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水县采购办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吉水县水利局委托,对吉水县四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项目建设地点:吉水县山观电站、蛇形电站、丁江电站、冠山潭头电站
1.2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壹个标段;
1.3招标范围(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备注 |
水轮机、发电机等机电设备 | 批 | 1 | 190万元人民币 | 1、具体采购设备、技术规格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2、招标范围: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电气工程安装等。 |
1.4本项目计划工期:至2014年6月,开展并完成工程有关土建施工、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送出工程施工及机组启动验收。
2.供应商资格
2.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交纳电子化投标保证金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投标人
2.2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3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以下“供应商”均指“制造商”);
2.4具有制造水轮发电产品(水轮机、发电机组等)和相关设备生产许可和生产能力的制造商,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管理单位下属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含集团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今日起至2014年 3月27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吉安,逾期投标无效(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850-3300)。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5.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不收取现金,于2014年3月27日17:00时之前直接汇入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售后不退),未按要求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下(任意一个账号):
账户一: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吉水县支行
帐号:
********9878
账户二: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
173*****900*******账户三: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水县支行
帐号:
143*****040006813
6.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如需踏勘现场请与采购人联系,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水县水利局
地址:江西省吉水县文峰中大道436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
137*****683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市建设局)二楼
电 话:
****-******* 传真:
****-*******联 系 人:赖先生、尹先生 邮编:343000
电子函件:
jxzbja@126.com 网址:
http://www.jxbidding.com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吉水县四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招标编号:
****-********JA018采购人:吉水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三月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1第二章 投标须知1投标须知前附表1一、说明 2二、 招标文件2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3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6五、 开标及评标6六、 授予合同8第三章 合同条款10合同条款前附表10第四章 合同格式16第五章 附件171.投标书192.开标一览表203.分项报价表21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22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236.技术文件247.资格证明文件257-1 企业营业执照267-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77-3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287-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97-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0第六章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31一、采购需求表31二、技术要求32(一)项目描述32(二)招标设备清单33(三)主要技术参数35(四)通用技术要求374.1标准384.1.1概述384.1.2适用标准384.1.3标准提供384.2计量、符号和单位394.2.1概述394.2.2计量、符号和单位394.3质量保证394.3.1概述394.3.2责任394.4材料394.4.1概述394.4.2材料标准394.5材料试验414.5.1概述414.5.2一般性化验和试验414.5.3冲击和弯曲试验414.5.4样材414.5.5试验报告414.6设计应力414.6.1概述414.6.2最大许用应力424.7工艺434.7.1概述434.7.2制造加工标准434.7.3 加工样板、量具、模具的保存434.7.4机械加工434.8焊接434.8.1概述444.8.2设计和制造444.8.3焊接表面处理444.8.4焊接工艺大纲444.8.5焊接检查444.8.6现场焊接444.9无损探伤444.9.1概述444.9.2检查范围454.9.3焊接检查454.9.4铸件检查454.9.5锻件检查454.9.6替代的检验方法454.10铸钢件454.10.1概述454.10.2检查464.10.3补焊464.10.4对铸件外型尺寸的要求474.11铭牌和标志474.11.1概述474.11.2文字474.11.3审批474.12液压密封474.15管路及管路附件474.15.1概述474.15.2水管及阀门474.15.3油管484.15.4压缩空气管484.15.5仪表管路484.15.6管子支架484.15.7外部管路接头484.15.8测压管路484.15.9调速器(和进水阀)油管484.16基础埋件材料494.16.1概述494.16.2设计494.17工厂涂漆和保护镀层494.17.1概述494.17.2涂层工艺494.17.3表面处理504.17.4涂料应用504.18备品备件技术要求504.18.1概述514.18.2随主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514.18.3供方推荐的备品备件514.19油的标准514.20工厂装配、试验534.20.1概述534.20.2试验要求534.21安装标记544.21.1概述544.21.2标记规定544.22现场试验544.22.1概述544.22.2试验规程554.22.3组织、分工和责任554.22.4试验计划554.22.5试运行554.22.6试验报告564.22.7计价和支付56(五)轴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专用技术要求565.1概述575.1.1范围及界限575.1.2供货范围575.2轴流式水轮机575.2.1型式和说明575.2.2电站水力参数和运行条件58(1)水轮机额定转速为 187.5 r/min。585.2.4性能保证585.3结构特性和技术要求605.3.1转轮605.3.2 主轴625.3.3 主轴连接635.3.4 主轴长度的调整635.3.5 转轮与主轴连接635.3.6 主轴密封645.3.7水导轴承645.3.8座环665.3.9 蜗壳675.3.10转轮室675.3.11顶盖675.3.12 底环685.3.13抗磨板685.3.14 基础环695.3.15导叶和导叶操作机构695.3.18导叶接力器715.3.23尾水管和尾水管里衬725.4备品备件735.5专用工具73(六)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专用技术要求736.1概述746.1.1范围及界限746.1.2供货范围746.2发电机型式和参数746.2.1型式746.2.2布置和运行条件756.2.3额定值及主要参数756.2.4技术特性及性能保证766.2.5可靠性指标806.3结构特性和技术要求816.3.1一般要求816.3.3定子816.3.4转子836.3.5轴(包括上端轴和主轴)846.3.6集电装置846.3.7推力轴承及导轴承856.3.8机架866.3.9润滑系统866.4试运行876.5现场性能试验886.6备品备件88(七)、售后服务要求89评审办法91一、符合性审查92二、评分标准9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依据吉水县采购办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吉水县水利局委托,对吉水县四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本项目建设地点:吉水县山观电站、蛇形电站、丁江电站、冠山潭头电站1.2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壹个标段;1.3招标范围(主要采购内容):采购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预算备注水轮机、发电机等机电设备批1190万元人民币1、具体采购设备、技术规格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2、招标范围: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电气工程安装等。1.4本项目计划工期:至2014年6月,开展并完成工程有关土建施工、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送出工程施工及机组启动验收。2.供应商资格2.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交纳电子化投标保证金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投标人;(详见: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网站通知公告中办理通知);2.2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3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以下“供应商”均指“制造商”);2.4具有制造水轮发电产品(水轮机、发电机组等)和相关设备生产许可和生产能力的制造商,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管理单位下属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含集团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今日起至2014年 3月27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网址: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吉安,逾期投标无效(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850-3300)。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5.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不收取现金,于2014年3月27日17:00时之前直接汇入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售后不退),未按要求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下(任意一个账号):账户一: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吉水县支行帐号:
********9878账户二: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
173*****900*******账户三: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水县支行帐号:
143*****0400068136.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7.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如需踏勘现场请与采购人联系,费用自理。8. 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公告发布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或吉安政府采购网9.本次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10.联系方式采购人:吉水县水利局地址:江西省吉水县文峰中大道436 联系人:钱先生电话:
137*****683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市建设局)二楼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赖先生、尹先生邮编:343000 电子函件:jxzbja@126.com网址:http://www.jxbidding.com 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1质量要求及供货要求要求质量标准:本次采购设备及中标供应商需外购其他设备或材料均必须符合相应设备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验收合格。要求供货期:至2014年6月,开展并完成工程有关土建施工、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送出工程施工及机组启动验收。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国家及省定额补助3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4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按江西省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 天6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准备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备用)和CA数字证书(即为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7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投标须知第26条)8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4年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一、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2.定义2.1 “采购人”是指吉水县水利局。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2.4 “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2.5 “货物”是指采购人所需的设备。2.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 详见“投标邀请” 4.投标费用4.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人代表5.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 7-4)。二、 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附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jxzbja@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和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公告。7.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投标截止时间五天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和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和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提示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 投标书(2) 开标一览表(3) 分项报价表(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6) 技术文件(7) 资格证明文件(8)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9) 投标保证金证明1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电子版应与纸质版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5)13.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4.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验收后运行一年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4)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14.3 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中所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的参考资料仅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第六章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15. 投标报价15.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15.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开标一览表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15.