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唐家湾金鸡路保障房(和塘悦舍)项目(1#-8#楼、商业楼、幼儿园及地下车库),已由宜发改审批[2013]472 号和宜发改审批[2013]51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工程规模:宜昌市唐家湾金鸡路保障房(和塘悦舍)项目(1#-8#楼、商业楼、幼儿园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91082.38平方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约17500.2平方米;2#楼地上建筑面积约17486.2平方米;3#楼建筑面积约17501.2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约17500.2平方米;5-7#楼建筑面积均约17486.2平方米;8#楼建筑面积约20999.58平方米;1-8#楼均为地上32层,剪力墙结构;商业楼建筑面积约2381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194.5平方米,4层,地下建筑面积约5623.7平方米,1层,框架结构;幼儿园建筑面积约1976.04平方米,地上2层,框架结构;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15403.18平方米,1层。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室内消防栓系统等)及精装修工程。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沙河村(金鸡路地块)
5、工期:6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创优要求:至少一栋住宅楼达到省优质工程“楚天杯”。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 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2)201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项单栋25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屋建筑工程施工任务,且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累计建筑面积必须达到15万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主体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核查,若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以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等补充材料)
5、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原件)
6、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任务(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所有投标人应提供《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3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8、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9、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并当场公布。);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2014年3月6日下午17时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 CA 认证锁后,方可凭 CA 认证锁登录 http://219.139.130.120:8001/ychy 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下载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2014年3月19日上午9:30 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3月19日上午9:30 时。请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4年2月25日。
招 标 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2楼
联 系 人:余莉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电 话:
****-*******-***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