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公告
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公告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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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津发改投资〔2014〕15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4〕35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资格申请。凡未取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均可提出资格申请。
(二)资格升级。2011年以前(含2011年)取得乙级资格的机构,以及2012年以前(含2012年)取得预备级资格的机构,可提出资格升级申请。预备级机构不能越级申请甲级资格。
(三)资格延续。2014年提出资格延续申请的机构,原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14年资格认定结果公告之日。延续乙级和预备级资格的机构,如果此次提出资格升级申请,则无须再单独提交资格延续申报材料。未提出资格延续申请的机构,原证书到期失效。
(四)资格重新确认。获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后,机构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重大变化的,应按规定提出资格重新确认申请。
二、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和初审上报工作,从2014年3月7日开始,到2014年6月6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3月7日-4月26日,申请单位登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ndrc.gov.cn/wsbs)填写、上传并打印相关的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作为报送初审机构的申请材料,送至天津市工程咨询协会进行合规性审查,根据协会合规性审查意见进行材料补正。
(二)4月27日-4月28日,各申请单位将补正后的申请材料报送天津市工程咨询协会,由协会统一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窗口进件。
(三)4月29日-6月6日,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申请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 范智勇
市工程咨询协会联系人 石云鹏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4〕356号)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工程咨询协会。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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