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15.4本项目中设备包括水轮机、发电机等设备及供应商需外购其他设备或材料等的采购及安装,所有设备(含供应商需外购其他设备或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验收合格。投标报价时,供应商不得为获取高额利润而抬高报价,从而降低其需外购其他设备或材料的产品质量及价格,甚至以次充好,非法牟利。15.5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16. 投标保证金16.1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6.2任何未按第16.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3)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所述规定签订合同;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5)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6)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17. 投标有效期17.1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1.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将答复都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和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备用)和CA数字证书(即为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18.2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和CA数字证书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8.3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8.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8.5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截止时间19.1 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9.2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在上传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CA数字证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1.2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五、 开标及评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须携带CA证书参加,并应签名和递交CA证书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22.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递交CA证书的,其投标无效。22.3 开标前唱标人公布本次采购的标底,并当场展示。22.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2.5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3.投标文件的初审23.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3.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3.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具体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23.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4.投标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5.投标的评价与比较2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2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26.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6.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6.2.1评标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26.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低投标报价和技术指标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进行排序。26.2.3招标人设有标底,高于标底的做无效标处理。注: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7.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7.1 除按本须知第24.1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私下接触。27.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六、 授予合同28.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28.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28.2 在审查建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时将考虑其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理的资料。28.3 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建议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中标侯选供应商能否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28.4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9.中标公告29.1评标结束后,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经采购人确定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3)提起质疑的日期。30.中标通知书30.1 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30.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31.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4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交易系统中上传采购合同、验收单备案。32.招标代理服务费32.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采购合同。32.2中标供应商可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相关信息如下:开 户 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青原支行帐 号:
***************32.3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以上费用到帐后,发放中标通知书。33.解释权33.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9.1付款按以下条件进行: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合同货物全部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20%的合同货款,合同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50%的合同货款,剩余10%的合同货款作为质保金,于合同设备运行一年以后无质量问题则一次性无息付清。211.5质量保证期:合同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1. 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3)“货物”系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4)“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5)“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6)“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 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 专利权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 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 装运标志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6. 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6.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尽快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买方。6.3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6.4交货时间和地点见采购需求表。7. 装运通知7.1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8. 保险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9. 付款方式9.1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0.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0.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1. 质量保证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2. 检验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12.4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 索赔13.1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4)卖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督导,如因安装或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卖方负责,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中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延期交货14.1 卖方应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供货完毕。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5. 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交付违约金(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16. 不可抗力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 税费17.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17.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8. 仲裁18.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18.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8.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8.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18.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9. 违约终止合同19.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 破产终止合同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1. 转让和分包21.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1.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 合同修改22.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3. 通知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 计量单位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 适用法律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6.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6.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7.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26.3除合同本身以外,27.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27 合同生效及其它27.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7.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27.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条款2)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供货范围表及分项报价表附件2-交货时间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6)合同补充条款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采购需求表。4.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明细表。5.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第9款。6.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详见合同条款14.1,交货地点由买方指定。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买、卖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买方: 卖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公章)年 月 日 1.投标书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1. 开标一览表2. 分项报价表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 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 个日历日。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2.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投标价格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交货期备注投标总价(大写):注:1、此表应按“投标须知”18.2条的规定与投标保证金凭证一同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投标文件中也应附有该表。投标单位(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3.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品目号货 物 名 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国籍 单 价总价12345678 总计注: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盖章):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6.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和产品样本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4、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7.资格证明文件填写须知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7-1、7-2、7-3、7-4和7-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7-1 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复印件)7-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7-3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7-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电 子 信 箱 : 7-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 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①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②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③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④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⑤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近3年的年营业额:年份 国内出口 总额3.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l)出口销售(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2)国内销售(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 5.