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的展厅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的展厅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宿迁市沭阳地方税务局的展厅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宿迁市沭阳地方税务局的展厅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设计、施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阳地方税务局
1.2工程规模:约200平方米
1.3工 期: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 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工程量50%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工程量80%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一年后付清。
1.6本工程设定招标控制价范围,超出招标控制价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招标控制价为6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1.7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宿迁市沭阳地方税务局的展厅设计和施工一体化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含)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8日至2014年3月14日17时前,登陆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网站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同时现金缴纳。
5.2 投标单位在网上完成报名,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现金除外)的方式将本项目所需要保证金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标前前往财务室换取保证金缴纳的收据。
附: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行 号:********010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开标现场提交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供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申请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沭阳县台州路2号,交通局大楼二楼,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成交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8.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友情提醒
投标申请人报名成功后不获取投标文件或者获取投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屠功利 电话:****-********
招标人:宿迁市沭阳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吴建阳 联系电话:189*****1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 莹 联系电话:15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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