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清洗水处理及锅炉清洗水处理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清洗水处理及锅炉清洗水处理招标公告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及型号 | 数量(台) |
中央空调 | |||
1 | 离心式冷水机组 | 特灵CVHG780,制冷量850RT | 3 |
2 | 螺杆式冷水机组 | 特灵RTHDUD3R,制冷量 364RT | 2 |
3 | 空调冷却塔 | 4 | |
锅炉 | |||
1 | 热水锅炉 | LOOS UT-MRC30热水锅炉 | 3 |
2 | 蒸汽锅炉 | 2T/h LOOS UL-S2000-蒸汽锅炉 | 2 |
二、中央空调循环水处理服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
清洗工作,包括空调主机冷凝器和蒸发器的清洗、冷却塔的清洗;
水处理工作,包括主机冷却水的水质处理和水质保养、冷冻水的水质处理和水质保养。(中央空调系统的水质处理和水质保养应同时进行)
(二)服务内容
1、用化学清洗剂对冷却水系统进行除锈、除垢、除油等化学清洗,并进行预膜处理,使系统管壁形成一层均匀致密的物理吸附膜或络合膜;
2、设备运行期间,定期向冷却水和冷冻水系统投加各种水处理药剂,进行缓蚀、阻垢、杀菌、灭藻处理;
3、设备运行期间,每台冷却塔每月清洗一次,并进行彻底排污。
4、设备运行期间,冷却水、冷冻水系统每周取水样进行水质检验一次,并向甲方递交水质检验报告。
5、每台冷水机组的蒸发器和冷凝器每年进行一次清洗。
6、每个膨胀水箱每年清洗一次并进行彻底排污。
7、设备长期停机期间,向冷却水和冷冻水系统投加缓蚀除锈的湿保剂。
8、按需要排放、更换冷冻水和冷却水,拆洗冷冻水和冷却水系统过滤器。
9、中标单位提供本服务期内水处理技术服务所必需的药剂,其中包括清洗剂、缓蚀剂、预膜剂、阻垢剂、杀菌剂等全部药剂,这些药剂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但水处理技术服务范围以外所需的其他材料或零配件,中标单位应积极向甲方提出,经过甲方授权代表书面确认后,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10、中标单位全年定期加药进行水质稳定处理,并根据水质分析结果和气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药剂配方和调节水质。运行期间,每周取水样并进行详细分析,中标单位应及时根据水样的化验结果补充药剂。
11、中标单位应定期检查甲方中央空调的实际情况,根据检查结果的实际需要及时清洗冷却塔,保持冷却塔洁净,不能存在较为明显的污垢及青苔。
12、中标单位在给甲方提供水质稳定处理服务以后,应保证做到甲方中央空调冷凝器内无硬垢生成,传热效果良好,管道不产生新的腐蚀,冷冻水无明显的红水或黑水现象。
13、中标单位提供水质稳定处理服务后,甲方中央空调的冷却循环水浓缩倍数标准应控制在3.0~4.0倍,6.5<PH<9.5。
14、循环冷却水经杀菌处理后,表现为杀灭青苔,无明显粘泥。
15、停机保护阶段:在甲方中央空调设备停机后,中标单位应全面清洗整个空调系统,清洗结束后再投放相关保护药剂。
(三)服务标准
1、冷却水系统经化学清洗和预膜处理后,应达到国家化工行业标准《冷却水系统化学清洗、预膜处理技术规则》(HG/T3778—2005)的相关验收要求。
2、设备运行期间,经水处理后冷却水和冷冻水系统的水质应达到并保持在省地方标准《中央空调循环水及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DB44/T115—2000)规定的范围内:
项 目 | 冷却水(敝开水) | 冷冻水(密闭水) | 单 位 |
pH 值 | 6.5-9.5 | 7.5-10.0 | —— |
总硬度(以CaCO3) | < 600 | < 600 | mg/L |
总碱度 | < 600 | < 600 | mg/L |
电导率 | < 2500 | < 3000 | μS/cm(25℃) |
浊 度 | < 50 | < 20 | 度(FNU) |
总 铁 | < 1.0 | < 1.0 | mg/L |
总 铜 | < 0.1 | < 0.1 | mg/L |
氯 根 | < 350 | < 200 | mg/L |
细菌总数 | < 10的5次方 | —— | 个/m L |
3、冷却塔正常运行期间,塔内无青苔和其他污物,布水管或配水槽出水孔无堵塞,填料中无堵塞物。
(四)其他要求
1、提供化学清洗、预膜和化学水处理所需的全部化学药剂,采用相关技术对甲方中央空调系统的冷冻水和冷却水系统及水质进行处理。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在方案实施前提交给甲方认可。
3、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操作规程和双方认可的工作方案作业,确保作业质量。
4、在进场作业前应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名单及专业培训合格证明,每次现场作业时应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并提交工作单。
5、文明作业,节约用水用电,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对作业时间的要求,工完场清。
6、安全作业,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由于中标单位原因引起的设备、人身安全事故,其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一旦发生事故,中标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并向甲方提供事故报告。
7、作业期间,应保证不使甲方的财产和设施受到损害,保持地面、墙壁、天台、电梯、楼梯、公共通道等的清洁、无划痕和创伤。若造成损害,则应负责自费进行清除和修复。
8、各项作业内容完成,如甲方验收不合格,应返工重做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9、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空调水处理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甲方参考。除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有义务随时协助甲方处理有关突发问题。
10、中标单位应安排训练有素、具有丰富的中央空调水处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的中央空调设备实行正确的循环水处理操作,保证甲方的中央空调在无垢、无锈、无菌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11、中标单位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系统地有计划地实施水处理操作,并认真填写各项有关服务工作记录。
12、会使用酒店原有加药系统进行自动加药。
13、中标单位免费向甲方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使甲方人员能更好地了解水处理技术知识,也能更好地配合中标单位开展水处理工作。
14、如发现甲方中央空调设备需要进行维修或改善工作,中标单位应及时向甲方授权代表提出书面建议,经过甲方授权代表书面确认后,中标单位应及时进行修缮,保证甲方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15、中标单位保证所提供、使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水处理服务中的药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环保安全标准,确保不会对人体和设备产生危害,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赔偿、处罚和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完全承担。同时中标单位还应确保甲方免受此任何不良影响。
16、中标单位保证经过水质处理后的循环水不会污染环境,符合国家的相关行业标准和环保标准,如因中标单位提供使用的药剂造成循环水污染周边环境,由此引发的一切赔偿、处罚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同时中标单位还应确保甲方免受此不良影响。
17、对于本合同约定的中标单位工作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中标单位承诺为甲方提供免费的全天候紧急维修服务。出现紧急情况时,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甲方的故障电话通知后指派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达甲方故障现场(节假日4小时)。
18、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提供水处理技术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19、由于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处罚等相关法律责任。
20、因中标单位的原因(包括故意和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坏或甲、中标单位及第三方的人身损害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中标单位还应保证甲方免受此任何不良影响。