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有的话: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制造的部件名称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传真签字人签字电话签字日期电子函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一、采购需求表水轮机、发电机等机电设备数 量1批交货期(计划工期)至2014年6月,开展并完成工程有关土建施工、金结、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送出工程施工及机组启动验收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吉水县山观电站、蛇形电站、丁江电站、冠山潭头电站)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吉水县山观电站、蛇形电站、丁江电站、冠山潭头电站)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货物、配套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辅材、包装、运输、转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技术要求(一)项目描述山观电站位于吉水县醪桥镇山观村附近,是吉水县醪桥镇集体所有电站,距县城19.9公里。工程于1981年1月投产发电。坝址坐落在赣江支流陂下水的上游,控制集雨面积9.32平方公里,总库容356万m3,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高32.85米,坝长92米;灌溉面积6300亩,设计发电流量0.6立方米/秒,引水渠长1公里;电站设计水头46.9米,装机2台,容量为2*100千瓦,设计年发电量48万kw.h。电站通过10千伏上网线至醪桥农村配电网。电站主要设施、设备有:均质土坝1座、引水渠1条、¢400钢筋混凝土压力管2根、厂房、升压站、水轮机、发电机、调速器、主阀、主变等。电站经增效扩容改造后原先的明渠改为压力钢管,设计水头67.41米,装机容量400千瓦(2*200千瓦),设计总引用流量2*0.4立方米/秒,二台水轮机型号为HLD54-WJ-50;二台发电机型号为SFW200-6/740村;调速器为手电二用,机组出线电压400伏,主接线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电能主变压器(型号S11—250/11)升压后,通过一条10千伏7.9千米(LGJ—35)线路接入醪桥农村配电网。蛇形电站位于吉水县阜田镇,座落在赣江水系同江河石溪水中游引双山水库南干渠水发电,是吉水县双山水库所有国营电站,距县城42公里。工程于1965年1月投产发电。坝址坐落在赣江水系同江河石溪水中游,控制集雨面积49.8平方公里,总库容2674万m3,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高19.8米,坝长359米;灌溉面积37000亩,设计发电流量2立方米/秒,电站设计水头12米,装机1台,容量为1*160千瓦,设计年发电量35万kw.h。电站通过10千伏上网线至阜田镇农村配电网。电站主要设施、设备有:厂房、升压站、水轮机、发电机、调速器、主阀、主变等。通过增效扩容改造后,蛇形电站为引水式电站,设计水头为12米,装机容量仍为160千瓦(1*160千瓦),设计总引用流量1.75立方米/秒,水轮机型号为ZD560-WJ-60;发电机型号为SFW160-8/850;调速器为手动,机组出线电压400伏,主接线采用单元接线方式,电能经1台主变压器(型号SL—200/10)升压后,通过一条10千伏(LGJ—35)线路接入阜田农村配电网。丁江电站位于吉水县丁江镇汉背村,座落在乌江一级支流丁江水下游,是吉水县丁江镇乡企集体所有制电站,距县城22公里。工程于1980年3月投产发电。坝址坐落在乌江一级支流丁江水下游,控制集雨面积80.5平方公里,调节库容8万m3,大坝为产浆砌块石坝,坝高19.8米,坝长359米;灌溉面积1000亩,设计发电流量2×1.7立方米/秒,电站设计水头4.5米,装机2台,容量为2×40千瓦,设计年发电量24.3万kw.h。电站通过10千伏上网线至丁江镇农村配电网。电站主要设施、设备有:大坝、厂房、升压站、水轮机、发电机、调速器、主变等。改造后丁江电站为引水式电站,装机容量110千瓦(2×55千瓦),设计总引用流量2×1.6立方米/秒,水轮机型号为ZDT03-LM -60;发电机型号为SF55-10/740;传动方式为直联传动,调速器为手电二用,机组出线电压400伏,主接线采用扩大单元接线方式,电能经1台主变压器(型号SL—200/11)升压后,通过一条10千伏(LGJ—35)线路接入丁江农村配电网。吉水县冠山潭头电站座落在吉水县冠山乡潭头村附近,该水利枢纽工程以发电为主,兼农田水利灌溉,在乌江水系南支八藤河下游,距吉水县城约42km。该电站建设时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1979年建成投运(1×75kw 1×125kw),二期工程于1994年建成投运(3×160kw),为明渠无调节引水式水电站。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694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1.9m3/s,多年平均来水量为6.9亿m3,电站设计水头3.3米,现总装机容量为68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71.7万KW?h。电站通过10千伏线路输电至冠山乡上10千伏电网。目前电站状况是所有水轮机与发电机均为轴流式皮带联接,不仅陈旧、发电效率低,控制设备老化,使得电站运行存在安全隐患。水工建筑物大坝坝体开裂、渗漏水严重,引水渠道为土渠,过流能力差,无法满足电站发电引用流量要求、渠底淤塞严重,影响电站出力,发电量逐年下降,效益逐年降低。 概况内容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清单为准。本次改造所有机电设备应满足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1]438号)要求。 (二)招标设备清单序号电站名称设备名称台数规格型号2.1山观电站水轮机2HLD54-WJ-502.2发电机2SFW200-6/7402.3控制、同期可控硅励磁屏(三合一)22.4调速器2与水机配套2.5进水阀门2Z41T-16DN5002.6蛇形电站水轮机1HL820-WJ-602.7发电机1SFW160-12/7402.8控制、同期可控硅励磁屏(三合一)12.9调速器1与水机配套2.10进水阀门1Z945T-10DN10002.11丁江电站水轮机2ZDT03-LM-60;φ= 25°调速器2.12发电机2SF55-10/740与水机配套2.13控制、同期可控硅励磁屏(三合一)2与水机配套2.14调速器2与水机配套2.15冠山潭头电站水轮机2ZDT03-LM(Y)-12027.50η=84%(含钢板弯肘形尾水管)2.16发电机5SF160-24/1180(含励磁机)η=91%2.17三合一控制屏52.18手电两用调速器5SDT-300与水机配套2.18地操手柄1LDA型电动葫芦单梁桥式起重机10T跨度6.5m,含轨道钢40米等辅助材料,具体尺寸供方现场测量)2.20启闭机2型号QL-2×10吨,手电两用型,铸铁闸门(高2.5米、宽4.0米,闸门、闸框具体尺寸供方现场测量) (三)主要技术参数本次招标水轮发电机组主要技术参数见下表,其余技术要求及参数需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要求。3.1山观电站型号和参数电站基本参数水轮机HLD54-WJ-50发电机SFW200-6/740装机容量(kw)2×200 额定出力(kw)240额定容量(kw)200最大水头(m)85.47额定流量(m3/s)0.4额定电压(kv)0.4设计水头(m)67.41额定转速(r/min)1000额定功率因数(滞后)0.8 最小水头(m)56额定效率(%)0.91额定效率(%)0.9以上3.2蛇形电站型号和参数电站基本参数水轮机HL820-WJ-60发电机SFW160-12/740装机容量(kw)1×160 额定出力(kw)178额定容量(kw)160最大水头(m)15额定流量(m3/s)1.75额定电压(kv)0.4设计水头(m)12额定转速(r/min)500额定功率因数(滞后)0.8 最小水头(m)10额定效率(%)87额定效率(%)0.9以上 3.3丁江电站型号和参数电站基本参数水轮机ZDT03-LM-60;φ= 25°调速器发电机SF55-10/740与水机配套装机容量(kw)2×55 额定出力(kw)60额定容量(kw)55最大水头(m)4.7额定流量(m3/s)1.68额定电压(kv)0.4设计水头(m)4.5额定转速(r/min)600额定功率因数(滞后)0.8 最小水头(m)4额定效率(%)84额定效率(%)0.9以上3.4冠山电站型号和参数电站基本参数水轮机ZDT03-LM(Y)-120φ= 27.5°η=84%(含钢板弯肘形尾水管)发电机SF160-24/1180(含励磁机)η=91%装机容量(kw)5×160 额定出力(kw)179额定容量(kw)160最大水头(m)4额定流量(m3/s)5×5.4额定电压(kv)0.4设计水头(m)3.2额定转速(r/min)250额定功率因数(滞后)0.8 最小水头(m)3额定效率(%)84额定效率(%)0.91 (四)通用技术要求目录4.1标准4.2计量、符号和单位4.3质量保证4.4材料4.5材料试验4.6设计应力4.7工艺4.8焊接4.9无损探伤4.10铸钢件4.11铭牌和标志4.12液压密封4.13电气辅助设备(无)4.14电缆及其连接(无)4.15管路及管路材料4.16基础埋件材料4.17工厂涂漆和保护镀层4.18备品备件技术要求4.19油的标准4.20工厂装配、试验及目睹验证4.21安装标记4.22现场试验4.1标准4.1.1概述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均应按下列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和安装。所有的标准应是该系列标准的最新版本。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的条款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卖方选用本标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则需提供这种替换标准供买方审查和分析,仅在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规定的标准、并获得买方(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认可才能使用。4.1.2适用标准以下系列的标准可供采用: 1、GB/T15468-1995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2、GB/T10969-1996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3、GB/T15643-1995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规程4、GB/T7894-2001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5、GB8564-88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6、GB/T9652.1-1997水轮机调速器与油压装置技术条件7、GB1800 公差与配合总论标准公差与基本偏差8、GB1804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9、GB2649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10、GB2651~2656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方法11、DL/T536-95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技术规程12、JB1270-85 水轮机、发电机大轴锻件技术条件13、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14、JB11352-8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15、JB1176-87 铜合金铸造技术条件16、GB/T9652.2-1997 水轮机调速器与油压装置试验验收规程17、DL443-1991 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出厂检验一般规定18、GB11805-1999 水轮发电机组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19、DL507-93 水轮发电机起动试验规程20、GB/T7894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4.1.3标准提供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设备、材料、以及它们的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安装和运行等所涉及的标准和规程。提供的标准和规程是制定单位批准的最新版本,数量一式1份。4.2计量、符号和单位4.2.1概述本节说明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图纸、来往信件、技术表格中所有计量、符号和单位的规定。4.2.2计量、符号和单位(1)所有技术文件中的物理量都应注明计量单位。(2)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图例符号应以前述标准为依据。必要时应附说明。4.3质量保证4.3.1概述卖方应按照要求完成全部材料、机械和电气的组件的尺寸测量和试验,以证明设备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供货商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应符合ISO9001标准。卖方应提供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质量手册供买方审查。质量保证措施应包括模型试验(详见专用技术条款)、材料试验、无损探伤、工厂装配试验和现场安装试验等。4.3.2责任(1)所有试验暴露的缺陷应由卖方更换或修复,并使买方满意,且不增加买方的费用。 (2)如果买方放弃参加任何试验包括目击验证,并不能免除卖方充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责任。4.4材料4.4.1概述当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设备的材料与清单中注明的设备的材料不一致时,以清单注明的为准。设备、部件制造中所用的材料应该是新的、优质的、无损伤和无缺陷的;其种类、成份、物理性能应按照最好的工程实践,并适合相应的设备、部件的用途。所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节所列的类型、技术规范和等级或与之相当。本节未列入的材料,其合格情况、适用情况及卖方所建议的允许设计应力,应由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才能使用。材料的详细规范,包括等级、牌号、类别均应在卖方提供审查的详细图中表示出来。4.4.2材料标准除另有规定外,允许采用下列标准的材料或与之相类似的材料:ASTMA27《普通低、中强度碳素钢技术规范》Grade 65-35,70-36,70-40ASTMA36《结构钢技术规范》ASTMA48《灰口铸铁技术规范》Class30ASTMA53《供焊接的无缝热浸镀钢管标准规范》ASTMA148《结构用高强度用铸钢规范》Grade80-50ASTMA167《铬镍不锈耐热钢板、带、丝规范》ASTMA176《铬不锈耐热钢板、带、丝技术规范》ASTMA181《一般管道用碳素钢锻件技术规范》Class60.70ASTMA194《高压高温用碳素钢、合金钢螺母、螺栓技术规范》ASTMA216《高温部件用可焊接碳素钢铸钢技术规范》Grade WCD,WCCASTMA217《高温压力容器用的不锈钢铸钢件、马氏体不锈钢体和合金钢件技术规范》Grade WC4,WC5ASTMA240 《压力容器用耐热铬,铬镍不锈钢板、带和卷技术规范》Type 304, 405, 401ASTMA276《不锈耐热钢棒、型材》ASTMA283《低、中抗拉强度碳素结构钢板技术规范》ASTMA285《压力容器用低强度碳素钢技术规范》ASTMA312《无缝钢管和奥氏体不锈钢焊接钢技术规范》ASTMA320《低温用螺栓材料合金钢技术规范》ASTMA345《压延电气钢规范》ASTMA516《中低温压力容器碳素钢板技术规范》ASTMA517《压力容器用高强淬火和回火合金钢板》GradeFASTMA537《压力容器板材,热处理,碳-锰-矽钢技术规范》Class1.2ASTMA576《热锻碳钢技术规范》ASTMA582《高速切削,热轧和冷轧,不锈和耐热圆钢技术规范》Grade 303,416ASTMA633《标准高强度、低合金结构钢技术规范》GradeDASTMA668《一般工业碳钢和合金锻件技术规范》ClassD或更高级ASTMA711《锻造用碳钢、合金钢的钢锭、钢坯、板坯技术规范》ASTMA743《一般用途抗腐蚀铬钢、铬镍钢、含镍合金钢技术规范》Grade CA-6NMASTMB21《船用黄铜杆、棒和型材技术规范》合金No.464ASTMB22《梁与转台用青铜铸件技术规范》合金C86300ASTMB23《巴氏合金技术规范》合金3ASTMB42《无缝铜管技术规范,标准尺寸》ASTMB43《无缝红铜管技术规范,标准尺寸》ASTMB88《铜无缝水管技术规范》TypekASTMB140《铜-锌-铅(含铅低锌红铜构件)杆棒和型材技术规范》ASTMB143《一般用途铜合金和砂型铸件规范》铜合金UNS No.C90300,C92300ASTMB148《铝青铜铸件技术规范》合金C95300ASTMB584《一般用途铜合金和砂型铸件规范》铜合金UNS No.C93200,C93700ASTMB16.5《钢管法兰和法兰连接件》ASTMC80.1《镀锌刚性电线管技术规范》IEEE-56JEC-C4003《绝缘维护技术规范》4.5材料试验4.5.1概述除非另有说明,用于设备或部件的材料都应经过试验。试验应按照相关规范标准中规定的适当方法进行。如有特殊的需要可按其它机构规定的办法进行试验。当有要求时,试验应有业主代表目睹。买方有权再次在现场进行材料试验,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标准,买方有权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责,并按违约罚金处理。4.5.2一般性化验和试验卖方应对所有材料的化学成份进行化验,对材料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弯曲及延伸率进行试验,同时还应对转动受扭零件的材料(如水轮机、发电机轴和连接螺栓等)进行剪切试验,试验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并将试验结果写入材料试验报告中。4.5.3冲击和弯曲试验所有用于主要部件的材料应用摆锤冲击试验对V型缺口试件作冲击韧性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规范要求。4.5.4样材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足够的大型铸钢件、锻钢件和板材的样品,供买方必要时复验这些材料的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4.5.5试验报告材料试验完成以后,卖方应尽快在完成试验后45天以内将核准的材料试验正式报告提交给买方。试验报告要一式三份。在报告中要标明使用该材料的部件名称,并应包括所有必要的能证实试验结果与技术规范相符的全部资料(包括材料化学成份)。4.6设计应力4.6.1概述(1)本节规定了设备各部件的最大应力。卖方的设计应符合标书的要求,同时,这些设计应建立在实践中被证实是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在设计起控制的地方,卖方应采用较低的工作应力。(2)在整个设计中,所有部件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对那些承受交变应力、振动或冲击应力的部件更应特别重视。设备设计时,应考虑在所有预期的运行工况下,都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及寿命期内的疲劳强度。设备各零件的直角转角应采用适当的倒圆,且与邻近的表面连接是平滑和连续的,应减少应力集中。(3)对于一些重要的部件,如转轮、顶盖、座环、进水阀、定子机座、主轴、转子中心体等,卖方应对其进行有限元应力分析和计算,确定这些设备在各种工作情况下的工作应力,且最大应力不得超过本节所规定的最大允许应力。