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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乙方:福建品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HPM[GK]*******的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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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其他厨卫用具福建品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1(批)*******.0000*******国内福建品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叁万玖仟捌佰贰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23号;

4.3交付条件: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质量保修期和售后支持服务 ①在设备安装完毕具备调试条件时,乙方及时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并对系统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联合运转及验收,调试服务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设备产品交付使用时,乙方派出1-2名专业技术人员对贵方的设备操作使用人员进行设备的正确使用与日常养护培训。 ②设备质量保证期: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并正式使用起,乙方免费提供壹年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维护义务不因设备安装的物业权利人的变更而免除或者减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响应设备物业的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人提出的维护要求。终身维修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收取工本费。 ③乙方为甲方提供昼夜24小时内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质保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乙方 在接到故障通知后3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持续处理设备故障,直至买方的设备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如需更换部件,乙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更换维修完毕。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除非故障问题是由用户操作不当造成)。 ④包修: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⑤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更换后的产品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⑥包退:在保修期限内,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 ⑦质保期内定期派员回访,核查货物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⑧质保期结束后,货物因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进行有偿修复,乙方收取材料人工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①验收标准: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和投标文件响应(如有不一致的,以其中有利于招标人的要求为准,下同)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②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乙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中标后生产前,向甲方确定所供货物的相关事项,货物款式以图片为参考,经甲方最终确认以及是否增减后方可投入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采购期限内,如果由于需求变化导致采购数量发生变化,甲方可以调整采购的具体采购数量,最终按实结算;如果甲方实际向乙方采购数量超过本次招标的预计采购数量,则超过部分的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对应项目的中标综合单价。 在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的过程中,甲方根据合同进度可以采用书面函件形式要求供 应 商对生产情况合理改进,乙方应予书面答复,并制定完整的整改措施。安装过程中,接受甲方 的管理。 本项目设备及材料在国家设备、材料检验、检测规范规定频率内的检测费用由乙方 承担,若甲方对该设备及材料检验、检测成果仍有疑议,可再次组织抽检,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设备、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 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设备、材料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由甲方 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 b.安装调试检验: 安装过程中,乙方应与相关单位互相协调配合,充分考虑现场的各种客观因素。乙方须接受甲方管理,应进行现场维护,对所有设施均有责任进行防护和爱惜,造成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修复,不得对周围环境和设备造成破坏和污染。造成二次污染及破坏,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直至修复完成。产品安装、调试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响应。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 c.最终验收: 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专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要求及投标响应进行联合验收。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注:甲方将按乙方投标时承诺的货物质量(包括乙方投标时承诺的评分项检测指标值)进行验收,乙方无法按投标承诺的质量履行合同的,甲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违约金):甲方为达到乙方投标时所承诺质量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违约金。 ③验收方法:采取观察、体验、测量、破坏性试验、通过检测机构对指标进行检测等方式,最终以招标文件规定、合同资料以及乙方 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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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采购双方签署合同,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30%合同款。
2 35 墙体隔断及排烟安装完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35%合同款。
3 32 ①所有货物到达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毕,厨房区域配套装修工程完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支付申请、确认的货物清单及正式发票,经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20%合同款。 ②项目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支付申请及发票,经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12%合同款。
4 3 剩余3%合同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无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未了事件,并由使用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3%合同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本项目履行完成。

10、违约责任

①乙方违约责任: a.逾期交货: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和提供服务,乙方应按以下核定损失额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先行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第一次违约每迟交3个日历日,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计算,不满3日历日按3日历日计算;第二次违约,每迟交3个日历日,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不满3日历日按3日历日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如果乙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或者连续二次出现延期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 违约解除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核定损失金额。 b.质量问题:乙方产品质量与合同要求、招标文件不符(如货物有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货物在正常运输和储存情况下发生掉色、磨损等现象)的,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维修更换、减免价款或者要求退货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c.其他: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 因此造成的损失。 d.甲方依约采取拒收货物或者退、换货等措施的,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e.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日历日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 提出索赔通知的30日历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按本合同条款规定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②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 无正当理由迟延履行付款义务时,在延付期内应按国家规定的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乙方的利息损失并给予赔偿,但是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 迟延付款或拒绝付款的除外。 8.7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乙 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 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生产、销售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乙方:福建品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23号住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首山村395号1层01室
单位负责人:曾淑煌单位负责人:江志洪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77*****09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
账号: 账号: ****************0715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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