21、对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财物损失或人员伤亡由国家法定鉴定部门负责鉴定,鉴定结论判定责任归属,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22、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提供的水处理技术侵犯到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因此导致任何第三人提起异议纠纷或侵权诉讼的,对此中标单位应负责解决并独立承担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并确保甲方免予因此遭受任何不良影响。
三、锅炉清洗水处理招标要求:
(一)工作内容
为使锅炉系统在最优状态下运行,须对锅炉系统的水系统进行专门的化学药物处理:清除水垢、锈蚀和防腐蚀处理
1、化学清洗:锅炉的清洗是对锅炉内水管路水垢、铁锈进行清洗,加入化学清洗剂将系统内的浮锈、垢、油污清洗分散排出,还原成清洁的金属表面。
2、日常保养:日常保养是对锅炉水进行水质处理,锅炉水处理的任务就是针对锅炉的炉型、参数和原水品质,按照锅炉水质标准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以保证锅炉安全、经济地运行。锅炉水处理主要包括补给水(即锅炉的补充水)处理、凝结水(即工艺流程回收的凝结水)处理、给水除氧、锅内加药处理4部分。
(二)其它要求
1、在冬季来临之前每台锅炉要清洗一次;
2、设备运行期间,锅炉水系统每个月取水样进行水质检验一次,并向甲方递交水质检验报告。
3、中标单位保证经过水质处理后的循环水不会污染环境,符合国家的相关行业标准和环保标准,如因中标单位提供使用的药剂造成循环水污染周边环境,由此引发的一切赔偿、处罚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同时中标单位还应确保甲方免受此不良影响。
4、根据所用锅炉品种、炉型、结构和容量等采取合适的水处理方式以保证锅炉水质。锅炉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5、锅炉化学清洗按照《锅炉化学清洗规则》要求进行。
6、会使用酒店原有加药系统进行自动加药。
7、水处理结果验收按照国家相应法规进行。
8、配合锅检所年检;
四、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或根据酒店要求分批试验,试验时不得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五、响应单位特殊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
4、投入本次服务的人员情况介绍及相关资质证书材料
5、详细维保方案及服务承诺(维保方案、人员安排、服务响应措施等);
6、本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为必备材料,如有缺项或不符为无效投标。
(二)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式二份,注明正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七、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市卫康招标公司询价编号SZWK2014-Z-X-004询价邀文件及该文件的询价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凯宾斯基清洗水处理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A、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详见询价文件。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成交通知书;
②询价文件;
③乙方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B、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投标总价一次报定,本报价中包含维保人员费用及税金等各类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次月收到中标单位合格发票后且无服务问题30天内支付。
C、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按照询价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服务;
2、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验收通过为准。
D、违约责任: 按询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E、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询价文件及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只有一个采购单元,投标供应商需对本采购单元内的所有内容全部响应。本报价中应包含维保人员费用及税金等各类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总价一次报定,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投标人可在开标前自行至采购单位现场踏勘,联系人:桂华枫,电话:189*****337
2、响应单位须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投标,超出经营范围的为无效投标。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要求,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由报价最低的响应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6‰或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作为服务费。
5、请贵单位按上述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盖章密封,并于2014年3月11日11:00时前送交至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按询价文件组成要求制作报价文件并签署的或过时递交文件的,均为无效文件。
6、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东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7、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酒店有限公司凯宾斯基酒店分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胥建英
格式1、询价响应报价表
询价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___ ___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中央空调清洗及水处理 | |||
2 | 锅炉清洗及水处理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询价响应函
询价响应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询价采购通知,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采购通知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耗材、管理费、试验报告费、临时设施保护费用、交通住宿、保险、税金。
2、如果我方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询价采购通知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方在询价采购通知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5、我方同意因服务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
6、我方愿意遵守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方承诺该项报价在递交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成交后若不履行询价采购通知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8、我方同意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9、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6‰或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作为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10、与本次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方:(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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