卖方应向工程师提交这些部件的应力分析图、应力计算结果和说明。对于这些部件用的钢板、铸件、焊接材料应进行断裂力学分析和试验,以确定临界尺寸、裂纹发展的扩张率、疲劳应力水平等用以最终确定对材料的要求和应力水平,卖方应向买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供这些分析的说明。4.6.2最大许用应力(1)除非另有规定,在正常额定运行工况条件下,用于设备材料的最大许用应力可按表7.1-1选择。表中未列入的材料许用应力可由卖方选择,但最大拉应力和压应力不超过该屈服强度的1/3和极限强度的1/5中的低值。在最严重运行条件下,不得超过该材料屈服强度的1/2和极限强度的1/3中的低值。表4.6.2-1最大许用应力材料部件(举例)最大许用应力抗抗 拉抗压铸铁1/10U.T.S(极限抗拉强度)70MPa高强度钢板蜗壳1/3Y.S(屈服强度)1/3Y.S钢板贮气罐按ASME的要求不锈钢铸钢转轮1/3Y.S1/2Y.S活动导叶1/3Y.S1/2Y.S碳素锻钢1/3Y.S1/3Y.S重要部件的铸钢或钢板座环、顶盖、进水阀1/3Y.S1/3Y.S一般部件钢板1/2Y.S1/2Y.S (2)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铸铁部件的最大剪切应力不超过21MPa,其它黑色金属材料的最大剪切应力不得超过许用抗拉应力的60 %,机组主轴、进水阀轴、导叶轴的最大扭切应力不得超过许用抗拉应力的50 %。(3)除专项条款中另有规定,机组在飞逸状态下旋转时,除主轴外所有转动部件的最大工作应力不得超过2/3屈服强度。蜗壳、座环、试验封堵筒环、试验闷头、接力器、进水阀、压力油罐、贮气罐按1.5倍设计压力进行液压试验时,所有部件的最大应力不得超过66%屈服强度。提示:设计压力应在专用条款中说明(4)轴的最大复合应力定义为S max = √S 2 3 T 2, Smax不得超过材料最小屈服应力的1/4。式中S为由于水力、动负荷和静负荷引起的弯曲应力的总和,T为水轮机最大出力时的扭应力。(5)当要求有预应力时,螺栓、螺杆及连杆等均应进行预应力处理,其值不得大于该材料屈服点的7/8,螺栓的承受负荷不得小于设计连接负荷的2倍。预应力的处理过程及预应力系数应由买方审阅。(6)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转动部分及传递扭力的转轴最大剪应力不得超过许用拉应力的1/2。4.7工艺4.7.1概述设备的加工应采用最佳工艺和熟练人员完成,并达到规范的要求,即使规范中有遗漏亦应以最先进的工程实践实施并完成。4.7.2制造加工标准除特殊技术条款规定以外,所有部件包括特殊设计或制造的部件按ISO工艺标准精确制造。螺栓、螺母等紧固件应符合ISO的规定。4.7.3 加工样板、量具、模具的保存供方应在合同期满后至少10年内免费为买方提供足够数量的样板、模型、模具、制造记录、照片和其它资料,供买方维修更换部件使用。所有现场安装所必需的特殊量测仪器、模板等将成为买方财产。4.7.4机械加工部件在焊接和热处理加工后,表面机械加工或处理,以达到最后的尺寸;需要消除内应力的部件,应在部件已消除应力后进行机械加工。水轮机过流部件表面应处理成平滑流线型,部件接头处表面应齐平。4.8焊接4.8.1概述所有焊接采用电弧焊,应防止空气熔入金属,如有条件应使用自动焊接。除非卖方对电渣焊有足够的经验,才允许用电渣焊,电渣焊的工艺过程首先要由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但这种焊法不能用于高强度回火钢。4.8.2设计和制造除另有规定,所有主要部件,包括座环、蜗壳、顶盖、转轮部件、接力器、轴承支架、重要应力支承件和所有要焊接的压力容器和压力钢管,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除蜗壳外,其它焊接需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应力,在工厂焊接的部件,不允许采用局部消除应力的方法。4.8.3焊接表面处理焊接工作完成后,焊接表面覆盖物应去掉,流道内的凸出部分不超过1.5 mm。4.8.4焊接工艺大纲卖方需准备一个完整的焊接过程大纲,大纲应由需要焊接的每个结构的详细工艺过程的技术说明和用于每个需要焊接的工艺过程的表格或图表组成。4.8.5焊接检查焊接应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果焊接出规范所禁止的缺陷(如任何程度的不完全熔合、没有焊透与咬边等)都应判为不合格。无论何时,当对焊接质量有怀疑,买方有对卖方工艺过程所述的范围,或超出该范围,而追加无损探伤检查的权利。经无损探伤(NDT)后,若有任何部分需要修复,则检查费、修复费和再检查费均由卖方承担。4.8.6现场焊接如合同规定有卖方供货设备之间和卖方供货设备与非合同提供的设备之间需在现场焊接时,卖方应在图纸上注明,并附焊接部件详图。卖方应提供相应的焊接或焊丝及手工电弧焊接以外的特殊焊接设备和器具。焊接和焊丝材料应与工厂加工图纸的要求相一致,并能适应现场焊接条件,其所需金属填充料按200 %供应。卖方还应提供相应的焊接程序、工艺、焊后热处理(如果需要)的方法。并对所有焊接部件作好一切焊前准备工作(如坡口、卷边等)。现场焊接在卖方指导下可由安装承包商完成,卖方应对所有的焊接负责。4.9无损探伤4.9.1概述除另有规定,无损探伤应按有关的技术和验收标准进行。卖方的图纸应说明应用到每个部件或焊缝的无损探伤的类型、范围与级别。4.9.2检查范围无损探伤检查运用于主要部件上,如水轮机尾水管里衬、蜗壳 、泄流环、底环、座环、导叶、导水机构、控制环、连杆、接力器、顶盖、转轮、主轴、主轴法兰、主轴连接螺栓、压力油罐、贮气罐、电机转子中心体、定子机座、推力轴承和起吊装置等,在最后的表面加工和精加工之后应作全部表面的检查。在部件热处理消除后作焊缝检查,主轴在粗加工和精加工以后,用超声波检查。4.9.3焊接检查所有焊接部件的焊缝应全部作无损探伤检查,焊缝检查用超声波(UT)、液体渗透法(PT)、磁粉法(MT);并在需要的部件用X射线(RT)检查进行复验。X射线(RT)检查应包括用其它方法不能清楚地判断或对焊接的完整性有怀疑的地方,临界高应力区的焊接和蜗壳上的全部焊缝均应全部用射线(RT)检查,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作焊接的随机抽样检查,包括X射线(RT)检查。4.9.4铸件检查水轮机转轮(上冠、下环、叶片)轮毂等其它铸造部件的铸件应按照《水力机械铸钢件检验规程》第2版(CCH-70-2)的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检验。4.9.5锻件检查主轴锻件、主轴联接螺栓、导叶轴(若为锻造)均应按相关标准检查和其它适用的无损探伤检查,以确定它们的完好程度。其它锻件的无损探伤检查,卖方可选用买方可接受的作法去保证它们的完好性。锻件结构应是均质的,不允许存在白点、彩纹、缩孔和不能消除的非金属杂质,锻件中过大的杂质密度或合金元素在临界点的分离将引起锻件被拒收。对主轴,如检查发现一个或更多个突变点,且突变点的凹凸超过规定的幅度将被拒收。4.9.6替代的检验方法如果卖方推荐使用比上述更精确的试验方法或验收规则,则卖方应提出建议用的每个主要部件无损探伤方法的计划表。卖方提供的计划表应包括需要进行无损探伤的范围和所需的有关每个试验的验收等级。4.10铸钢件4.10.1概述铸钢件无气孔、砂眼、夹渣和裂纹等缺陷,表面要清理干净。不进行机械加工或安装后可见的表面应修饰并涂漆。铸件组织均匀密实,不得含过多的非金属杂质。含杂质过多或合金元素临界分离的铸件将被拒收。铸钢件的次要缺陷允许修补。所有主要的铸钢件,如导叶(若系铸造)、叶片、上冠、下环等的试样,除一般性化验和试验外,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方法进行弯曲和冲击试验。4.10.2检查铸件在铸工车间清理后,首先用肉眼检查,同时消除缺陷,然后按本章4.9.4节要求检查,次要缺陷的铸钢件应修复,修复后或处理后仍应作检查,对允许修补的次要缺陷,应按和4.9节的规定进行无损探伤以确定:(1)缺陷的范围;(2)准备焊接的合适的区域;(3)令人满意的修补。4.10.3补焊在进行铸件缺陷修理之前,应提交一份完整的铸件缺陷报告供买方批准,报告包括所有缺陷(主要和次要的)位置尺寸的图纸,附示意图、照片、金相试验报告、无损探伤检查的结果、相对于总体外形尺寸的铸件稳定性、断面金属厚度、型芯位移、收缩变形等,报告中应解释缺陷的类型,造成缺陷的可能原因,并提出对部件设计或铸造工艺的修改意见,以避免在以后的铸造中出现相类似的缺陷。还必须提交一个详细的修理工序,包括在补焊期间和为最终的加工修理后所要作的无损探伤。当准备补焊的空穴的最大深度/需要补焊的表面积小于表7.1-2所列尺寸时,这些无规则分散的缺陷可以认为是次要的。对强度无损害或不影响铸件耐用性的次要缺陷,可以根据铸造车间的经验进行补焊处理。由于次要缺陷的累加而对铸件总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被认为是一个主要缺陷。主要缺陷的累加,和过份集中,都可能导致拒收。如果缺陷消除后,铸件受力断面的厚度减少了30 %以上,或者剩余断面应力超过许用应力的30 %以上时,该铸件将被拒收。在热处理修理主要缺陷的铸件,或在热处理后修理积累的次要缺陷的铸件,或在热处理后修理的最终部件的受力断面强度和尺寸稳定影响的有缺陷的铸件,均应重新进行热处理。表4.10.3-2铸钢件缺陷分类表参考尺寸(根据质量单) (mm)≤1000>1000≤2000>2000≤4000>4000单位局部厚度,以%计40353025%限制尺寸10152025mm表面积4065100160cm2当超过上表中深度/表面积的任一项时,应认为是主要缺陷。4.10.4对铸件外型尺寸的要求铸件外型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加工部位应留有足够的加工裕度。铸件外型尺寸不允许减少10 %以上(按图纸尺寸计算),或应力超过规定的允许值;铸件尺寸也不能超过得太多,以致防碍加工操作,或影响各部件之间配合。铸件有扭曲及变形者,如果没有提交完整的详细资料给买方审查,则不能使用。4.11铭牌和标志4.11.1概述主要设备与辅助设备均应有固定的、永久的铭牌上应标有制造厂名称、设备出厂日期、编号、额定参数、重量及其重要数据。4.11.2文字铭牌和标志所用的文字应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直接给运行人员指示的标志应用中文,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和符号。4.11.3审批卖方应将铭牌和标志一览表交买方审定。铭牌和标志的形式将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4.12液压密封所有设备及部件的液压密封材料应是新的、符合前列标准的优质的商业产品,使用寿命要长,易于更换和检修。对于一些特殊部件的密封——如主轴密封等,当卖方采用特殊材料时,卖方应将详细试验资料与实际运行情况证明提交买方审查和批准。4.15管路及管路附件4.15.1概述管路及其附件、管路支架及吊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管子的布置和阀门 的位置及接头应使设备解体检查或移动部件检修时,管子和其它设备与系统干扰最小。管路系统要拆卸的地方应设置螺栓联接法兰接头或管接头。管路接头设置在厂房一期混凝土以外或允许装拆的位置。除另有规定,直径65 mm以上的管道,在满足安装与运输的要求,应在制造厂内加工和组装,并作清楚的标记。管道内壁应加以清理,装运时管道应配有管塞和管帽。卖方应在工厂图纸上详细准确地表示出各管路的位置、管径和用途。4.15.2水管及阀门直径为50 mm及以下的水管和设备内部进行热交换用的水管应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直径大于50 mm的水管应采用无缝钢管,埋设在混凝土中的(包括明露混凝土以外30 cm)用不锈钢管。管路必须按最大内部压力设计,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所有阀门必须根据不同的直径和不同的用途决定采用铸钢或锻钢或不锈钢明杆阀。对直径小于50 mm的阀门采用不锈钢。4.15.3油管油管采用无缝钢管,用法兰连接,并配有相应原钢管附件和钢体明杆阀。所有的油管应清洗干净,清除所有的疏松和密实的表面氧化层。管子内部须酸洗并涂油,外部涂漆。所有管子法兰和端头用木质保护罩和保护板保护后运输。弯管应在工厂内制造加工并符合安装、装卸和运输要求,同时符合现场实际。4.15.4压缩空气管所有的压缩空气管道应全部采用无缝钢管。钢管的强度应满足内部最大工作压力的要求。4.15.5仪表管路连接各种仪表的管路应为不锈钢管或铜管。在压力表和压力表连接到主设备处应设置截止阀,并一起提供合适的泄放阀和排泄管接头。供温度表用的柔性管应是铠装的。仪表与设备之间的管路、阀门和管路附件均由卖方提供。4.15.6管子支架卖方应提供供货范围内所有的管路、支架和安装用材料。所有管路系统需要的支架、管子挂钩、墙上托架、管子夹板、夹紧装置和所有必要的螺栓、螺母、垫圈、耐油衬垫、填料等均由卖方提供。4.15.7外部管路接头所有设备的内部和外部管路,应按相应的规范用螺纹或法兰联接。所有外部联接用法兰都应带有联接螺栓、螺母和密封垫片,以便联接到其他承包商供应的管路上。4.15.8测压管路水轮机的测压管应是带不锈钢配件的不锈钢管。测孔应为不锈钢制造,测孔形状、结构尺寸和布置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4.15.9调速器(和进水阀)油管集油箱、压力油罐、调速器、水轮机接力器(进水阀操作接力器)、漏油箱之间的所有管路均采用无缝钢管,并用法兰螺栓联接。管子尺寸应按接力器以最大运行速度时油的流速不大于5 m/s来确定。所有油管路应彻底清洗干净,清除掉所有的铁鳞和表面氧化层。管子内部涂油,外部涂漆。所有法兰采用木质防护罩保护运输,管子端头用保护板保护运输。除特制专用阀和形成调速器或泵组的阀门外,所有的阀门都应是钢壳、阀杆上升伸出式。压力管路上的阀门为铸钢实体楔形阀,当部分开度操作和运行时,导向间隙应使振动减至最小程度。大半径的弯管应在工厂内制作并符合安装、装卸和运输要求。4.16基础埋件材料4.16.1概述所有永久性的基础材料,包括埋于混凝土的锚定螺栓,或在混凝土浇筑过程,用于固定或支撑部件的锚定螺栓以及全部千斤顶、拉杆、螺旋拉紧器、锚环、水准螺丝、管型或结构钢支柱、底板、埋入基础板、拉条等,均应随设备一起供应。4.16.2设计埋设部件的栓紧拉杆和斜撑的设计,应当使部件埋入时能牢固地将部件定位。所有千斤顶应有钢座和钢帽,以便能焊接在基座和所支持的部件上。在设备部件上应设有吊装用的吊耳、吊环等。所有部件和组装件挂装的吊具均由供方提供。4.17工厂涂漆和保护镀层4.17.1概述(1)全部设备表面应清理干净,并应涂以保护层或采取防护措施。表面颜色由双方商定。(2)除另有规定,镀锌金属和有色金属部件不需要涂层。不锈钢、奥氐体灰口铸铁和高镍铸铁应视为有色金属。(3)在进行清理和上涂料期间,对不需要涂保护层的相邻表面应保护不受污染和损坏。(4)清理和涂保护层应在合适的气候条件和充分干燥的表面上进行。当环境温度在7 ℃以下或当金属表面的温度小于外界空气露点以上时,不允许进行。4.17.2涂层工艺涂层的最小厚度、涂层最少数目及各项表面准备按照下列工艺过程进行:(1)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铁类金属粗加工或精加工表面在运输之前应经溶剂洗干净,涂上一层浓的防锈化合物。(2)油罐所有内铁表面,喷砂到发亮,并按卖方的标准涂保护层,卖方应提交证明书,证明所建议的涂料在类似条件下已满意地使用至少5年。该标准涂料须得到买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3)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未加工表面洗净喷砂到发亮,并刷两层抗锈、不含铅的底漆,漆膜干后的厚度至少为50 μm;最后一道工厂标准防锈涂料完全干后,漆膜厚度至少为75 μm。受冷凝作用的表面应涂上合适的防露油漆。(4)卖方的标准油漆系统也适用于各种小的辅助设备,例如小功率电动机、接触器、表计、压力开关和类似的小设备。(5)所有与混凝土接触的预埋件、非配合的金属表面按要求进行机械清扫,并刷一层 油漆保护层以便运输和贮存,油漆保护层在安装时应能容易地被去掉。(6)所有与水接触可更换的非配合金属部件的表面用喷砂清理成发亮(流道内的焊接面打磨成平滑的),并涂两层环氧富锌涂料。(7)准备现场焊接的不防腐蚀钢板或铸件的焊接坡口需喷砂清理接近发亮,并涂两层防锈铝底漆,此涂层可作为焊接前的底漆。(8)所有盘、柜非使用的内表面,均需用机械方法清扫干净,然后涂上两层卖方的标准防护涂层。(9)定子机座外壳、空气冷却器、转子顶面和底面、定子端绕组盖板、下挡板以及转子下部轴承架的表面、所有轴承箱的内表面等,均应由卖方涂上三层乙稀基树脂或其它经买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涂层。4.17.3表面处理所有要上涂料的表面,应先用合适的设备清扫。清扫时,应保证不上涂层的表面和已有涂层的表面,免受污染和损坏,清扫后上涂料之前,要除掉残留在表面上的所有砂粒和铁末。有锈斑的表面、正在清扫的表面与涂好涂料的表面交接处和受到污染的表面均要重新清扫,应按下列一种方法进行处理:(1)溶剂清洗:用干净的擦布与浸湿溶剂的刷子擦或洗净表面,除掉所有油、油脂和石腊,为了避免在要擦洗的表面上剩下油脂残余物薄膜,用干净的溶剂和擦布或刷子完成最 后的清洗,在正常天气条件下,可用最小闪点为38 ℃的酒精或其它允许低毒溶剂,作为一般用途的清洗剂;在热天则应采用二级最小闪点为50 ℃的浓酒精。涂沥青油环氧树脂的表面可用甲苯清洗。(2)喷砂处理:先用溶剂清洗,去掉所有油漆、油脂和污垢,再对应上涂料的表面,用坚硬的干砂或钢粒进行喷砂清理,使金属表面发亮成均匀灰白色。用来喷砂的压缩空气应不含油或冷凝水。4.17.4涂料应用(1)所有材料在应用时要充分搅拌,在涂料应用之前,清洗掉留在金属表面任何粉屑;(2)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除去游离油和来自喷涂设备及气管的水分。在喷漆时,应使用与涂层相符的喷嘴压力。每层涂层不能有滴淌、气孔和凹陷,在进行下层涂料前,涂层应干燥、硬化;(3)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涂料,供现场修整、修复所有设备部件表面涂料之用,修整工作将由其它承包商完成。4.18备品备件技术要求4.18.1概述备品备件应能与原设备互换,并有与原设备相同的材料和质量。备件应按要求进行浸渍处理和包装,必须与设备的其它部件分开装箱,以防止在贮藏时变质,并应与设备一起发货。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以便识别箱内所装的部件。4.18.2随主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卖方应按合同文件的规定为设备提供备品备件,并分项列出详细价格,其总价算入设备价内。4.18.3供方推荐的备品备件除了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外,供方应提供他认为保证期内必须增加的备品备件以及保证后期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分项列出单价,并计入设备总价内。买方将根据需要另行订购全部或部分这种备品备件。4.19油的标准卖方应按表7.1-4,表7.1-5,表7.1-6所列中国标准选用透平油、绝缘油和其他润滑油脂。每种用途的油应采用同一种牌号。表4.19-1透平油质量标准(SY1230-83)项目质量标准牌号3246运动粘度(40℃),mm2/s28.8~35.241.4~50.6粘度指数不小于9090倾点,℃不高于-7-7闪点(开口),℃不低于180180灰分,%(加剂前)不大于0.0050.005酸值,mgKOH/ g加剂前不大于0.030.03加剂后不大于0.30.3机械杂质,%无无水分,%无无防/抗乳化时间(54℃),min不大于1515抗泡沫试验泡沫倾向/安定性, ml24±0.5℃不大于600/0600/093±0.5℃不大于100/0100/0氧化安定性(酸值达2mgKOH/g?h) 不小于15001500液相锈蚀试验(15号钢棒)24 h蒸馏水无锈无锈合成海水无锈无锈透明度透明透明 表4.19-2压缩机油质量标准(SY1216-77)项目质量标准牌号3246运动粘度(100 ℃),mm2/s11~1417~21酸值(未加添加剂时),mgKOH/g 不大于0.150.10氧化安定性(氧化后沉淀),% 不大于0.30.02灰分,%未加添加剂时0.0150.010加添加剂时0.08水溶性酸或碱无无机械杂质,%不大于0.0070.007水分,%无无闪点(开口),℃不低于215240腐蚀度,g/m2 不大于6010注:32号压缩机油主要用作低压及中压(至40大气压)压缩机的润滑,46号压缩机油主要用作多级压缩机的润滑表4.19-3变压器油质量标准(GB 2536-81)项目质量指标外观透明无沉淀和悬浮物运动粘度,mm2/s20 ℃不大于3050 ℃不大于9.6凝点,℃不高于-25闪点(闭口),℃不低于140酸值,mgKOH/g不大于0.03水溶性酸或碱无氢氧化钠试验,级不大于2氧化安定性:氧化后沉淀物,%不大于0.05氧化后酸值,mgKOH/g不大于0.2介质损失角正切(90(C),%不大于0.5击穿电压,kV不小于35 4.20工厂装配、试验4.20.1概述卖方应按规定对所有设备在工厂进行设备组装和试验。买方代表应参加主要试验的目睹验证和对产品的中间组装的监督、验收。当买方有疑问要求进行其他验证设备性能的试验时,卖方应免费执行。4.20.2试验要求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买方提交3份工厂装配和试验项目清单及买方参加工厂装配、试验和目睹验证安排计划。