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招标公告
林甸县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招标公告
林甸县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1-11-15 09:34 发布人: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林甸县文化馆
项目概况
林甸县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大庆-林甸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YEFC*******
项目名称:林甸县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采购需求:林甸县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一同公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站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信用记录: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潜在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大庆-林甸县)
方式:供应商自行在网页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20】3号),为最大可能减少公众场所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自行在网页下载磋商文件。附件内容包含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及收款二维码。
注:供应商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huayierbaojia@163.com邮箱中(发送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发送邮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14点00分。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1年11月25日14点00分。
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开标,请在开标当天将加密版响应文件电子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印章、签署后转为PDF格式文件并压缩加密)发送至huayierbaojia@163.com邮箱中【发送的投标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全称)+单位名称(全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致电各供应商索要解压文件的密码,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审。如因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以huayierbaojia@163.com收件时间为准),或压缩包损坏,或解压密码不正确未能成功解密的,按响应无效处理。各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正确并保持畅通,若开标后10分钟内开标工作人员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时,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项目响应。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响应无效。
地点: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服务外A1-2号楼五单元501开标室)
五、开启1、时间:2021年11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服务外A1-2号楼五单元5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3、注意事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大庆-林甸县)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自行查看。所有供应商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采购代理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且已为各供应商知悉,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关于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竞争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符合条件即可参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林甸县文化馆
地 址:大庆市林甸县文化馆
联系方式:高洋 189*****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 2-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高洋
联系电话:189*****00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李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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