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平方米LED智能玻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年产30万平方米LED智能玻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设计)天津中节能智能玻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LED智能玻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2004
津建交园区设计[2014]03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中节能智能玻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LED智能玻璃项目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无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中节能智能玻显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中节能智能玻显科技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中节能智能玻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LED智能玻璃项目一期工程,一期生产区新建一间75m×170m、高度为8.5米厂房,建筑面积12750平方米,单层,轻钢结构;建设1800kVA配电设施一座、60吨储水设施一座、10000级超纯净化室一座、4吨/天污水回收处理装置一套;生活区新建3层办公楼1890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2层研发楼,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框架结构;新建2层职工食堂,建筑面积720平方米,框架结构。213.22平方米其它辅助设施。一期总建筑面积16653.22平方米,投资总额15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园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包括天津中节能智能玻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LED智能玻璃项目一期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需要设计人配合的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4年04月15日 至 2014年04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3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3 月 7 日 至 2014 年 3 月 13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3月17日至2014年0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中节能智能玻显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许修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5016房屋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李伟电话:186*****801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冷满昌电话:********
传  真:022-********
日期:2014 年 3 月 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张磊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四层第六会议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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