卖方在进行各项试验或检验前15天,应向买方提供1份试验或检验大纲,并说明技术要求、工艺、试验或检验方法、标准及时间安排,以便买方派人参加。在工厂进行的各项设备试验(包括型式试验)或检验后,应向买方工程师提供3套试验和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应包括试验方法、使用仪器的精度、计算公式、试验结果和照片等。报告经买方审查批准后,设备才能发运。所有试验应尽量模拟正常使用条件。对所有拆卸的部件,应安本章21节规定做出适当的配合标记和装设定位销,以保证在工地组装无误。4.20.3试验目睹验证及产品的中间组装的监督、验收 。买方派代表参加工厂试验目睹验证和产品中间组装验收。内容、人、日安排如下:水轮机:_____人、_____天;发电机: 人、_____天;共计_____人日。供方应提供买方代表的往返交通和膳食,费用包括在总价之中。在过程中,若买方参加的人、日、次有所减少时,则应从总费用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若由于供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人、日、次的增加,则所引起的费用由供方负责。买方授权的代表在试验进行的任何时间和执行产品中间组装的监督、验收期间,可以自由进出车间各地,供方要给予方便而不收费,并根据相应的标准提供满意的资料。4.21安装标记4.21.1概述为了便于在安装和检修中迅速辩认零部件的装配关系和位置,在设备的零部件上应该有不易磨失的标记。4.21.2标记规定(1)水轮机的平面中心线以“X,-X,Y,-Y”来表示,而蜗壳进水中心线的上游侧为“ Y”。(2)凡图纸上规定有“ X,-X, Y,-Y”中心线的零部件均应打上相应的标记,并与图纸相一致。(3)有孔的环形部件,螺孔或其它零件的编号均以顺时针方向排列,自“ X”开始为第一号,没有标记的环形部件上的孔或零件,可从任何位置开始为第一号,其余序号顺时针方向排列。(4)标记应打在明显易见的非工作表面上,对全部加工的零部件,除本规范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打在不与其他零部件接触而易见的表面上。(5)在不加工的粗糙表面作标记的部位应铲平或磨光,并用白漆作边框,在不加工的光滑表面或加工的非工作表面作标记时只用白漆作边框。(6)水轮机、发电机的重要部件:转轮、轴承、主轴、顶盖、底环、蜗壳、尾水管里衬、机坑里衬、接力器(泄流环、进水阀)、定子、转子、上、下机架等,除打一般的标记外,还必须在明显的不与混凝土接触的非配合表面上用150(220)规格的漏孔刷字板,用白色油漆刷上产品代号。(7)在满足本标记规定的前题下,卖方可以根据工厂标准提供相应的标记规范,但必须加以说明并经买方的批准。4.22现场试验4.22.1概述设备在最后验收前,应做各项现场试验。试验内容包括现场安装试验、联动调试、试运行和特性试验,通过现场试验以验证设备的适用性及其保证值。具体要求见相应设备的技术规范。4.22.2试验规程试验应按现行的国际验收规程进行,如下列:IEC41-1963《水轮机现场验收国际规程》IEC198-1966《蓄能泵现场验收国际规程》IEC545-1976《水轮机验收、运行和维护导则》IEC805-1985《蓄能泵和作为水泵运行的水轮机的验收、运行和维护导则》IEC994-1991《水力机械(水轮机、蓄能泵和可逆式水轮机)振动和脉动现场测量导则》IEC4(中办)48(1987)《水轮机、蓄能泵和水轮机水力性能现场验收试验国际规程(草案)》IEC308-1970《水轮机调速系统试验国际规程》IEC34-2A《用量热法测定损耗》IEEE115-1983《同步电机试验方法》IEC34-41985《确定同步电机参数的试验方法》4.22.3组织、分工和责任合同设备所有试验均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下由安装承包商或业主指定单位组织进行。卖方应对现场试验的安全、质量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保证负全部责任。卖方指导人员在指导和监督方面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设备试验、试运行和特性试验负责。卖方应供给试验所需的、经过校准的专用的试验仪器和设备并附有率定证明文件。卖方应对这些仪器和设备单独报价(含折旧费报价)。买方有权决定是否在进行现场试验后购买这些仪器的一部分或全部。4.22.4试验计划合同生效后1个月,卖方提出3份现场试验计划(包括试验项目、试验进度、卖方参加人员、工作安排等)交买方(或监理工程师)。试验开始日期买方与卖方协商确定。试验大纲由卖方在开始试验前15天提出,每项试验应事先通知买方后执行。试验大纲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程序、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及进度等。每项试验应事先通知买方批准后进行。4.22.5试运行(1)卖方在完成所有安装和联动试验后,每台机组都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将验证机组及监控系统是否可以良好地投入商业运行。试验运行期间由卖方对设备、设备性能、运行方式、操作方法和质量全面负责。试运行期间买方人员在卖方指导下操作其设备。(2)试运行应在买方(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负荷条件下按调度所要求进行。(3)试运行期为无故障运行30日。如果试运行由于卖方提供的设备故障而中断,试运行时间按买方与卖方达成继续进行,或者如有必要,买方要求重新开始计算试运行期。4.22.6试验报告卖方应提供现场试验的完整报告,并经买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试验报告应分项编制,其内容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试验人员名单、测量仪表的检查和率定、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表格、计算实例、计算过程使用的公式各种曲线、全部测量结果汇总、最终成果的修正和调整、测量给定、误差说明以及对试验结果的讨论意见和结论。在试验结束后30天内,以试验报告或试验合格证书的形式提供6份合格的试验成果,其中1份正本和3份副本给买方。4.22.7计价和支付本章所规定的工作所有费用包括在报价表内的相关工作项目或附带工作项目中。(五)轴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专用技术要求目 录5.1概述 5.2轴流式水轮机5.3结构特性和技术要求5.4 备品备件5.5 专用工具 5.1概述5.1.1范围及界限(1)本节技术规范规定了对轴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和卖方提供的其它随机配套设备的设计、模型试验和设备交付、安装、现场试验等的技术要求。(2)轴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应用的标准、材料、材料试验、工作应力、工艺、焊接、无损检验和其他一般技术要求应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本节未提到的应满足7.2节“一般技术规范”的要求。(3)轴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均在卖方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下,由买方选定的安装承包商完成。卖方应为轴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和运行提供包括安装程序、技术要求和建议的安装进度等内容详细的安装指导文件、运行、维护说明书和图纸,并派员现场服务。5.1.2供货范围(1)本合同供货范围上游侧至尾水管里衬末端处的 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每台套设备包括水轮机及其导叶的操作控制系统、顶盖排水装置、表计、各种管路及管路附件以及设备的基础埋件等。水轮机本体包括尾水管里衬、蜗壳上下衬板、转轮室、底环、座环、导叶和导水机构、导叶接力器、内外顶盖、转轮、主轴、导轴承、主轴密封、受油器及叶片操作油管、蜗壳和尾水管排水阀、顶盖排水设备、机坑里衬、机坑内的电动起吊装置和基础埋件等。(2)卖方提供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之间的油、气、水和水力量测系统的所有管路等。(3) 卖方提供为设备吊运、安装、试验、拆卸和重新组装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专用设备、专用材料等。(4) 卖方提供机组运行、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5)某些元件、部件或装置,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们对于构成一台完整和性能良好的机组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保证机组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机组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话,则这些元件、部件或装置也应由卖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5.2轴流式水轮机5.2.1型式和说明(1)水轮机为立轴轴流式带有金属蜗壳【/钢筋混凝土蜗壳】和尾水管。水轮机主轴与发电机主轴【/发电机中心体】直接联接,水轮机旋转方向为俯视顺【/逆】时针旋转。每台机由一台调速器来控制。(2)原型水轮机的流道尺寸要与经过验收的模型水轮机相似,蜗壳、尾水管的控制尺寸及与厂房土建相关连的尺寸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其微小的偏差应取得买方工程师的认可才能接受,且偏差应在投标书中说明。(3)水轮机所有可拆卸的部件,包括转轮、主轴、内外顶盖、轴承和导水机构等部件均应能利用厂房起重机从发电机定子内孔及它下面的圆形机坑中整体吊出,卖方应在投标书中注明可拆卸部件的主要外形尺寸,当部件结构尺寸用厂房起重机从发电机定子内孔整体吊出有困难时,应提出拆卸的程序和方法,使用的吊具应随水轮机供应。(4)水轮机的结构应使转动部分有足够的轴向移动空间,以便调整和拆卸推力轴承和清扫主轴连接法兰的止口部分。(5)水轮机应能在协联破坏时最大飞逸转速下安全运行5min,而不会产生有害的变形。所有流通部件应能承受 5m的水压。(6)水轮机的部件设计要求能方便地进行检修、安装和拆卸。所有主要部件和分件起吊的重部件,要设置吊环螺栓、吊耳或便于装卸的起吊装置。5.2.2电站水力参数和运行条件(1)水轮机额定转速为 187.5 r/min。(2)在额定水头3.3m,额定转速187.5r/min时,水轮机的额定输出功率为 277 KW。5.2.4性能保证(1)概述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规定的性能要求,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所规定的要求,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修改或更换设备并负责运输费用,或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作违约罚金处理。(2)输出功率水轮机在额定水头和额定转速下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小于 277 KW(相应的导叶开度为额定开度)。正常最大连续输出功率不小于 277KW,在其他各特征净水头下的输出功率不小于8.9节“设备性能保证”中所保证的数值。(3)水轮机效率水轮机的效率应以在相似条件下运行的模型水轮机在试验室进行试验时所测定的特性为基础,比尺效应的效率修正按7.3.8.4中所规定的公式进行。 全部运行范围内,原型水轮机最高效率不低于%,该效率应在水头m附近,原型水轮机的加权平均效率不低于%。(4)空蚀【/磨蚀】1)水轮机在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水质、泥沙特性、水头及尾水位变化范围内,水轮机在最小输出功率35%Pr 以下运行时间不多于500h,在最大输出功率100% Pr (或允许的最大连续输出功率)以上运行时间不多于100h,在空蚀【/磨蚀】保证期内转轮(含转轮体和叶片)因空蚀【/磨蚀】所剥落的金属质量不大于0.5D2kg,最大剥落深度不超过3D2/3 mm及剥落面积不大于200D5/3 cm2(D为以m计的转轮公称直径)。单个叶片的剥落量和剥落面积不得大于全部叶片平均剥落量的两倍,导水机构、转轮室和尾水管全部剥落量之和(质量或面积)不得大于转轮保证量的二分之一,深度保证量与转轮相同。空蚀【/磨蚀】保证期为:水轮机投入商业运行后2年,或实际运行时间达8000h,以先到期为准,不足或超过8000h,可按线性比例换算保证量。2)如空蚀【/剥落】损坏量超过保证值,卖方要负责修复。卖方在修复空蚀【/磨蚀】破坏区域时应用不锈钢进行补焊和磨光成一个光滑的表面,使之与邻近未损伤的表面一样。由于叶形误差或波浪度而引起的局部空蚀【/磨蚀】破坏时,卖方要对水轮机部件作必要的修改,以防空蚀【/磨蚀】损坏重新发生。为了修补空蚀【/磨蚀】的破坏,买方将在合适的时间排干水轮机存水和提供工作的专门入口、厂用电及压缩空气等方便条件。所有修补材料和设备则由卖方自备。由于空蚀【/磨蚀】损坏超过保证值而进行修改,在修改以后空蚀【/磨蚀】保证期必须重新计算。(5)稳定运行1)在7.3.2.2所规定的运行水头条件下,水轮机在空载和35% Pr~100% Pr(或允许的最大连续输出功率)范围内均可连续稳定运行。2)水轮机在各种运行工况,包括启动、甩负荷等过渡工况下应没有有害的振动或摆动。尾水管进口管壁处压力脉动值,在额定工况运行时△H/H (△H为混频双振幅外包络线的峰—峰值,H为运行水头)不大于2%,在部分负荷运行时△H/H最大不超过8%。3)正常条件下水导处水轮机主轴的摆度(双振幅)不超过150μm,过渡工况下不超过250μm。顶盖垂直振动(双振幅)不超过80μm。4)在各种规定运行工况下,转轮和座环的设计不得导致引水系统的水力共振和机组结构的共振。(6)导叶漏水量在额定水头 3.3 m下,导叶全关,投入商业运行初期及运行8000h内的漏水量不超过0.003 Qrm3/s(注:Qr为水轮机额定流量,以m3/s计)。(7)调节保证1)机组在本节专用技术规范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工况甩负荷时,蜗壳进口处最大压力不超过MPa。2)机组在本节专用技术规范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工况甩负荷的最高转速上升值不大于50%。3)机组在本节专用技术规范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工况甩负荷时,尾水锥管内的最大真空度不得大于8m水柱。(8)在协联破坏条件下,最大飞逸转速不超过367r/min,且能安全运行5 min而不会产生有害变形。(9)噪声在额定转速和由空载到满载的全部运行工况下,在水轮机坑地板上1 m处测得的噪声不超过85dB(A),距尾水管进人门1 m处测得的噪声不超过90dB(A)。(10)轴向水推力在最大水头下,最大正向(向下)轴向水推力不超过8.9节中所列保证值。在最不利运行条件包括紧急停机等过渡工况下,最大反向水推力不得超过机组转动部分重量。(11)可靠性指标在规定的运行工况下,可靠性指标规定如下:1)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不小于18000h;2)大修周期不小于10年;3)退役前使用年限不小于40年。5.3结构特性和技术要求5.3.1转轮(1)设计和制造1)流道形线转轮及过流部件的形线与尺寸必需与经过验收的模型水轮机相似。形线偏差应不大于IEC-193的规定,尺寸检查应提前天通知买方代表参加。2)主要结构转轮由轮毂及 叶片、操作接力器、操作架及连杆机构、泄水锥等组成。桨叶与轮毂间有可靠的密封。接力器及操作机构设在轮毂内,优先采用操作机构装拆时不需转轮翻身的结构型式。转轮和主轴采用法兰螺栓联接。摩擦传动。3)强度和刚度转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任何可能产生的作用在转轮上的最大水压力、离心力和压力脉动,退役前在周期性变动负荷作用下不发生任何裂纹和断裂或有害变形。在承受部件重量和最大水推力、最大水压力和最大输出功率运行工况时,应力不超过7.2节所规定的数值。在非协联工况出现最大可能飞逸转速时叶片应力不得超过材料屈服强度的2 / 3。机组检修时,当采用叶片翼梢支撑时,应有足够的刚度承受主轴及整个转动部分重量。4)桨叶叶片的内端侧应加工成与轮毂良好配合的球形,并把轮毂与叶片的间隙减至最小。叶片的外侧有防止间隙空蚀的凸缘(与模型转轮相一致)。5)轮毂及泄水锥轮毂表面应加工成球形、以减少桨叶与轮毂之间的间隙。泄水锥用螺栓连接在轮毂的下端。6)卖方应详细说明转轮桨叶、轮毂及泄水锥等部件安装和检修时拆卸、吊运及装配的方法和措施,并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2)材料转轮桨叶采用含铬13 %~17 %,镍4 %~6 %的可焊性好的低碳不锈钢铸造。用于制造转轮的材料应满足可在常温下焊接,并不需要进行焊后热处理,以保证机组检修期间,能在机坑内对转轮进行局部补焊。(3)质量1)转轮加工完成以后,尺寸偏差不低于IEC193《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国际规程的修正》的要求,应提供不少于4个样板以检查叶片型线、角度和厚度。卖方应提供有关转轮检验的详细程序、样板和工具说明、测量方法及允许公差的资料。还应提供补焊空蚀区时指导叶片外形恢复原状的样板。2)叶片和轮毂铸造质量应按CCH70《水力机械铸钢件的检查规程》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卖方应在其投标书中提供CCH70“质量表0040A”的复印件,并将可应用的数据全部填上。数据至少应满足技术规程要求并符合卖方所建议提供的转轮尺寸与材料特性。转轮其他铸钢件、焊缝、表面粗糙度等技术要求应符合7.2节“一般技术规范”中的规定。未经买方代表检查同意,转轮表面不得涂漆或任何涂料。3)转轮应在车间内作静平衡试验,不允许在轮毂的外侧过流表面作偏心切割,为平衡用的配重塞孔不得靠近过流表面,静平衡试验必需有买方的代表参加。4)在合同范围内的转轮应能互换。5)转轮装配的所有螺栓和销子,要确实保证防止由于运行时振动及其他原因引起松动。5.3.2 主轴(1)概述主轴由优质锻钢整体锻制,也可以用锻件、铸钢件焊接制造,或者由轧制钢板卷制,当采用轧制钢板卷制时,纵向焊缝不能多于两条。水轮机主轴上端法兰与发电机下法兰(或与发电机转子中心体)直接连接。主轴为空心结构,内孔可通过和装设转轮接力器操作油管。(2)设计和制造1)主轴应有足够的结构尺寸和强度以保证在任何转速包括最大飞逸转速下都能安全运转,而无有害的振动或变形,在额定转速和卖方保证的水轮机最大输出功率KW条件下,不超过7.2节中“工作应力”所规定的最大允许应力值。2)水轮机和发电机转动部分联合的临界转速应由水轮机卖方和发电机卖方共同计算,第一临界转速应至少比最大飞逸转速高20 %【/…/30 %】。水轮机厂应供给发电机制造厂有关的图纸,包括水轮机旋转部分的部件图,供计算临界转速用。3)卖方应分析包括全部轴承和所有重叠荷载在内的机组轴系动态稳定和刚度,还应分析在正常工况和暂态工况时所有轴承、轴承支承件及所建立的油膜是完好的。卖方应验算动荷载,水轮机所固有的水压脉动、水道中的压力波动、卡门涡频率、电网频率和机组部件的自然频率,它们应是分开的,不至发生共振。有关计算和数据的详细报告应提交买方工程师审查。4)主轴应全部经过精加工,在安装导轴承的部位,检查主轴同心度的部位和监测摆度部位的表面应进行抛光,表面粗糙度达到0.1μm。轴心通孔应加工到足够光洁,以便从孔内检查轴的质量,或取其孔内材料用其它合适的方法进行检验。整个轴应按ASTM-A388条款第3G-2段的规定作超声波检查。通孔的尺寸和加工精度应满足转轮操作油管的要求。5)主轴法兰应满足ANSIB49?1“主轴联轴器”的有关规定,连轴螺栓、螺帽及螺栓护罩、法兰保护罩起吊螺栓等均应由水轮机卖方提供。6)主轴与转轮连接的法兰螺孔应采用能保证在现场正确配合的方法来加工,采用摩擦传动满足转轮的互换性要求,主轴和转轮间的连接和拆卸应方便在安装和检修期间分别起吊主轴和转轮,主轴与转轮连结所需的专用工具由卖方提供。7)主轴与主轴密封相对应的部位,应设置一个可拆卸和可更换的不锈钢轴套,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轴套内轴的蚀损,如果轴封的设计不采用轴套形式,则可去掉轴套,在轴封与导轴承之间,应设合适的油、水隔离装置。8)在紧挨导轴承盖上端的轴上,应刻划出一条圆周线,用测量圆周线与轴承体上固定点相对距离的方法检查主轴垂直位置。主轴在工厂车间应在机床上或同心度检查装置上用旋转主轴的办法检查其偏心度,其偏差应不超过NEMA、MG5.2-3.04“立式水轮发电机主轴摆度的车间检查公差”所规定的数值。除非书面声明放弃,主轴尺寸和对中的检查必须由买方工程师目睹见证。9)主轴在轴承盖或其他合适部位有一个定位肩,当主轴与发电机轴分离时支承主轴和转轮。5.3.3 主轴连接(1)如果水轮机和发电机分别由两个卖方提供,则指定水轮机【/发电机】厂为协调责任方,责任方应对主轴的连接和分离的设计、制造和配合负责,以保证精确装配。