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心局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心局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招标公告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心局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项目”(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39)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1086万元/2年;
合同包名称 | 限价要求 | 成交家数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项目 | 限价要求,详见第五部分 | 1-2家 | 2年 | 1086万元/2年 |
(2)采购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3)服务期限:2年;
(4)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驾驶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险一金)、各种保险),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其他管理费、值班驾驶员值班费等)和运营费用,税金,装卸费(营业窗口支局、所,营业网点邮件装卸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等;
(5)成交供应商比例划分:综合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承运海曙+江北区范围邮路,综合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承运鄞州区范围邮路,(详见附件)。若最终成交一名供应商,则同时承运海曙+江北区范围邮路和鄞州区范围邮路。
3、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分公司响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对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或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7)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1108室;(可通过邮箱报名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第二次可不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报名流程需要)
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39-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d.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e.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f.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上午0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2月2日上午08:30-09:30;
(2)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8、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
按100000元/家收取,所有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候选人若弃标,则没收磋商保证金;无正当理由弃标的供应商将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各级单位采购项目。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2021年11月30日下午16:30前打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响应。(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39-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9、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10、其他事项
(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参加。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磋商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工
邮箱:********@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甬邮分采2021-FW-039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心局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项目 | |||
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
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
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
分包情况 | ||||
份 数 | ||||
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
备 注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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