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工业大学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工业大学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1-11-15 至 2021-11-18
撰写单位: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工业大学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工业大学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63492
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汽车控制器开发测试综合系统

汽车电子测试套件

2

售后诊断工具套件

2

远程管理系统套件

2

汽车电子控制器开发套件

1

2

仿真智能网联小车沙盘系统

人工智能小车套件

10

沙盘系统

1

配套资源

1

3

传感器套件与组合实训工作台

铝合金组合工作台

5

传感器套件

5

实训工控机系统

5

实训软件与教学资源

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进行网上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U盘形式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见一楼大屏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解密,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发布网站: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工业大学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联系方式: 15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
联系方式: 周女士****-*******
邮箱地址: lnkllnkl@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标签: 实验室建设 智能网联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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