(2)为了同铰法兰连接孔,水轮机卖方【/发电机卖方】应准备和提供一个水轮机【/发电机】主轴法兰孔样板给发电机【/水轮机】卖方,以便与发电机【/水轮机】主轴法兰【/发电机转子中心体法兰】同铰,保证精确连接。也可由卖方提供一套气动或电动的同铰装置,由安装承包商在现场进行铰孔。(3)水轮机卖方【/发电机卖方】应提供水轮机和发电机主轴法兰现场对中的详细方法或程序,供买方工程师审批。连轴使用的工器具均应由水轮机卖方【/发电机卖方】提供。现场轴线检查应符合NEMA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如轴线不满足规定,应立即进行修正,且不应影响安装进度,主轴的现场修正费用应由卖方的责任方承担。5.3.4 主轴长度的调整买方为了厂房布置的需要,主轴长度与现有建筑物衔接,卖方生产时应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并经审查确认。5.3.5 转轮与主轴连接(1)转轮与主轴应在工厂内进行连接尺寸检查和同心度校正,以保证两者准确装配。卖方应将连接尺寸检查和同心度校正记录提交给买方工程师。除非买方书面声明放弃,转轮与主轴连接尺寸检查和同心度校正应由买方代表目睹见证。(2)主轴与转轮经连接和校正后,主轴的摆度偏差和转轮的同心度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3)卖方应提供转轮与主轴连接用的螺栓紧固工具。5.3.6 主轴密封(1)主轴工作密封1)在导轴承下方,主轴通过顶盖的部位应设置主轴工作密封,其型式可以是轴向或径向的,但其型式必需在已运行的同类型水轮机中,证明是可靠的,并应取得买方工程师的同意。主轴密封应能在水轮机不排水和尽可能不拆除水轮机导轴承的情况下进行检查、调整或更换密封元件。2)工作密封元件必需有足够的强度而且是用耐腐蚀材料制造的。密封采用水润滑和水冷却,冷却水水压约MPa,卖方应提供相应的清洁水自动过滤器、管道、阀门、示流信号器及附件等。3)工作密封材料,应至少能运行半个大修周期约35000h后才更换。工作密封应是自补偿型的,在运行中对密封元件的磨损可自动调整。(2)主轴检修密封1)为了在不排除流道内水的情况下能更换工作密封,在工作密封的下方应设置主轴检修密封,其结构形式可以是充气膨胀式的,也可是其他合适的形式。2)检修密封由电站压缩空气系统供给压力为0.4 MPa~0.7 MPa的压缩空气,卖方应提供相应的管道、阀门和其他附件等。应设置一个带报警的联锁装置,以防止在充气条件下启动水轮机;并保证排气后检修密封和主轴脱离。3)检修密封应进行材质质量检查和耐压试验,所有紧固工作密封和检修密封用的压板、螺栓、螺母等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5.3.7水导轴承(1)型式导轴承应是稀油润滑巴氏合金瓦衬的自润滑轴承,可采用旋转油盘筒式瓦或楔型调整块的分块瓦,和可拆卸的分半轴承体组成。若卖方推荐其他的结构型式,应提供该型式轴承在同类型电站的运行实践,并得到买方工程师批准。(2)设计和制造1)导轴承应尽可能布置在靠近转轮处,应方便不移动导轴承部件便可维修和更换主轴密封。轴承的布置应允许转轮和主轴垂直移动,移动量应能调整并满足拆卸发电机推力轴瓦和清扫主轴连接法兰止口部分的需要。2)导轴承及其支座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在任何可能发生的运行工况下出现的最大转速,转速变化、最大径向荷载和最大压力脉动,并将荷载传至水轮机顶盖。轴承油箱可以是两瓣结构,用螺栓把合,分瓣油箱采用焊接件,所有焊缝和接合缝都不得有渗油现象。轴承处应配有较大空腔的双层密封箱盖以防止尘埃或杂物进入油箱和防止油从轴承箱泄漏或向上爬油,油箱盖上应有用透明材料罩着的检查孔。油箱应在方便的部位上设置取油样的放油接口和手阀,卖方应提供油位计并标明油箱允许的最高和最低油位,并提供高低油位报警信号装置和油水混合报警装置,必要时在油箱上设有呼吸器。3)巴氏合金衬通过楔形接合和采用分子粘合剂固定在轴瓦体上,用超声波检验时至少有95%以上的面积接触,才能确认为合格。如果仅用分子粘合剂固定,则用超声波检验时至少有99%的面积粘合,才能确认合格。导轴瓦应在工厂加工完成,不应在工地安装现场进行研刮。为便于拆卸和安装轴承,要提供合适的吊耳和反向拧松螺栓;轴瓦应具有互换性。4)轴承要设置一个完整、独立的油润滑系统,润滑油应能在主轴旋转的作用下通过轴瓦自循环,该系统应有足够的措施消除甩油、阻止过大的油翻腾和消除从轴承逸出油汽或渗气的措施。油箱应有足够容量,以容纳轴承润滑系统所要求的油量,油箱的布置应使轴颈至少50 %浸入静止的油中,还应有合适的进排油口,供检修时供排油用。(3)导轴承的冷却系统1)在水轮机各种运行工况下,轴瓦温度不超过65 ℃,轴承油温不超过55 ℃;并设有温度信号计。2)轴承所采用的润滑油油质应与调速系统的用油一致,采用中国32#【/46#】透平油,满足7.2节的规定,润滑油由其他供货商提供。卖方应在投标书中注明导轴承用油量。3)油冷却器应设置在油槽内,冷却水由电站技术供水系统供给,进口水温不高于25℃,冷却器的额定工作压力为0.2MPa,最高工作压力为0.5MPa,但冷却器强度应能承受0.8MPa试验压力的要求。卖方应在投标书中注明冷却用水量,通过该冷却水量时冷却器的压力降应不大于0.02MPa。冷却器的换热管应采用紫铜管或铜镍合金管制成,管路内径不小于20mm,冷却器应设计成能防止泥沙的积聚并应易于清理和更换换热管。冷却器进出水管口应可以互换。卖方应成套供应管道、阀门、双向示流信号器、进口温度计、出口温度信号器和进出口压力表。4)水不得进入润滑油系统,油箱、冷却器、管道等部件不允许有泄漏。(4)质量要求1)在正常发电运行工况、调相工况时,导轴承外壳的水平和垂直振动的双振幅值应不超过0.05 mm【/…/0.1 mm】,在起动和甩负荷工况时振动的双振幅值不超过0.25mm;卖方应提供水平和垂直振动信号计。2)轴承应能安全地承受飞逸转速5 min【/…/30 min】而不被损坏,应能在额定负荷正常运行且冷却水中断的情况下运行10 min【/…/20 min】 不损坏轴瓦。应允许必要时从最大飞逸转速惯性滑行直至停机(不加制动)的全部过程,导轴承能安全承受。5.3.8座环(1)设计与制造1)座环可采用无蝶形边平行式的铸焊或钢板焊接结构。2)整体蜗壳过渡连接板为避免在现场蜗壳直接与座环焊接出现T型焊缝和异种钢焊接,在座环与蜗壳之间应有300mm的过渡连接板,过渡连接板与座环应在厂内焊接,过渡连接板的材料应与蜗壳材料相同。3)座环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保证当蜗壳充水或放空时支承传递到其上部的所有重量(例如机组重力荷载,机墩混凝土重力荷载,水轮机水推力等),在水轮机所有运行工况时的最大水压力下,无有害变形。卖方应对座环受力情况进行有限元分析,并把计算方法、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提交买方工程师审批。4)固定导叶的设计应充分注意偏心负载所引起的弯曲的影响,所有固定导叶必须是流线形并和验收的模型水轮机相似,固定导叶尽可能采用不穿上、下环的结构。必需注意焊件的应力状况和金相特性,所有焊缝必需充分焊透并经X射线探伤检查,X射线探伤有困难的地方可用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应及时将探伤结果提交买方工程师。若采用轧制钢板制作固定导叶,则钢板轧制方向应与固定导叶最大应力的方向一致。5)固定导叶数应考虑与活动导叶数的组合及其对水力脉动和振动的影响,应保证在水中固定导叶的自然频率在任何运行工况下与旋涡频率不发生共振或自然频率不小于涡流频率的3倍,卖方应提供这些频率的计算成果。 (3)灌浆和通气孔为便于浇筑和填实座环下面的混凝土,在座环上应设置灌浆孔和排气孔,卖方应提供在完成灌浆操作后堵塞灌浆孔和排气孔的方法和部件。(4)座环定位和固定件现场安装时为定位和固定座环所需的全部系紧拉杆、松紧螺栓、支架和千斤顶(包括有5%的余量)均由卖方全部提供。(5)测量支架为了便于现场安装时调整座环的水平、轴线及同心度,卖方应提供一套支臂可调的测量支架,该支架至少应有三个支点,并随第一台座环发运,各台机依次使用。(6)调节修正措施座环及配合件的设计应考虑有对水平、圆度及同心度的合适的调节修正措施以补偿由于现场焊接或混凝土埋设而造成的变形。5.3.9 蜗壳卖方应提供蜗壳护板、蜗壳外形和断面尺寸详图、蜗壳包角、额定流量时蜗壳进口流速等参数。为防止蜗壳在运输中发生变形用的撑杆和幅射支撑应由卖方提供。5.3.10转轮室(1)转轮室可用铸造或钢板焊接。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可分成上中下三环,或上下二环。内表面形线与验收的模型相似,经机械加工的转轮室内壁与叶片外缘的间隙要均匀,平均间隙不大于0.0005倍水轮机转轮公称直径。(2)转轮室流道在叶片转动中心以上500mm,延伸到叶片转动中心以下至尾水管直锥段上口止,应采用不锈钢内壁,且不锈钢厚度不小于8 mm【/…/10 mm】。(3)转轮室两端有坚固的机械加工法兰(包括每一环需分半的法兰),法兰应有止口和O形密封圈,防止径向移动和漏水。转轮室外周应有足够的拉杆和千斤顶。5.3.11顶盖(1)概述顶盖包括内顶盖和外顶盖,用钢板焊接而成,经应力释放后对焊缝进行100 %无损探伤检查。其流道部分的形线与验收模型相似,并与转轮体相接。外顶盖上设置导叶上轴承座。外顶盖用螺栓连接在座环上,顶盖下表面导叶活动范围设抗磨板,内顶盖上设水轮机导轴承、主轴密封、导叶控制机构及进人通道。顶盖上应设置自吸式水泵二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和一台利用蜗壳来水的射流器,顶盖上还应设置4台真空破坏阀,允许紧急停机时进入足够的空气,而不能向外溢水。应有一个或二个不小于500 mm的人孔,以允许进入流道或伸入起重吊钩。推力轴承支持在顶盖上时,其支座尺寸应便于水轮机轴承及其密封的拆卸和检修。(2)设计和制造1)顶盖的设计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保证安全可靠的支承最大水压力、各种轴向和径向荷载、转轮上抬力、可能产生的水压脉动、飞逸转速下的振动和所有作用在上面的力,在各种工况下不产生有害的变形。保证在各种工况下导叶端面间隙在规定允许范围内。卖方应将顶盖有限元分析和应力计算成果,以及变形计算成果提交买方工程师审查。2)顶盖的设计,应便于在顶盖上对各水轮机部件拆卸和检查。外顶盖的内径应满足转轮吊出的需要。3)当推力轴承安置在顶盖上时,顶盖应设计成支承推力轴承总装。推力轴承位于发电机下部约m高程上。4)外顶盖上的导水叶上轴承支座应与底环上的下轴承支座同轴镗孔。5)顶盖各钢板焊接件必需进行消除应力的热处理,组合面进行精加工,并有可靠密封。外顶盖用螺栓和定位销连接到座环法兰上,并有拆卸顶盖的顶起螺丝。6)顶盖上的排水系统必须是十分可靠和自动的,并设有高水位备用泵自动投入和报警装置,全部排水装置、控制设备、管道、阀门等包括在供货范围内。7)内顶盖上将有一凸缘,当发电机轴联结法兰脱离时,主轴和转轮可以支持在其上面。提示:是否考虑主轴、转轮、顶盖整体联合吊装按电站具体要求确定。8)内顶盖下部应有一个青铜支承环。限制在各种工况下转轮可能出现的反向上抬。9)在顶盖的适当位置(对应于模型上的测压孔位置)应设有顶盖测压孔,卖方应成套供应管道、阀门和压力表。5.3.12 底环(1)底环应做成单独件可以从座环或基础环上拆下(底环也可以和座环或基础环组合成一整体提供),采用铸钢或钢板焊接制造,并进行应力释放,底环可根据运输的需要分瓣。(2)底环应设计成能安全可靠地支承最大水压力和所有作用在其上面的其它负载而不产生过大的变形。(3)底环上应有和导叶下轴颈配合的自润滑滑动轴承,如果底环为铸造或铸焊结构,则与导叶下轴承配合的铸钢孔腔应在轴承压入前作承压试验以证明它们无渗漏现象,各轴承的中心线应与顶盖上的导叶轴承中心线严格同心,导叶轴承的技术要求见7.3.3.17。(4)底环上应带有抗磨板,对抗磨板的技术要求见7.3.3.15。(5)顶盖和底环上的导叶轴承支座孔应在一起同轴镗孔或铰孔,卖方也可以建议其他同样精确的镗孔方法,但这种方法须经买方同意。5.3.13抗磨板(1)顶盖和底环与导水叶上、下端面对应部位应设置可拆卸和可更换的抗磨板或堆焊不锈钢抗磨层,上、下抗磨板的宽度应能完全复盖转轮室外缘至座环内圆之间的表面。该抗磨板用不锈钢或其他抗磨蚀材料制造,用不锈钢螺栓或塞焊固定,螺栓应与抗磨板齐平。抗磨板的厚度应保证在其表面发生微小损伤,在现场进行补焊不致引起板的变形,且加工后板的厚度不小于12 mm【/…/18 mm】,抗磨层加工后的厚度不小于5 mm【/…/10 mm】。导叶处于关闭状态时导叶上、下端面和两抗磨板之间应有微小的间隙(在工作水压下)。(2)在抗磨板的导水叶关闭位置上应设置黄铜或合成橡胶密封,使机组停机时导叶漏水量最小,密封用不锈钢螺栓或采用买方工程师同意的其他方法固定在抗磨板上。5.3.14 基础环(1)概述基础环可以单独提供,也可以归并到底环或转轮室上环,采用铸钢或钢板焊接制造。基础环设计要按永久埋入混凝土中考虑,采用外加肋板来增加强度和刚度以防变形并充分锚固在混凝土中,保证基础环的荷载能可靠地传入基础。基础环的下端应有合适的接口以便与转轮室的顶端相连。(2)混凝土灌浆和振捣孔为便于预埋部件的压力灌浆及振捣,基础环应开设足够的灌浆孔和振捣孔,以满足混凝土浇筑时排气、排浆和振捣要求,孔的位置应合理以便于达到灌浆和振捣的目的。应提供螺纹管堵以封闭孔口灌浆完成后管堵应封焊和磨光。5.3.15导叶和导叶操作机构(1)布置及设计1)导叶的形线、尺寸、数量和位置应和验收的模型水轮机相似,并保证水轮机工作时不致发生水流诱发的共振;2)导叶从全开到接近空载开度位置的范围内,应具有自关闭趋势的水力矩特性;3)导叶应有可靠的止漏措施使导叶漏水量减至最小;4)导叶应采用三支点轴承结构;5)导叶最大开口应留有一定裕量,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每个导叶应有限位装置,当保护元件破坏且导叶限位块和导叶限位装置两者中之一失效时,仍不碰固定导叶和其他导叶;6)导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保证在工作水头下全关时相邻导叶接触立面上无间隙。(2)制造1)导叶可用铸钢铸造或整体锻造,亦可用铸件、锻件和钢板组焊,如果导叶采用钢板卷制,则钢板卷滚方向应与导叶的最大应力方向一致。导叶应进行应力消除处理,若导叶采用非不锈钢铸造或制成空心的,则内腔应进行防锈处理,然后用钢板覆盖并永久性地封堵。2)当导叶采用非不锈钢制作时,导叶经机械加工后,在相邻导叶关闭位置的整个接触立面上应有不小于5mm厚的不锈钢焊层,堆焊层的宽度不小于20mm。导叶的上下端面应采用不小于15mm厚的不锈钢覆盖。导叶的上中下轴颈应加不锈钢衬套。3)每个导叶应精确加工和修整轴、导叶体上、下端面以及导叶关闭时相邻叶片间的接触线,应保证所有导叶等高且上、下端面相互平行并与导叶轴正交,导叶表面的粗糙度应满足7.2节的规定,导叶的接触面应在导叶关闭状态下精确调整以减少漏水量,接触面处的加工应保证导叶在规定的最大水头下关闭并施以压紧力时,沿导叶整个高度接触面间的压力应保持相同。4)合同内所有机组的导叶应可以互换。(3)自润滑轴承1)导叶轴和导叶操作机构其它部件应采用自润滑滑动轴承,不需设润滑系统,而配合件应该用硬度比自润滑材料高得多的抗腐蚀不锈钢制造,轴承材料由投标者推荐,投标者应在标书中提出有关自润滑材料的详细技术规范,包括机械特性、抗蚀性能、摩擦系数、在水中的膨胀系数、制造加工特性,并提出在已运行的同类水轮机上的经验,证明其可靠性和使用寿命。2)每个导叶轴杆上应设置一个可调整的自润滑推力轴承,以承受导叶的重量和阻止任何作用在导叶上的向上或向下的水推力,导叶推力轴承也可以与导叶轴承组成一个整体,应提供方便而可靠的设施以便调整和保持每个导叶在顶盖和底环间的正确位置。3)导叶上下两端应设有可靠的导叶轴密封,以阻止水流进入导叶轴承。(4)导叶操作机构1)导叶操作机构由拐臂、连杆、导叶控制环、接力器杆、自润滑轴承、保护元件、导叶限位装置和摩擦装置等部件组成,操作机构部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最不利运行工况加在它上面的最大负荷。具有相对运动的接触部件应为自润滑型,应提供不受其它导叶制约而能单独调整任何一个导叶位置的措施,以确保导叶在关闭位置时相邻导叶紧密接触,在开启时所有导叶的开度完全相等,应有充分的调节余量以补偿将来的磨损和变形。在每个导叶的传动机构中应设有机组运行中可更换保护元件的措施,整个操作机构应便于检查、调整和修理。2)控制环可采用铸钢制造,也可以采用钢板焊接结构,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除非受运输的限制应整体制造。受运输限制必须分半时,分半面应设在应力最低的部位。控制环的底面应装有环向导轨和具有自润滑性能的抗磨板,抗磨板应便于更换。支承控制环的结构部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致因为接力器的受力不平衡而产生过分的挠曲。3)导叶接力器活塞杆和控制环之间的推拉杆应有足够的刚度并带有自润滑瓦衬。应设有可靠的微调活塞位置的措施。4)每个导叶的传动机构上应有机组运行中可更换的保护元件,该元件所用材料应由高耐疲劳特性材料制造,并且在水轮机应用实践中表明具有优良的特性;保护元件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最大的正常操作力,但若一个或几个导叶被卡,保护元件应在关闭方向力的作用下破坏或变形,以保护传动机构的其他部件免遭破坏;保护元件破坏时应顺利地剪断或变形,保护元件至少应做5次校核试验,以证明其具有很好的可重复性;连杆的设计应使保护元件破坏时,拐臂和连杆仍与导叶控制环保持连接,一个保护元件的破坏应不会引起其它保护元件的连续破坏,每个保护元件应装有信号装置,当保护元件破坏时能自动报警。保护元件应具有互换性。5)每个导叶应设置用摩擦方式或其他更好的方式防止导叶在保护元件破坏后反复摆动,如果在任何一对导叶之间有障碍物,该装置不应妨碍控制环向开或关方向运动,并保证在保护元件破坏的情况下不会丧失自身的功能。6)每个导叶应设置坚固的限位块,以限制导叶的最大开度,限位块不宜设置在流道中。7)在接力器上或导叶控制环上应有可靠的油压操作锁定装置,以便水轮机导叶能可靠地锁定在关闭位置上,锁定装置应能承受导叶可能受到的最大水力矩加上调速器最大操作油压时通过接力器传递给它的力,导叶锁定装置应有带触点的限位开关,限位开关在锁定装置完全锁定或脱开时动作。在接力器上或控制环上还应有手动操作的机械锁定装置,以便能可靠地锁定水轮机导叶在开启或关闭位置上,手动锁定装置上应设挂锁。8)导叶和导叶操作机构应在工厂内进行预装配和导叶动作试验,并进行流道尺寸检查和导叶间隙检查。卖方应向买方工程师提交导叶动作试验和尺寸、间隙检查报告。除非买方书面声明放弃,上述试验和检查应有买方代表在场目睹见证。5.3.18导叶接力器(1)概述水轮机应设置油压操作的导叶接力器,操作接力器的油压来自调速系统。接力器零部件应按调速系统最大操作油压设计。接力器行程应设计成在开启方向满足导叶最大开度,在关闭方向有少量的过行程用以对关闭的导叶施加一个压紧力。(2)接力器容量在调速器压油罐内事故最低工作油压减去管路损失所形成的接力器缸内最低油压下,接力器所具有的总容量仍应能充裕地在任何水头、输出功率和暂态条件下按7.3.9.5“技术系数及功能要求”中所规定的导叶关闭和开启时间内精确地控制、操作导叶接力器的全开和全关行程。包括必要时破坏一个或多个保护元件并最后压紧导叶。(3)接力器支座(直缸接力器用)直缸接力器布置在水轮机坑的凹坑中,支承在经过加工的基础板上与坑衬形成整体,并应设计成能承受双向的最大反作用力,接力器的反作用推力通过基础板和机坑里衬传送到周围混凝土上,应提供适当的锚筋和锚固螺栓,以防止在接力器操作时发生松动或摆动。(4)接力器的细部结构接力器油缸和盖应采用钢制造,并应有密封结构以防止漏油,除此之外还应设置推拉杆导轴承以防止作用在填料箱或密封上的侧向载荷,应有保证密封盘根充分润滑的措施。所有进排油口应在接力器上方,每个接力器缸的两端应设置有排油和排气的阀门和管道,以排除接力器端的油及排除进入的空气,接力器的两腔还应设置带有表计阀门的压力表。每个接力器应设有缓冲节流装置,以改变导叶从空载至全关位置的关闭速度,但该装置不应限制空载和导叶全开位置之间的正常移动速度。接力器活塞采用锻钢制造,活塞杆采用抛光镀铬钢制造并应有密封以防止漏油。接力器部件制造加工后应在厂内预装,并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油压的1.5倍,持续时间为30 min,然后降至设计工作油压,保持30 min,接力器不得出现任何渗漏现象和任何损坏或有害的变形。(5)刻度尺、行程变送器为指示导叶的开度和接力器的行程,应设置合适的刻度尺,刻度尺应以导叶实际相对开度和接力器实际行程来分度。为将接力器行程信号传递给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设有接力器行程变送器,其满量程为mA和 V直流模拟量输出。必要时另设导叶位置开关接点。5.3.23尾水管和尾水管里衬(1)尾水管的型式尾水管的型式由卖方选择,并和验收后的模型水轮机尾水管相似,但其控制尺寸必需满足7.5附图所规定的尺寸要求,即尾水管底板的最低高程不低于m,尾水管带0【/…/2】个厚为m的中间隔墩,尾水管扩散段最大宽度不大于m,尾水管的长度(机组中心线至尾水管出口断面)不得超过m,出口底边高程不低于m。与土建尺寸相关连部分的微小偏差应得到买方工程师的允许。卖方应提供尾水管流道外形和剖面图。(2)钢里衬的设计和加工1)尾水管钢里衬要延伸到额定工况下平均流速小于或等于6 m/s的位置,其钢板的厚度应不小于16 mm【/…/18 mm】;2)里衬的运输分节数在满足装卸及运输条件下应尽可能少,以减少现场的组装工作量。里衬的内表面应平滑,没有波浪、凸凹及其它能引起局部空蚀的不规则形状;里衬的外侧应用钢板和型钢补强,只设和水流方向垂直的加强筋,末端用型钢或加强筋加固并与水流垂直。里衬应能承受高尾水位为m的内水压力以及运行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所出现的内外压力;3)尾水管锥管里衬上部不少于500mm高度范围内应用不锈钢板制成。锥管里衬应有长度不少于100 mm的补偿段,以满足混凝土浇筑面高程误差的补偿。