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用房租赁招标公告

服务用房租赁招标公告

资产经营公司关于青春路271号101-102室服务用房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拟出租房屋位于青春路271号101-102室,约60㎡,与青春路妇幼保健院大门面对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二、租赁年限:叁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三、准许经营的范围:孕妇用品、婴幼儿用品等类似行业。不得经营餐饮、机械维修、棋牌、超市、活禽交易等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行业。
四、租金交纳方式:成交后三日之内按我方要求交纳第一年租金和此项目履约保证金(三年总房租的10%),剩余年租金按前一年租金期满之日前按时交付。
五、租金最低限价:此项目设有最低限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参与谈判条件:
1.具有较好经营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当场提供相关证照,如身份证)。
2.经营范围符合我方要求。
3.之前已参与该项目报名且相关信息齐全。
4.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并签章承诺。
5.交纳足额谈判保证金。
七、成交方式:采用密封式报价,报价最高者作为成交人。
八、谈判保证金的交纳:
1.谈判保证金为10000元整。
2.响应方须于送回响应文件的同时向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交纳相应数额谈判保证金,参与方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参与响应资格将被取消。
3.谈判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宣布成交人后当场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响应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报名时间、谈判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3月12日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4年3月13日14:3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3.谈判响应文件递送地址: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老行政楼一楼106室);
4.报名及响应文件接收人:蒙老师,联系电话:********
5.谈判时间:2014年3月13日15:00。
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
2014年3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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