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环境保护局生物质环保炉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太和区环境保护局生物质环保炉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 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KL-hblj********
项目名称:太和区环境保护局生物质环保炉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2,180,000.00元
最高限价:2,180,000.00元
采购需求:生物质环保炉具采购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天内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06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详见一楼屏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因未下载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太和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
联系方式:138*****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
项目联系人:佟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lnkllnkl@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101 0011 8294 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