(5)灌浆和通气孔尾水管里衬的下部应有灌浆孔和排气孔,以便在浇筑和养护好混凝土之后进行压力灌浆和排气,应提供钢制螺纹管堵用于封闭这些孔口,灌浆完成后管堵应封焊并打磨光滑。5.4备品备件对应于本合同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水轮机,应提供如下总量的备品备件,其价格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备品备件应与水轮机的相同部件具有互换性、相同的材料和相同的制造工艺。5.5专用工具应提供以下安装和维修水轮机所需要的工具和设备,其价格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所有的工具和设备应正确标明以便识别和使用。除非另有说明,所有专用工器具应适用于所提供的水轮机,本标书中没有列出,但为方便工作所必需的工器具均应予提供。(六)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专用技术要求目 录 6.1概述6.2发电机型式和参数6.3结构特性和技术要求 6.4试验6.5备品备件 6.6专用工器具及材料6.1概述6.1.1范围及界限(1)本技术适用于包括__3__台套由同轴水轮机直接驱动的三相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包装、装运以及现场试验、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指导和监督等。(2)本技术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安装、试验、运输、包装、保管、运行、维护以及电站其他设备、土建的衔接、配合等有关的技术要求,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6.1.2供货范围(1)每台套发电机的供货包括1)定子(包括基础部件及预埋件);2)转子;3)轴及联轴器;4)集电装置;5)推力轴承及导轴承;6)立式机组的上、下机架;7)通风冷却系统;8)润滑系统; (4)设备间的连接管路及连接件。 (5)卖方应提出满足合同文件全部要求、相互协调和完善的设计。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性能优良的机组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稳定运行,或对改善机组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话,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其费用列在合同总价中。(6)备品备件包括1)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7)专用工器具及特殊安装材料。6.2发电机型式和参数6.2.1型式发电机是三相同步电机,采用密闭循环空气冷却。6.2.2布置和运行条件(1)电站工程概况参见招标文件。(2)发电机安装在厂房内。(3)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6.2.3额定值及主要参数(1)额定值在冷却空气温度不大于40 ℃,各冷却器进水温度不大于 25 ℃【/28 ℃】 条件下:1)额定容量发电机工况_____KVA2)额定电压发电机工况_____kV容许偏差范围±__%3)额定功率因数发电机工况 _____(滞后)允许提高功率因数为1运行,以使发电机工况下有功功率等于视在功率。4)频率额定频率50Hz短时工作频率0Hz~52.5Hz5)额定转速发电机工况_____r/min6)相数3相(2)旋转方向发电机工况俯视顺【/逆】时针(3)飞逸转速瞬态飞逸转速 _____r/min稳态飞逸转速 _____r/min(4)飞轮力矩(GD 2)大于_____t?m2(5)短路比 不小于_____(6)电抗、电容和时间常数1)纵轴同步电抗Xd (饱和值/不饱和值) 不大于_____/_____(标幺值)2)纵轴瞬变电抗X’d(饱和值/不饱和值) 不大于_____/_____(标幺值)3)纵轴超瞬变电抗X″d(饱和值/不饱和值) 不小于_____/_____(标幺值)4)X″q /X″d ≈ 1 (8)励磁系统1)励磁顶值电压倍数_____2)励磁顶值电流倍数_____3)励磁系统电压响应时间上升(强行励磁)不大于_____s下降(快速减磁)不大于_____s6.2.4技术特性及性能保证(1)出力 1)发电机在下列情况下,应能输出额定功率。①在额定转速及额定功率因数时,电压与额定值偏差不超过±5 %;②在额定电压时频率与额定值偏差不超过±1 %;③当电压和频率同时发生偏差值时,两者偏差分别不超过±5 % 和±1 %。若两者偏差都是正值则两者之和不超过6 %;若两者偏差都是负值或为正与负值,两者绝对值的和不超过5 % 。电压和频率偏差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应能连续运行,此时输出或吸收功率以励磁电流不超过额定值,定子电流不超过额定值105 % 为限。 2)在额定转速、额定电压下,功率因数为1时,发电机持续容量(出力)等于视在功率。 3)卖方应提供空载励磁特性曲线、“V”形特性曲线及功率圆图。在功率图中应绘出发电机静态区曲线并留有15 %的裕度,所计算曲线在发电机并网运行中验证,卖方应作相应保证。(2)效率1)发电机在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因数、额定频率发电机的工况下运行,其效率应不小于_____%。2)发电机效率应以加权平均效率值进行保证,在发电机工况下不应小于_____%。 发电机的额定效率及加权平均效率,将由现场型式试验结果确定是否符合保证值。3)效率计算方法按IEC-34中有关规定进行,效率计算应包括如下内容:①定子绕组铜损耗;②转子绕组铜损耗;③铁芯损耗;④风损耗和摩擦损耗;⑤导轴承损耗;⑥推力轴承损耗(只计算发电机转动部分引起的损耗);⑦杂散损耗;⑧励磁系统设备(包括励磁变压器、整流器等)损耗。(3)绝缘1)定子、转子绕组和定子铁芯均采用符合IEC-34中规定的F【/B】 级绝缘。2)发电机定子绕组的每根线棒工厂下槽前,应承受大于(2.75Un 6.5)kV的交流耐压1 mim。工地下线下槽前承受(2.75 Un 2.5) kV耐压1 mim。3)发电机定子线棒绝缘的1 mim工频击穿电压应大于(6~8)Un 。4)发电机整机安装完成后,绕组对机壳及绕组相互间的绝缘应能承受表7.4-2所规定的频率为50 Hz,并尽可能为正弦波形的交流耐压试验,在试验电压下持续1 min不被击穿。5)在交流耐压前,应进行3倍额定电压的直流绝缘介电强 度试验和泄漏电流的测定,在规定的试验电压下,各相泄漏电流的差值不应大于最小值的50 %,且泄漏电流不随时间延长而增长。6)发电机定子单根线棒应承受1.5×Un 不起晕,整机绕组应承受 1.1×Un 【/1.05×Un】 不起晕。7)定子线棒绝缘介质损失角的正切增量(Δtgδ)指标应满足表7.5-3规定。表7.4-2发电机绝缘耐压试验标准项号发电机部件试验电压(有效值)1定子绕组:额定电压Un=______kV2Un+3 kV2转子绕组:额定励磁电压500 V及以下额定励磁电压500 V以上10倍励磁电压(最低为1500 V)2倍额定励磁电压+4000 V注:(1)表中项1、项2所列试验电压为定子和转子组装完成后的试验电压; (2)Un——发电机额定线电压,kV表7.5-3定子线棒介质损失角正切值增量(Δtgδ)指标 (%)试验电压0.2 Un0.2 Un~0.6 Un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Δtgδ=tgδ0.6 Un - tgδ0.2 Un试样概率,%100955指标,%≤1.0≤0.5≤0.6(4)温升1)设计采用环境温度如下:①主厂房内最高温度:______℃;②主厂房内最低温度:______℃;③冷却器进水最高温度:______℃。2)在额定运行条件下,在冷却空气温度为+40℃时,发电机主要部件温升不超过表7.4-4规定。表7.4-4发电机主要部件允许温升表项目测量方法温升K备注定子绕组检温计法转子绕组电阻法定子铁芯检温计法集电环温度计法 (5)过转矩1)发电机应能承受150 %额定转矩而不失同步,其持续时间为120s。2)当过转矩时,励磁应保持在相当于额定负荷值。自动励磁时,其转矩的极限应为额定条件下运行的励磁值。(6)振动和摆度 1)在额定出力下,发电机定子铁芯允许的100 Hz双幅振动幅值不得大于0.03 mm。 2)导轴承和上机架水平方向的允许振动(双振幅)在正常运行工况下不得超过表7.4-5所列数值。表7.4-5允许振幅额定转速,r/min100及以下100~250250~375375及以上允许双幅振动量,mm0.120.100.080.05 3)发电机轴线调整完毕后,机组各部分摆度值应不超过表7.4-6的要求。镜板允许的轴向摆度不大于表7.4-7的要求。表7.4-6机组轴线的允许摆度值(双振幅)轴的名称测量部位摆度允许值轴每分钟转速,r/min1002503756001000发电机轴发电机上、下导轴承处轴颈及法兰相对摆度,mm/m0.030.030.020.020.02发电机轴集电环绝对摆度,mm0.500.400.300.200.10注:①相对摆度=绝对摆度(mm) / 测量部位至镜板距离(m) ;②绝对摆度是指在测量部位测出的实际摆度值表7.4-7镜板允许的轴向摆度镜板直径,m轴向摆度,mm<2.00.102.0~3.50.15>3.50.20(7)电气特性保证1)当定子绕组接成正常工作接法时,在空载及额定电压下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不超过5 %。2)发电机在空载额定电压和额定转速时,线电压的电话谐波因数(THF)不超过1.5 %。3)发电机在热状态下,且端电压应尽可能为额定值,应承受150 %额定电流历时2 min(对直接水冷发电机历时1 min)不发生有害变形和机械损伤等情况。4)发电机在不对称的系统中运行时,在任何一相电流均不超过额定值的105 %,且负序电流分量与额定电流之比不超过12 %(9 %、6 %)时,应能长期安全运行。5)发电机发生不对称短路时,短时间允许的不平衡电流值,对空气冷却发电机其负序电流I2的标幺值平方与时间t(s)的乘积(I22t)至少等于40 s(对直接水冷发电机至少等于20 s)。6)发电机转子绕组的设计应能安全承受2倍额定励磁电流历时50 s。7)发电机应能承受在额定转速及端电压为额定电压的105 %下,定 子出口端突然的三相对称短路或不对称短路中,历时 3【/5】s而不产生有害变形或损害。同时还应承受在额定容量、额定功率因数和105 %额定电压及稳定励磁条件下运行时,历时20 s的短路故障而不产生有害变形或损害。8)发电机所有附属设备应能承受发电机甩负荷时所引起的过频率。(8)机械性能保证1)发电机应能承受在最大飞逸转速下历时5min而不产生有害变形,此时转子材料的计算应力不超过屈服强度的2 / 3。2)发电机甩100 %额定负荷【/甩最大出力负荷】 引起发电机解列的情况下,如调速系统工作正常,则应允许机组不经任何检查重新并网运行。3)发电机结构强度应耐受本工程地震烈度的要求,即按水平加速度 g、垂直加速度_____g计算(g为地心引力加速度)。4)在临时过载同时发生地震情况下,还能同时承受上条规定的地震水平和垂直加速度,在这种极端载荷下,非转动部分的应力不超过允许应力的1.33倍,转动部分的最大剪应力不超过允许拉应力的一半。5)发电机的所有部件及结构和导轴承应能承受对称短路、不对称短路、半数磁极短路产生的单侧磁拉力而不得有任何损害和有害变形。6)发电机和水轮机组装后整个轴系的一阶临界转速应大于飞逸转速的 20%【/25 %】。7)在最大轴向负荷时,下(上)机架挠度应小于3 mm。8)发电机转子部分的飞轮力矩GD2 应不小于_____t?m2。9)发电机结构强度应承受水轮机最大出力。(9)发电机应能满足每年开、停机次数(每开、停算一次)不小于_____次。(10)发电机正常运行时,在上盖板上方1 m处测得的总噪音水平不大于 80 dB(A)。6.2.5可靠性指标(1)可用率99.5%(2)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不少于18000h(3)大修间隔时间 不少于10a(4)定子绕组使用期限30a(5)退役前使用期限40a6.3结构特性和技术要求6.3.1一般要求(1)发电机的结构设计应允许立式机组下机架及水轮机的可拆卸部件在安装和检修时能通过定子铁芯内径吊出,并允许在不抽出转子和不拆除上机架下更换定子线棒和转子磁极以及对定子绕组进行预防性试验。(2)各结构部件固有频率应避免与水轮机流道卡门涡、尾水管涡带引起的压力脉动频率、输水管道中的水体自振频率、电网频率及其倍频发生共振。(3)卖方应提出水轮机发电机组在空载、25 %、40 %、80 %、100 %额定出力及最大出力时的固有振动频率,使与土建结构设计协调,不致发生共振。(4)发电机定子机座安装在埋设于主厂房浇好的混凝土基础中的基础板上,定子机座与基础板之间采用螺栓把合并设有径向销,以承受最大出力时的扭矩、短路扭距。机座基础板、紧固件能安全承受运行时由于地震力、突然短路引起的暂态力矩及半数磁极短路的单侧磁拉力。基础板下面设有楔子板,以方便安装时调整。(5)卖方应提供各处基础的正常和非正常作用力,并提供各基础螺栓细部尺寸及预留二期混凝土的方孔。(6)卖方应提供必需的平台、防火密封进人门、吊物孔盖板、梯子、栏杆、护栏及类似保证运行维护人员巡视及人身安全的设施等。(7)在上机架上部和下机架下部,应设有盖板,以隔音和避免空气外泄。盖板应有足够的刚度,避免在运行中出现大的振动。在适当位置上设置2个带铰链盖板的进人孔。(8)发电机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厂内桥式起重机能方便而快速起吊发电机转子、定子以及各个部件。(9)发电机定子机座、上下机架、发电机风罩内应在两相对对侧设置接地端子以便与厂房主接地网连接。所有栏杆、扶手、护栏、进人门等金属构件均应可靠接地。(10)发电机组整体安装完成以后,应不需盘车即可投入运行。(11)发电机各部件最大运输尺寸及重量,必须在工程运输条件的允许范围。6.3.3定子(1)定子机座1)定子机座不分瓣运输2)定子机座设计刚度应在绕组和铁芯组装后整体吊运时,不应伤害绕组和铁芯。3)定子机座设计刚度还应复核在现场安装场仅叠装定子铁芯,然后起吊到机组的机坑内进行全部绕组的下线。(2)定子铁芯1)定子铁芯应采用低损耗、无时效、高导磁系数、机械性能优良的优质冷轧薄硅钢片叠装成整圆,冲片经严格去毛剌,并用F级绝缘漆涂于冲片的两面以减少涡流损失。硅钢片冲片装于防水并放有干燥剂的包装箱内运至工地。2)定子铁芯叠片之间所有连接均为搭接,采用分层压紧法形成一个整体。叠片由足够的拉紧螺杆拉紧并固定在定子机座上,拉紧螺杆采用高强度低碳合金钢。定子端箍和定子铁芯齿压板(为大齿压板)均采用非磁性材料。3)铁芯上、下两段叠片采用F级环养硅钢片粘结胶粘成整体以增强铁芯刚度,减少铁芯振动和降低端部附加损耗。4)定子铁芯叠片槽部公差不大于0.3 mm,高度偏差(压紧后)不大于±4 mm,圆周方向的波浪度不大于4 mm。5)定子铁芯内的通风沟布置应使气流通畅平稳,让铁芯充分冷却,风摩阻损耗最小。通风槽钢能承受安装和运行所施加的压力而不产生有害变形。通风槽钢采用非磁性材料制成,以减少损耗。6)为了保证铁芯叠片的质量,应采用分段冷压及整体热压,并在铁损试验后在热状态再次压紧的措施,叠片压力为1.96MPa,压紧后铁芯片长度能满足规定。定子装配工艺经买方审定。7)定子和转子组装完成后,定子内圆半径和转子外圆半径的最大或最小值分别与其平均半径之差不大于设计空气间隙的±4 %。定子和转子之间的气隙,其最大值或最小值与其平均值之差不超过平均值的±8 %。(3)定子绕组1)定子绕组为_____式。由_____支路并联,星形连接,主引出线和中性点引出线的绝缘均按线电压设计。2)定子绕组导体并采用罗贝尔法则(360°~540°)换位,或其它经实践证明先进、可靠的最佳换位方式,以减少附加损耗及股间温差。3)定子绕组的绝缘应符合IEC-34规定的F【/B】级绝缘。4)成形的线棒应保证导体周边绝缘厚度均匀,并是严密的、无气隙、具有一定弹性、均匀圆滑无明显棱角和尖角的整体,并具有良好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抗老化、耐潮湿性能和具有不燃或难燃特性。难燃特性应符合IEC要求。5)定子绕组应具有互换性。6)定子绕组采用立式嵌线方式。线棒在定子槽内与定子铁芯配合紧密,线棒与铁芯单侧间隙一般不超过0.3 mm,长度不大于100 mm。当间隙超过上述值时,以半导体垫条塞实,塞入深度尽量与绕组嵌入深度相等。线棒施加并保持较大的径向力,采用适形材料保证发电机在多种运行工况下均能避免线棒松动和位移。7)线圈的端部和连接线均应牢靠地支撑和固定,以防止发电机在可能遭受严重的短路而引起的作用力时产生变形和振动。绕组间在端部用垫块隔开,以保证良好通风。绕组两端支撑用端箍采用非磁性高强度合金钢,以减少涡流损耗。8)绕组应具有良好的防电晕和耐腐蚀能力,在槽部、端部等部位应采取防晕措施。9)所有的接头和连接应采用银铜焊工艺。接头绝缘(或并头套)与线棒主绝缘的搭接长度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10)定子绕组在实际冷态下,最大与最小两相间的直流电阻差值,在校正由于引线长度不同引起的误差后,应不超过最小值的1 %。11)定子绕组应在相角和电压相序上沿整个定子圆周完全对称并均匀分布,在绕组布置上要考虑到使气隙磁场中谐波分量最小。6.3.4转子(1)发电机转子由中心体、支架、磁轭和磁极组成,整个转子组装在工地完成。转子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具有结构合理、紧凑,有良好的电磁、通风性能。(2)转子采用隐性风扇结构。(3)磁轭采用低合金钢板冲片叠压而成,在上、下端装有磁轭压板,并采用低炭高强度合金钢制造的螺杆将冲片和压板把合成整体,叠片工作在工地进行。冲片将按重量分级装箱运到工地,其级差重量不超过0.3 kg。冲片应平整、无锈、去毛剌,尺寸符合图纸的精度要求。磁轭叠装压力数值和装压工艺经买方审查。(4)磁轭与转子支架间采用径切向复合键(或切向键)连接,以保证转子在正常和短时过载工况下的圆度和同心度,避免重心偏移并有效地传递力矩。磁轭外缘设有键槽,用于固定磁极。(5)沿磁轭轴高度设置径向通风沟,以保证电机散热的需要。(6)安装在转子磁轭上的制动环应是分块的,要便于拆卸和更换。制动环结构有利于制动时散热及热膨胀。(7)磁极铁芯用优质高强度薄钢板叠片而成,用拉紧螺杆把合成整体。磁极铁芯的 鸽尾【/T尾】 并用楔形键固定在磁轭上。楔形键在磁轭下端锁紧,以防止键松动后脱出。(8)磁极线圈采用F 级绝缘,铜排、绝缘及托板经热压成为整体,并保证在飞逸时不产生有害变形。磁极间的连接应为柔性连接,除牢固可靠外并便于拆卸。(9)磁极上装有纵、横阻尼绕组,使X″q /X″d 接近于1.0。阻尼绕组并具有承受短路和不平衡电流的能力。阻尼条和阻尼环之间采用银铜焊。阻尼环间的连接便于拆卸和更换,并防止振动和热位移引起松动和机械损伤。(10)水轮机发电机组安装完毕后,应检查动平衡,卖方应提供在工地作动平衡的方法和配重块。在转子设计时应有加装配重块的位置。6.3.5轴(包括上端轴和主轴)(1)发电机轴系由上端轴、转子中心体、主轴以及一个完成轴系的其它部件组成。(2)轴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使在瞬态和飞逸转速运行的条件下,其变形、振动和安全系数均在规定的范围内。水轮机发电机组转动部分轴系的临界转速(无论对横向振动还是扭转振动)应由发电机卖方负责会同水轮机卖方共同验算,应大于或等于机组飞逸转速的 1.2【/1.25】 倍。(3)轴应采用优质钢锻制而成,并应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后任意横截面的机械性能应保持均匀。(4)轴应经过锻压加工和时效(调质)机械加工,加工后技术要求应符合如下规定:导轴承轴颈外圆 允许差值 0.03 mm;配合面及止口 允许差值 0.02 mm;法兰端面垂直度 允许差值0.02 mm。(5)对轴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查,不应有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买方有权到卖方制造厂目睹检验,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检验报告。(6)上端轴结构应考虑起吊转子时,平衡梁套环的固定和拆卸要求。附装在轴上的附件如有影响时,应能拆卸。(7)主轴联轴节的法兰型式、尺寸、两半法兰之间配合等,由发电机卖方负责与水轮机卖方商定,并符合_____标准。双方商定结果需经买方审查。发电机侧法兰、连接法兰的螺栓、螺帽、锁定装置、防护罩以及组装法兰必需的扳手和专用工具属卖方的供货范围。上述法兰的所有连接件对供货的各台机组应有互换性。(8)发电机和水轮机的主轴,需在卖方的制造厂中进行连接后的轴线校正,为此卖方作出相应报价。6.3.6集电装置(1)集电装置由集电环和电刷装置组成。集电装置应装设于便于直接观察和维护以及无油雾和灰尘污染的位置,并配置相应的照明。(2)集电环和电刷应采用高耐磨性材料制成,并应采取措施严防粉尘污染定子、转子线圈。它们应置于转子上部,并有单独的罩子保护。(3)集电环采取支架式整圆结构:环间距离不小于60 mm,以防止碳粉引起“正”、“负”环短路。集电环的最大偏心度不得超过表7.5-6的规定。(4)电刷装置的导电环沿周向交错布置,以防止碳粉引起短路。刷握应布置成易于装入电刷,电刷压力在磨损前后应保持一致。每个导电环的电刷数和电缆终端连接数应大于两个,以防止由于电刷接触不良或接头松脱导致机组失磁。(5)电缆接头与导电环的接触电流密度不能太大(宜限制在0.25 A/mm2范围内)。(6)所有引线绝缘应具有耐油、防潮的特性,电刷引线应为镀银编织铜线。6.3.7推力轴承及导轴承(1)推力轴承应承受水轮机发电机组所有转动部分的重量和水推力构成的组合荷载;导轴承应能承受机组转动部分的径向机械不平衡力和电磁不平衡力。