件等财政集中支付手续所需资料15个工作日内,向区财政局办理采购货款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3)中标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供等额发票给采购人,以便办理支付手续。3.7若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中标人与原知识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采购合同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合同书(货物类)采购编号:0612-1441C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环卫保洁大小扫帚采购项目(重招) 甲方:广州市天河区域市管理局电话:
********传真:
********地址:中山大道西43号 乙方: 电话:传真: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2014年环卫保洁大小扫帚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1.本合同标的为元,包含货物的(含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税费、有关各项手续费款及售后服务费等等一切有关费用。2.供货货物名称及规格要求:序号采购货物内容数量单价规格1大葵扫帚63960把葵1、采用四会或新会葵骨。2、葵骨长为119cm至122cm。3、重量2.5至2.8市斤。4、分8小组组成,每边4组,8小组总宽20cm。竹柄1、竹柄长约150cm,中心直径头3cm,尾2cm。2、自然直,不弯曲,竹柄无裂缝。3、捆绑/编扎结实无松动。4、无虫蛀/腐朽。2小葵扫帚14760把葵1、正葵和水葵的比例为3:1。2、采用四会或新会材质葵骨制作。3、葵重0.6市斤以上。4、葵骨均分8组扎成束,每边4组成型。竹柄1、竹柄半径小于2cm,两端匀称,壁厚坚实。2、干体自然直,无弯曲,无裂缝,无虫蛀/腐朽。3、捆绑/编扎结实无松动。4、扫帚全长125至130cm。3小胶扫帚14760把扫毛1、扫毛面宽30至35cm。2、扫毛高12至13cm。3、扫毛采用弹力硬毛丝胶(PE)制作。竹柄1、扫柄l15cm。2、扫帚全长125至130cm。3、扫柄直径2.2cm。4、扫柄采用竹杆制作。5、扫柄外表面束彩色胶纸美化。6、扫柄直,无弯曲,无裂缝,无虫蛀/腐朽。3.合同供货期限:2014年4月1日至2015至3月30日。4.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实施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5.甲方可根据实际使用人数变化作相应调整每次供货数量。具体数额以甲方通知为准。6、合同订购货物数量在合同期内送货后若仍有剩余,由乙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发货,直至发货完毕。二、价格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总价包含货物的(含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税费、有关各项手续费款及售后服务费等等一切有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可能产生或增加的费用。3.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合同期内甲方所购货物的单价均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三、货物产地1.货物为全新的(原装)产品。四、到货的时间、地点1.到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内用户指定地点。2.到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开始供货,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数量由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或手机短信通知。五、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中标额的10%,作为期限为1年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予以无息退还。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不接受银行担保:中标人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4.禁止中标人向与采购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扫把使用人、收货单位)以任何名义回收新、旧扫把。若被发现的,每次扣减货款5万元。发现两次的,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六、包装、装卸和运输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3.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七、付款1.采取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按季度付款。上一季度的货款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2.按实际供货的发生额结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盖有该单位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后等财政集中支付手续所需资料15个工作日内,向区财政局办理采购货款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3.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供等额发票给甲方,以便办理支付手续。八、产权与风险转移合同标的产权与风险转移遵守如下约定:1.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乙方承担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所有风险,包括乙方人身、财产等各类风险。3. 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4.因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双方己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5.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九、验收1.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货物尺寸符合要求,各部件配合严密,货物性能规格符合要求,表面处理良好;并出示检定证书、说明书、质量保修卡、校核证书、发票等。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检;如货物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则拒绝收货,且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连续两次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24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必须在48小时内负责解决。十一、合同转让与分包1.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如果乙方有分包行为的,造成质量、运输、拒收货物等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十二、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为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十三、逾期交货及逾期付款的赔偿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将尽快作出评价,决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期及收取误期赔偿费。甲方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情况下,可从合同未付款中扣除误期违约金。违约金按迟交货物交货价 计算。误期期限为天,一旦达此限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本合同中对于甲方付款和乙方交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十四、合同变更1.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提出。2.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十五、合同解除和终止1.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2.违约违规终止合同在乙方对甲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货物(参见本合同有关逾期交货的条款);2.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2.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评标等行为。3.因乙方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十六、争端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机关为交货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合同未实际履行时)法院。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十七、适用法律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八、通知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的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的书面形式确认,以电报形式通知的,以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视为送达。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迟的日期为准。十九、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签署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二十、其它1.若乙方提供的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乙方与原知识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2.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4.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区财政局1份。甲方: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目录一.概述二.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组成2.评委守则3.职责三.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商务评审3.技术评审4.价格评审5.计算总分四.定标和授标 一.概述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权重分配均为:商务部分权重为15%,技术部分权重为40%,价格部分权重为45%。