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拟采购增值税发票配送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78.4万元整。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概述
本次采购的服务为将印制企业运抵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市局增值税发票库房的增值税发票卸车入库,并依据调拨安排,将增值税发票自指定库房装车并配送到全市各基层税务机关的服务。
增值税发票配送以箱为计量单位,平均每月3300箱。以单箱规格介于500*300*900mm~500*300*1300mm之间、重量介于6.6kg~10.6kg之间为主,另有少部分规格、重量稍小发票。
市局库房发票卸车入库一般每月2~3次,每次3000箱左右。发票出库调拨配送起运地位于天津西站附近,到达地共25个,为全市各区税务机关办公地。
(二)项目服务时间
本采购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发票使用政策调整,对所配送增值税发票数量下降较大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将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数量随之下降直至提前终止合同。
(三)业务需求
对增值税发票配送最根本的要求是必须保证发票运输的安全。具体需求如下:
1.配送单位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全国性物流企业在津分支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运营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范围覆盖全市;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配送管理
(1)具有成熟的物流管理经验,物流应急预案周密、详细;
(2)配备有专项的管理人员;
(3)配送过程能够实时跟踪管理;
(4)实行专车专送,不得混装、混送;
(5)自装车完毕,市内3小时完成配送,近郊及偏远地区6个小时内完成配送。
3.配送车辆
(1)运输车辆为厢式封闭货车;
(2)有足够的运输车辆,同时可提供运力至少10吨,参保运输险、意外险等必须险种;
(3)工作时间能在全市道路正常行驶;
(4)车辆装有GPS记录仪、影像记录装置,影像记录文件即时备份并至少保存三个月;
(5)车门锁处可加挂铅封等密封料件。
4.配送人员
(1)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经身份核实无刑事案底;
(2)每车应配备押运员两名;
(3)经必要的岗前培训,从业三年以上;
(4)着工作装上岗,佩戴胸卡,能胜任体力工作。
5.配送单位相关责任
(1)必须按照每次事先约定的配送单位和数量准备好人员和车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2)负责增值税发票卸车入库、出库装车;
(3)负责提前联系接收人;
(4)负责将增值税发票安全、准时、完好送抵目的地,中途不得就餐、停车休息,也不得从事与本次配送无关的事项;
(5)负责搬运到指定位置并与接收人核对无误;
(6)负责将有关内部交接单据送回指定地点。
6.验收
每次按照市局增值税发票主管人员指令,将增值税发票配送到基层税务机关后,由基层税务机关发票主管人员清点所配送发票代码及码是否准确、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是否及时送达,检查无误的,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由配送人员将相关单据返还市局增值税发票主管人员。
7.付款
本项目实行按月据实结算,市局凭各基层税务机关签字的相关单据汇总后,与服务单位在月初五日内完成核对,核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付款。
三、采购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采购程序
1.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成立由市局财务管理部门和业务需求部门组成采购小组,制定评价标准;
2.接受参加单位报名;
3.召开采购双方会议,采购小组现场接收报名参加企业提交包括报价、项目实施方案、回应业务需求等内容的《应答报告书》并进行审议,对存在疑问的现场单独问答;
4.择优确认服务提供企业;
5.签订服务合同。
(二)涉及参加采购企业时间安排
1.2021年11月18日17:00前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401室),报名时需携带加盖单位印鉴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配送服务参与报名表》(见附件)。
2. 2021年11月25日14:00在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四楼会议室召开采购双方会议。
3. 2021年11月30日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采购结果
4. 2021年12月10日前,签署服务合同。
四、其他
有意参加企业如对此公告存在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以电话方式联系我们,联系人及电话:
李 钟***-********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对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会议
参会报名表
报名日期:

单位名称(章)

参加人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说明:
1.未报名单位无权参与本项目采购;
2.本表盖章有效;
3.每单位报名参会人员最多两人,参会期间负责人填写在第一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值税发票 配送服务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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