(2)在推力轴承和导轴承的油温不低于10 ℃(钨金瓦)【/5 ℃(弹性金属塑料瓦)】时应允许机组起动,应允许在停机后立即起动和在事故情况下不制动停机,包括从机组飞逸转速不加制动的停机的整个过程。当环境温度低于10 ℃【/5 ℃】 时,卖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机组可靠起动。(3)推力轴承和导轴承宜采用润滑油在油槽内部自循环的冷却润滑方式或由卖方推荐买方认可的其它合适方式。(4)推力轴承和导轴承应按中国生产型号为_____润滑油进行设计和制造。(5)推力轴承及导轴承油槽设计制造,应采取措施防止在运行中甩油和油雾逸出。(6)推力轴承及导轴承应便于拆装和维修,应能在不干扰转子、定子等条件下可以拆卸、安装和调试。(7)推力轴承和导轴承以及埋入式检温计,均应对地绝缘,其总绝缘电阻在10 ℃~30 ℃时用1000 V兆欧表测量,其值应大于1.0 MΩ。(8)推力轴承瓦可采用钨金瓦(巴氏合金),也可采用弹性金属塑料瓦。要求推力瓦热变形和机械变形最小的结构型式,瓦的结构和几何形状要有利于机组的运行。(9)轴承冷却器的冷却水中断后,允许机组在额定工况下无损运行15 min(对钨金瓦)【/30 min(对弹性金属塑料瓦)】 。(10)推力轴承采用钨金瓦时,应设置高压油顶起装置以供机组开、停机时向轴承注入高压油,但轴承应满足在事故情况下,不投入高压油顶起装置也能安全停机。在下列工况下推力轴承可以不供高压油润滑运行而不损坏。1)在50 %~110 %额定转速范围内连续运行时;2)在110 %额定转速到飞逸转速范围内至少运行10 min;3)在10 %~50 %额定转速范围内至少运行30 min。(11)立式机组整套高压油顶起装置属卖方供货范围。要求油泵在机组起动前起动,在机组转速达到50 %~80 %额定转速时,高压油泵自动切除;在机组停机过程中当转速下降到80 %~50 %额定转速时,高压油泵自动起动,并在机组完成停机3 min后自动切除高压油泵。(12)推力瓦的支持结构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并向推力瓦提供扩散和均衡的支撑,并使其具有一定的平衡瓦间负荷的能力。(13)推力头应在轴向力作用下不应产生有害的变形和损害。(14)镜板应进行锻压加工,并经过足够的时效(调质),精加工完后的镜板的镜面应无任何缺陷,加工技术应符合下列规定:1)镜板硬度不低于200HB;2)镜板硬度差值小于30HB;3)两平行面平行度小于0.02mm;4)镜板平面度小于0.02mm;5)镜面粗糙度不大小0.2μm;6)镜板与推力头结合面粗糙度不大于1.6μm;7)内外圆粗糙度不大于3.2μm。(15)导轴承为油浸式自循环钨金分块型瓦可调式结构,为保证调整后的轴承间隙保持不变,采用楔形支承结构。在不干扰转子和推力轴承的情况下方便拆装、更换、检修。(16)推力轴承和导轴承应能满足正向旋转和反向旋转的运行要求。6.3.8机架(1)上、下机架结构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并能适应热变形。(2)下机架设计应考虑使其能通过定子内径取出。上机架应考虑不取出集电环就可取出上导轴承,并应能在不抽出转子和不拆除上机架的情况下更换定子线棒和转子磁极,以及对定子绕组和定子铁芯进行预防性检查。(3)上机架支臂传力的设计,应尽可能地将单边磁拉力的径向作用力转变成为切向力传至发电机风洞混凝土围墙,或采用联合受力的办法既保持机组稳定又尽可能少地将径向力传至风洞围墙。(4)上、下支架结构应为轴承维修提供足够的空间和方便的通道。(5)卖方应考虑上机架兼作定子整体起吊吊具的合理性。6.3.9润滑系统(1)随发电机供应一整套独立的自润滑系统,并有消除油气溢出、甩油和漏油的有效措施。(2)各轴承的润滑系统各自分开布置。润滑油为同一规格,采用中国生产,其型号为_____。(3)油槽的油量,应按在额定工况运行时,油冷却器冷却水中断_____min(或飞逸工况)的允许温升确定。(4)溢油管要引到发电机风罩外部一个允许位置上。(5)立式机组高压油顶起减载装置1)装置由2台高压油泵及其驱动电动机(交流三相,380 V,50 Hz,其中一台正常运行一台备用),并包括相应的起动、控制、保护设备、管路、软管、过滤器、高压分流器、各种阀门、仪表、传感器和全套自动化系统设备等组成。2)装置的起动和关闭都应是自动进行的,并应有轴承表面油泄漏的保护闭锁装置、减振装置以及其它保护闭锁措施。3)推力轴承瓦高压油室的设计,应使其不影响轴承的正常润滑。4)高压软管应能承受2倍以上工作压力,并配有逆止阀,防止正常时倒流。5)油过滤器应能滤掉直径大于1/2油膜厚度的微粒。6)卖方应提供高压油顶起减载装置的系统图、布置图。图上应注明元件名称、规格、用途和布置尺寸。(6)润滑油冷却系统1)润滑油的冷却方式是_____。2)每个轴承油槽中【/外部】应装设紫铜制造(或经买方批准的其它等同材料)的油冷却器,在规定的温度下,有足够的能力按轴承运行要求把油冷却。全部冷却器包括管路、阀门、配件等均不渗油、不渗水。3)冷却器应能防止沉淀物堆积,并便于检修和清洗,各部件在拆卸和复位时,都不需要拆卸整个轴承。外循环冷却器选用体积小、换热效率高有自行排污能力的热交换器。4)冷却器工作水压按 0.2 MPa~0.5 MPa 设计,试验水压是_____MPa,历时_____min。通过冷却器的水压降不超过_____MPa,冷却水的最高进水温度是 ℃。5)卖方应提供润滑油冷却系统所有管路设备(对于与非合同供货的设备、管路之间的连接,卖方应负责从供货设备到第一个连接法兰为止)的系统图和布置图,图上应注明部件名称、规格、布置尺寸等。6.4试运行(1)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在完成出厂检查试验、工地安装、现场试验,并经检验合格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试验项目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7《水轮发电机组起动试验规程》有关规定。(2)当上池无径流,要求机组先以水泵工况运行时,制造厂应修改先以水轮机工况运行的试验大纲,交买方批准。(3)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在完成现场试验等全部试验内容并经验证合格后,还必须每台机组带满负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72 h。若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故障而中断,在处理完毕后重做72 h连续试运行工作。(4)72h试运行后还应投入商业运行,商业运行期为30天。(5)卖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设备保证期及违约罚金的责任。6.5现场性能试验(1)买方对同类机组任选一台在现场做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即为最终考核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否已符合合同有关技术条款的依据。(2)现场性能试验项目列入 7.5.7.2.3(1)至(11) 项内。(3)卖方应提出每个试验项目的试验大纲,并经买方审查同意。试验大纲内容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试验程序、试验标准、试验时间及进度、安全措施等。(4)现场性能试验由买方主持并组织包括卖方在内的现场试验领导小组,按已经买方同意的试验大纲进行实施。(5)现场性能试验报告按单项由卖方负责编制,其内容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试验程序、试验表格、计算实例、计算过程使用的各种曲线、全部测试结果汇总,最终成果的修正和调整测量综合误差说明以及对试验成果的讨论意见和结论等。试验结论需征得买方的同意。试验报告按合同文件规定的份数按期提交买方。6.6备品备件(1)卖方应为全厂_____台套发电机提供规定的主要备品备件,卖方也可以推荐增加必要的备品备件。除此之外,卖方应开列运行初期10年卖方建议增加的备品备件清单。(2)所有备品备件应具有互换性,并与原部件采用同样的材料、制造工艺。每台份备品备件,包括安装所必需的材料均应提供齐全。 6.7专用工器具及材料 (1)卖方应提供本条规定的安装、运行和维修所需之专用工器具,以及为满足现场安装需要的特殊材料。(2)由于各厂产品结构型式、性能、制造工艺不尽相同,卖方还应开列建议增加的专用工器具及材料清单(清单上注明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及单价)。(七)、售后服务要求7.1 免费质保期期限24个月,免费质保期期限起计方式: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起计,提供24小时服务,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个小时赶到现场,24小时完成维修、保养任务。经维修后,如无法在当天恢复产品正常使用功能,维修人员必须书面向客户知会原因并确认完工日期,完成任务后需经客户验收合格签字认可,确保满意方可返回;若在两天内无法修复,需提供备用机供客户使用。(如不能按时到场,采购单位有权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2在质保期满时,供货方工程师应对设备进行另一次测试,如出现任何故障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费解决并取得采购人的同意7.3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壹套(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操作维护手册等)。设备的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7.4中标方应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并且预先提供验收标准,填写验收报告书,供最终双方确认所用。7.5为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设备正常运转,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安排专职技术人员常驻施工安装现场,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设备系统的安装过程,对安装有质量否决权。如设备安装完毕在使用中发现系统质量问题,均由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7.6验收7.6.1中标方每提供一批货物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书。7.6.2采购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派员对每批到达现场的货物进行验收,查验有关检测报告,同时根据检测验收标准对货物的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7.6.3在设备安装中,如是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中标方负责。7.6.4如产品验收达不到检测验收标准,作退货处理,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7.6.5产品最终验收:工程结束后,应由采购人指定机构进行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正式签字进入质保期。7.6.6检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最新行业标准。7.7特别说明:7.7.1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除另作规定外)均应符合现行国际、国内和行业相关标准。所投货物须提供产品彩图及相关说明;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功能配置表和图片。7.7.2 产品的包装应为生产厂商出产时的原包装,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进口产品应提供海关报关单、通关单及中标单位所在地商检局证明。7.7.3中标方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产品质量事故,或因中标企业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中标方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7.7.4投标方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以获得由投标方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的所有信息,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的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7.7.5投标人提供产品与以上条款不符时,已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已供货的全部退货并扣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对中标单位和所提供的品牌产品提出警告并在相关媒体公布,且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7.7.6如采购人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采购货物的需求如工程量、型号等有变化,按实际工程量计量,单价按中标单价计算。 吉水县四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招标编号:
****-********JA018)评审办法 一、符合性审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在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CA证书及纸质版投标文件的;2.未按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的;3.未提交开标一览表的;4.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5.投标报价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超出经营范围投标;8.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交;10.电子版投标文件没有单位电子签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11.电子版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与注册时所上传的材料不一致的;12.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的; 二、评分标准一、价格评分(45分)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评审依据1.投标报价(4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45。结果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超出采购预算或明显低于成本价不能说明理由或存在恶意竞争,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二、技术评分(40分)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评审依据1.主要技术参数(15分)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二)招标设备清单、(三)主要技术参数的,得满分15分,有一项不满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2.主要技术要求(15分)供应商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或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第六章(四)通用技术要求、(五)轴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专用技术要求、(六)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专用技术要求的,得15分。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以及其他能体现技术参数的内容3.水轮发电机组的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5分)供应商提供水轮发电机组的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齐全、详细、价格合理,能满足本项目扩容改造需求,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制造的设备技术参数及设备性能全面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各设备及改造安装方案切实可行、采购设备与原设备的安装尺寸匹配、改造工作量小。优5分;良3分;差0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4.合理化建议及其它优惠条件(2分)施工安装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且满足本项目需要;降低成本措施切实可行;施工合理化建议有采纳价值且有社会和经济效益。优2分;良1分;差0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5.工作进度计划(3分)工作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得力;工作进度横道图线准确、清楚、合理,符合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各专业工程施工配合明确、科学。优3分;良1分;差0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三、商务评分(15分)(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保证期不可有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评审依据质量体系认证(3分)供应商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少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业绩(3分)供应商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设备(主要设备为水轮发电机组)供货及安装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3分。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扫描件银行资信等(2分)供应商取得银行资信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中:银行资信等级为AAA的,得2分;为AA的,得1分;其余得计0分。银行资信等级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财务状况(2分)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财务审计的报表显示财务状况均盈利的,得2分。否则,计0分。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人员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承诺(2分)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承诺的,计0分。投标文件相应部分质量保证期(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4个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延长壹年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审批意见招标单位招标单位意见:(章)法定代表人(章)2014年 月日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办意见: (章)负责人: 2014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