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服务优秀、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评标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才进入后续评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第二阶段为商务、技术评审(其中,样品评分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开标时投标人抽取的编号对应的样品进行打分),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某投标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则该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不进行打分,且不进入后续评审;第三阶段为价格评审。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有关招标的政令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二.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组成本次评标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由5位评委组成,包括:1)用户代表1人;2)专家4人。专家评委通过随机抽取产生。2.评委守则为体现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评委守则,要求全体评委共同遵守。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项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标的政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2)服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组织安排,按时参加评标,履行评委职责。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评标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标。4)认真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排除干扰,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5)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以免妨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6)必须对评标情况严加保密,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比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更不得有接受投标人吃请、活动、馈赠或利益等涉嫌不公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对评标中的重大问题通过投票决定。任何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评标委员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由招标机构、用户、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理、记录等工作。三.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项目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投标单位评审内容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1投标人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文件有无投标人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3投标人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4投标文件是否提供虚假材料;5投标文件是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6投标人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是否与复印件不一致;7投标人报价是否不确定或超过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或分项预算;8是否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9投标文件是否完整的;10投标有效期是否足够的;11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12评审期间,投标人是否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投标人是否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是否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结论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进入后续评审,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2.商务评审商务评审满分为15分。各评委在评分表打分并计算出本人对各投标的商务评分总和。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但这种澄清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表一、商务评分表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1商务响应程度6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中“3、商务要求”条款的,得6分;存在偏离的,得0分。2服务能力及保障措施4分1、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供货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进行评审。优:3分,良:2分,中:1分,差: 0分。2、投标人在广州市设立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办公点,能随时提供服务的,得1分,否则得0分。(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3财务状况2分根据2010、2011、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比各项财务指标。优:2分,良:0-1分,差:0分。4同类项目经验3分以2011年至今同类产品(扫帚)的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人此项得分=各投标人的销售金额 销售额最高的投标人的销售金额×3(需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并按招标文件“附件1.8投标人项目业绩表”填写)合计15分3.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满分为40分。各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进行评审,在评分表打分并计算出本人对各投标的评分总和。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但这种澄清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技术评分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分分值评审内容1技术响应程度15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中“2、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条款的,得15分;每有一项偏离的,减1分,最低0分。5分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的参数、性能、材质进行评审。优:5分,良:4分,中:3-2分,差: 1-0分。2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措施10分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审。优:10-8分,良:7-4分,中:3-1分,差:1-0分。3投标样品10分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对样品质量进行评审。优:10-8分,良:7-4分,中:3-1分,差:1-0分。合计40分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满分为45分,为客观计算得分。以投标总价作为评审的依据,若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金额的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字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为准。投标人价格得分评分方法如下: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投标产品仅部分符合优惠评审要求,则按所占总价比重进行折扣评审。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3)评标基准价=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中的最低投标总价4)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价×满分5.计算总分评委在评分表评分完毕并签名送交评标工作小组,由评标工作小组计算各投标的综合总得分。每个投标的综合总得分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商务得分:在全体评委的商务评分(各商务细项评分总和)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2)技术得分:在全体评委的技术评分(各技术细项评分总和)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3)价格得分:价格评审的客观计算得分。4)综合总得分=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价格得分5)加分情况:含节能产品时,在评分标准中应给予总分3%*A的加分;含环境标志产品时,在评分标准中应给予总分3%*B的加分(其中A为节能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B为环境标志产品占总报价比重)。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出现综合总得分并列时,按价格评审得分确定名次;若综合总得分和价格评审得分都相同,按商务技术评审得分确定名次。各评委对计分表校核无误后全体评委在综合总得分计算表上签名确认。四.定标和授标1.计分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整理《评标报告》,全体评委审核《评标报告》并签名确认。2.委托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有关法规选定中标人。3.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落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和退回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