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2021年第一批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北湖区2021年第一批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北湖区2021年第一批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5日

北湖区2021年第一批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公告

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北湖区2021年第一批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JD-202118、政府采购编号:北财采计【2021】171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北湖区2021年第一批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北财采计【2021】171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JD-202118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招标代理服务费

(元人民币)

01

北湖区2021年第一批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1项

*******.52

¥2759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要求供应商提供近六个月(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3施工关键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项目负责人1 人、施工员1 人、专职安全员1 人;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岗位人员必须提供近六个月(指2021年2月-2021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函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经典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青年大道与梨树山大道交汇处御泉城市花园1栋1509号)(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现金方式购买谈判文件。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1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1 年11月18日上午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湖南经典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青年大道与梨树山大道交汇处御泉城市花园1栋1509号)。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6、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1 年11月17日 17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委托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北湖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国庆北路11号

(3)联系人:廖琳勇

(4)电话:158*****951

2、委托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经典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青年大道与梨树山大道交汇处御泉城市花园1栋1509号

(3)联系人:张女士

(4)邮 编:423000

(5)电话:180*****004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邀请通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谈判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现就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水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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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经典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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