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黄土港及湿地公园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黄土港及湿地公园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黄土港及湿地公园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黄土港及湿地公园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目前已满足施工条件,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经有关部门核准,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兴县黄土港及湿地公园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雉城镇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分为三个标段,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河道的疏浚、淤泥清理及外运、河道两岸护岸护坡整治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
长兴县黄土港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一标段):起始桩号为K0+000~K1+400,清淤工程量约 37405m3。
长兴县黄土港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二标段):起始桩号为K1+400~K2+300,清淤工程量约 18195 m3。
长兴县湿地公园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三标段):起始桩号为0+000~0+545处滚水坝,清淤工程量约10489 m3。

2.4各投标单位可以同时申请本工程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先开一标段,再开二标段,若投标单位在先开标标段中标,后续开标标段不予中标,但可进入评标。
2.5本工程各标段工期: 50 日历天(具体以中标公示结束第二天为开工日期)。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资质投标人还需具有有效的《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水利资质投标人需在长兴备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相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
3.4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5根据浙水建[2009]51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城北小区17幢2单元101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戴工 联 系 人: 朱 工
电 话: 159*****050 电 话: ****-*******







2014年3月6日









长兴县黄土港及湿地公园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黄土港及湿地公园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目前已满足施工条件,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经有关部门核准,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兴县黄土港及湿地公园河道清淤疏浚工程2.2 建设地点:长兴县雉城镇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分为三个标段,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河道的疏浚、淤泥清理及外运、河道两岸护岸护坡整治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长兴县黄土港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一标段):起始桩号为K0 000~K1 400,清淤工程量约 37405m3。长兴县黄土港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二标段):起始桩号为K1 400~K2 300,清淤工程量约 18195 m3。长兴县湿地公园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三标段):起始桩号为0 000~0 545处滚水坝,清淤工程量约10489 m3。2.4各投标单位可以同时申请本工程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先开一标段,再开二标段,若投标单位在先开标标段中标,后续开标标段不予中标,但可进入评标。2.5本工程各标段工期: 50 日历天(具体以中标公示结束第二天为开工日期)。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资质投标人还需具有有效的《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水利资质投标人需在长兴备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相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3.4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3.5根据浙水建[2009]51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雉城镇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城北小区17幢2单元101室邮编:313100 邮编: 313100联 系 人: 戴工联 系 人: 朱工电话: 159*****050 电话: ****-******* 2014年3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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