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五)整改工作情况的公示

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五)整改工作情况的公示

反馈问题:2017年5月,舟山市住建部门将市政、环卫、园林三项职能划转到城管部门后,相应的建筑垃圾的管理职能也一并划转。但由于各县区体制调整、职能划转时间进度不尽相同,在建筑垃圾的管理上还存在脱节,特别是末端的处置管理上没有很好衔接到位,出现管理真空。

整改目标:理顺建筑垃圾管理体制,明确建筑垃圾管理职责,确保管理不脱节。

整改措施:

1.强化管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科学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提高处置技术,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化。

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执法合作机制。与公安、交警、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和齐抓共管,各单位按职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并组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专项整治小组。

3.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强化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核准管理制度,做好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台账。发挥智慧城管平台等实时监控的作用,开展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管控。

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整改已完成,经验收,符合整改销号条件。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慈航路55号。

联系人:冯良军

联系电话:****-*******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2021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改 反馈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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