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理位置概况
市审计局办公楼位于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区1-3号。
(二)服务范围
对市审计局办公楼(面积6254平方米)提供物业服务,主要包括:
1.楼内部分:市审计局办公楼各楼层公共区域,副局长(含)以上领导办公室、各楼层卫生间、会议室、职工活动室、图书室等保洁服务。
2.楼外部分:市审计局前院、后院地面及地面附属构建物的清理和保持,停车位卫生清理,公共区域绿化维护修剪及树木落叶清理和冬季清雪除雪。
(三)服务内容
1.保洁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每天早6:30-7:00前必须到岗、下午16:30离岗,法定假日需提前半天上岗。除做好工作时间每日保洁服务外,每周对办公楼内外卫生开展一次全面大扫除;每月对办公楼内所有灯具用具进行一次彻底大清理;每年对办公楼玻璃清理至少两次。
2.楼内外垃圾清运及控烟管理。
3.做好办公区内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包括:全楼供水、供电、消防设备、空调、照明、门窗、桌椅等基本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4.负责食堂管理及服务,制作早餐、午餐,每日对就餐区域和操作间的卫生清理、擦拭、保洁,以及各类装(设)备的清洗、维护、保养和餐具消毒服务,工作需要加餐时要提供服务保障。
5.负责会议期间的服务保障。
6.协助办公室做好办公楼的设施看管、维护及防火、防盗等工作。
7.门卫24小时值班值宿。
8.市审计局门前、后院停车场停车管理。
9.完成局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础物业服务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卫生保洁服务
1.人员要求
(1)专业人员以中青年为主,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3)文明工作,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2.室内要求
(1)楼道地面、楼梯每日拖洗一次,巡回保洁,确保无积灰、污迹、垃圾、水。
(2)开关盒、表箱盖等,2米以下每日擦抹一次,无灰尘、污迹;2米以上每周一次,无灰尘、污迹。
(3)扶手、门,每日擦抹一次,无灰尘、污迹。
(4)天花板、公共楼道灯,无明显积灰、虫网。
(5)卫生间至少每天拖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毛发、无异味,便池、水池下水道要畅通,每日巡回保洁,确保卫生间清洁。
(6)垃圾桶要每日清扫,做到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无损坏。
3.室外要求
(1)办公楼门前、院内地面、花坛每日清扫一次,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办公楼门前理石地面无痰迹、污迹。
(2)大门每月擦拭一次,无灰尘、
(3)雨搭和雨水沟,不定期清扫,要求无积水、无垃圾。
(4)工作纪律:保洁员在工作期间要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5)完成招标单位交办的一些临时工作。
(二)维修服务
1.人员要求
(1)专业人员以中青年为主,身体健康,有相应的专业证件,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3)文明工作,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4)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安全规范,确保维护的管线路安全。
2.维修要求
(1)公共雨、污水管道保证畅通无堵,每年至少疏通一次。
(2)保证水管、水龙头正常使用,无滴漏现象。
(3)泵房、配电间、低压间、各电表箱、配电箱、中央空调机房及每层管线分线盒无积尘,接头无松动现象;每季度至少清洁一次;主要用电线路绝缘情况每半年测试一次,确保绝缘良好。
(4)总配电箱每年做好保养,无积尘,接头无松动现象。
(5)公共照明、指示灯具,开关要确保完好,院内照明灯、楼道灯、各房间内及会议室照明灯,亮灯率应达到100%。
(三)门卫服务
1.人员要求
(1)专业人员以中青年为主,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3)政历清白,品行端正,文明工作,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4)熟悉工作业务,会正确使用相关安保设备,以保证业主的人身、财产、消防等方面的安全。
2.门卫要求
(1)门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服务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
(2)对外来办事人员,需询问办理事项,相关证件,并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
(3)其它突发事件。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4)维护、保养、正确使用好值班室监控设备,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值班室,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5)定期对消防设备检查保养,做好记录,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6)服从服务单位管理,遇到重大活动,听从服务单位统一安排。
(四)食堂服务
1.食堂工作要求
(1)负责机关食堂早、午餐及临时用餐保障,每日要对就餐区和操作间的卫生清理、擦拭、以及设备的清洗和维护保养。
(2)员工要树立为工作人员全心全意服务的意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认真遵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按食品卫生要求和食品加工流程操作,作好餐饮工具的清洗、消毒,杜绝“病从口入”的现象。
(4)按规定时间供应饭菜,以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秩序。
(5)爱护食堂设备、设施。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燃气。
(6)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做营养餐,量足、物美。
(7)服务领导,认真做好领导安排的临时任务。
2.食堂卫生安全要求
(1)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2)食堂环境要整体有序
a)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b)环境卫生要做到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c)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便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3)食堂设备要洁净无毒
a)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b)冰柜、储物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擦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蒸气消毒。
c)砧板、刀具使用后也要消毒再存放好。
(4)从业人员要健康卫生
a)所有食堂人员均要持健康证上岗。
b)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c)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5)食品卫生要确保安全
a)严格把好采购关。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b)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
c)加工时用具要消毒。
d)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e)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盆、分柜。
f)所有餐具要消毒。
(6)管理监督要严格有力
a)食堂负责人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b)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
c)定时对食堂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3.食堂职工个人卫生要求
(1)应作好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及便后均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时须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妨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8)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4.餐饮具消毒卫生要求
(1)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3)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消毒后的消毒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7)餐饮具保洁柜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8)餐饮具消毒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
三、物业人员配备要求
1.机关物业保障工作共需服务人员16名。办公楼部分9人,分别为:保洁员4人、保安(24小时)3人、修理工(水暖工)1人、电工1人(高压电工证);机关食堂部分7人,分别为:厨师2人、主食1人、配菜1人、餐厅服务员2人、后勤打杂1人。
2.服务人员女性不大于55岁,男性不大于60岁,并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要求持证上岗。
3.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换服务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提出,年内人员更换率不高于总人数的10%(因服务质量原因由采购人提出更换的不计入其中)。
4.合法用工人员的上岗证、培训证、劳动用工合同,须于供应商确定成交后一周内及时备案给采购人。
5.合法用工人员的工资标准不低于最近一期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同时为合法用工交纳保险,相关证明逐月提供给采购人备案。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
6.如遇重大接待、会议任务服务及团体活动时,做好办公室领导交办的相应工作。
四、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
1.杜绝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刑事案件;
2.环境卫生、清洁率不低于99%;
3.消防设备完好率100%;
4.智能化系统运行正常率不低于98%;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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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