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港街关于采购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告示
夏港街关于采购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告示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民政局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民〔2019〕209号)精神,我街需采购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夏港街关于采购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预算限额:本采购项目总价为18万元。
四、服务内容:
落实社会救助帮扶政策,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低收、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及其他民政帮扶政策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畴,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兜底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二)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它
(一)中标单位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足以满足招标人需求。
(二)中标单位的派驻服务人员发生的各种事件、事故:包括人身伤害、工伤、治安、交通、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招标单位无关。
(三)中标单位在管理服务期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四)中标单位应严格按广州市劳动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用人,出现劳资纠纷,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劳动部门开出的处罚及赔付,招标单位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
(五)中标单位在公告期结束后为采购方提供合同所需要的服务。
(六)中标单位不得在合同期内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发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被取消营业执照的,招标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在中标单位工作范围内,如有公共设施损毁、丢失,则按原价赔偿。
七、递交报价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9日前,超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概不受理;
2、递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志诚大道303号7楼724室
3、递交方式:报价文件需密封报送,信封上写明(夏港街关于采购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报价文件字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待具体电话通知
2、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志诚大道303号7楼721室
九、联系人:何小姐 ***-********
十、定标原则:采取综合评分法,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及服务承诺由夏港街采购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小组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价格低者优先。招标结果在夏港街道网站公告栏公示,并电话通知应标者,期限3天,如无异议,采购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5日
标签: 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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