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乡镇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农村安全饮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
轮台县乡镇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农村安全饮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
各位代表:
为全面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水价改革工作,促进农村供水事业良性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提出《轮台县乡镇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农村安全饮水)(以下简称农村安全饮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请于听证。
一、听证事项:
拟调整农村安全饮水价格。
二、轮台县现行农村安全饮水价格 :
轮台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由轮台县发改委2013年制定,目前执行价格为:3.5元/立方米(塔尔拉克乡执行3.00元/立方米)(乡镇为用水户供水管理费等费用由乡镇村民“一事一议”确定)。农村安全饮水价格文件一直沿用8年未做调整。
三、轮台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调整的思路和原则
1、总体思路
水价改革与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强化供水成本约束,合理补偿供水生产成本,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
2、调整原则
一是制定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在保证用水需求的基础上,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及合理配置,理顺政府、企业、用户关系,逐步形成政府市场有分工,企业经营有活力、服务提升有保障的供水事业发展良性机制。
二是坚持可承受性原则。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具有不可代替性,因而水的价格制定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尽量控制居民生活用水提价幅度,充分考虑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是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6%核定”,我县目前拟调整的价格未超过成本6%利润率。
四、农村安全饮水价格调整方案
(一) 根据轮台县发改委对轮台县水利局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18-2020年农村安全饮水成本监审结论,核定轮台县水利局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18、2019、2020年单位供水成本分别为:1.49元/立方米、1.83元/平方米和1.69元/立方米,按三年平均成本为1.68元/立方米(不含税)。
根据轮台县水利局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提供轮台县汇泉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8年1月-2020年12月两乡一镇水费使用情况》,于2018-2020年间向轮台县汇泉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购入成品水平均457,790.97元,将影响2018-2020年平均供水成本(增加)0.23元/立方米。两项合计为1.91元/立方米。
(二)三年平均成本为1.91元/立方米(不含税)时,以三年平均成本利润率5%测算,含税、漏损率综合平均水价为:2.50元/立方米,较现行农村居民供水价格每立方米降低1.00元,跌幅28.57 %。为此,我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拟调整如下:
我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由3.50元/立方米降低至2.50元/立方米。
五、农村安全饮水价格调整影响分析
对居民生活影响分析农村安全饮水价格由原来的3.50元/立方米降低至2.50元/立方米时,以1户4口人计算,每户每年平均减少用水支出120.00元。
六、综合配套措施
(一)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全面加强地下水的用水监管,供水单位对具备抄表到户条件居民严格执行水价,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政策。稳妥推进居民合表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加快改造进度,积极推行智能水表,提高抄表到户率,为推行居民阶梯水价积极创造条件。
(二)提高供水单位便民服务水平。供水单位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保障供水安全,为用户提供用水信息查询和告知服务,指导和提醒用户合理用水,完善对外服务热线系统,完善快速抢修等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解决用户反映集中的实际问题。
(三)推进供水单位成本公开工作。为使广大公众更好的了解供水单位的供水成本和发展情况,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结合本次水价调整,供水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供水成本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制定水价政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环保组织、志愿者团体等作用,进一步完善节水制度,积极推广节水技术,加大节水宣传,创建节水型的生活和消费习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水的良好氛围。
轮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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