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更新网络应用服务器与存储 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更新网络应用服务器与存储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中院转发省高院2020年9月14日鲁高发明传【2020】2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信息化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建设的通知》,我院公文传输9月28日领导批示认真落实,明确要求我院投入使用6年以上的网络设备应重点关注,根据使用情况完成更替,确保全流程网上办案各类软件应用顺畅运行。院党组会研究决定组织采购本项目,拟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本项目编号:SDGP****************21(HZSMDCGH2021-037),采购预算为42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次采购内容为采购电子档案服务器1台,自动备份与恢复系统1套,预算金额共计42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现有设备使用情况完成设备系统更替和数据移植,确保全流程网上办案各类软件应用顺畅运行和数据自动备份。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及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标准;项目交付地点: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及行业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永发、曹润庆

联系地址:菏泽市八一西路1199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淑贤

联系地址:菏泽市长江路中达广场B7座19层

联系电话:****-*******166*****642

发布人: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标签: 需求公示 办公室 存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