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溪镇杨山村夏凉茶山、茶厂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横溪镇杨山村夏凉茶山、茶厂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杨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横溪镇杨山村夏凉茶山、茶厂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竞标人参加竞标。
一、招标概况:
1、招标规模:
(1)猫眼山130亩;
(2)松岗56亩;
(3)下洋30亩;
(4)小茶山45亩。
共计面积约261亩(面积以实际踏勘为准,土地出租按地亩面积共261亩计)
(5)茶厂厂房为夏凉茶厂一座(设备清单详见附件,具体以签约时实地清点为准)。
2、项目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橫溪镇杨山村。
3、项目编号:HX-ZB(2021)-15
二、承包期年限及价格
1、承包年限:1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2、竞标价格:以招标人设定的底价120元/亩?年为起步价;
在竞标底价的基础上现场竞价,每次竞价最低间隙为5元/亩?年整数倍一档以此类推,否则作为无效报价。最终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以中标价为合同承包价格。
三、承包金缴付及方式:
1、每两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第一次承包金应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足额付清,同时于合同签订前3日内递交土地承包押金100000元(含电费押金),此后承包金应于上一次承包金到期前15天内一次性足额付清。
第一个五年的年承包金按中标价格缴纳,第二个五年的年承包金在中标价的基础上上浮10%,第三个五年的年承包金在第二个五年的年承包金基础上上浮15%。
2、违约情况界定:承租人逾期10日或以上时间未支付承包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土地承包押金不予退还。
3、承租期间产生的电费由中标人按国家规定自行缴付,如迟交或不交,出租人有权直接从土地承包押金100000元中扣除相应的电费,直至扣完并解除合同。
四、竞标人须知:
1、竞标人资格要求:
(1)18 周岁及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2)竞价人如为法人的,需具有经济实力,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万元;竞价人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如非本村村民的,还需提供一年及以上制茶经历和承包过50亩茶山证明;如出具虚假证明的后果自负。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标,迟到作放弃竞标处理;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竞标会现场参加竞标的竞标人凭竞标保证金收据(或汇款凭证),公民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竞标,以法人竞标须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竞标人竞标前须缴纳竞标保证金方可参加竞标。
保证金额度为:竞标保证金 壹拾万元 整
竞标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横溪支行
备注:①以法人名义竞标的,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提交至上述指定账户;以个人名义竞标的,竞标保证金可以银行电汇或网银提交竞标保证金;②竞标人在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竞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③竞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公示3个工作日后,未中标人直接到横溪镇财政所退还竞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到横溪镇财政所退还竞标保证金(无息)。
4、竞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15:00(以资金到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5、竞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标,迟到作放弃竞标处理。
6、本次竞标有一家(含)及以上竞标人应标即可,如无人应标,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竞标。
7、如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承租合同的,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重新招标。
8、如中标人未及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或支付租金的,则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9、由竞标人自行踏勘茶山及茶场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更新及维护自行解决。
10、本招标文件作为租赁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竞标时间: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竞标。
3、竞标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四楼开标室。
4、竞标日期: 2021 年 12 月 3 日 10 时 00 分,逾时作弃权处理。
5、竞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四楼开标室。
六、 竞标时提供资料:
1、竞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随带原件核查);自然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本村村民的,还需提供一年及以上制茶经历和承包过50亩茶山证明)。
七、招标内容和要求:
1、竞标:采用竞标会现场举牌竞价方式,参加竞标人员对竞标结果进行确认。
2、参加竞标人员身份确定:
(1)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随带原件核查);若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随带原件核查);若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监督人员、有关工作人员可进入竞标室。
3、竞标报价:
以招标人设定的底价120元/亩?年为起步价;
在竞标底价的基础上现场竞价,每次竞价最低间隙为5元/亩?年整数倍一档以此类推,否则作为无效报价。最终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以中标价为合同承包价格。
八、合同签订明确事项:
1、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结束后3日内必须签订承租合同,逾期未签订承租合同的,出租方有权重新招标。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前两年的承包金,先支付后使用,同时支付土地承包押金100000元,超过10日未缴纳以上款项,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此后每两年承包金应于上一批承包金到期前15天内一次性足额付清,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缴纳以上款项,出租方有权没收其土地承包押金100000元。
前五年的年承包金按中标价格缴纳,第二个五年的年承包金在中标价的基础上上浮10%计取,第三个五年的年承包金在第二个五年的年承包金基础上上浮15%计取。未付或者延期超十天即行终止合同并承担100000元违约损失。
3、在承包期内,如发生加工厂房、宿舍及生产设备偷盗、火灾隐患,造成集体资产损毁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必须对土地使用做好加强保护,不能私自改变茶山现状,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如由承租方人为造成的事件,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5、在承包期内,如需茶园改良必须通过村委会同意。经村委会同意后改良的茶园如遇政策性补助的,补助金额归承包者所有。茶厂茶园应保持原状,不能挪作它用,如应发展需要,要求部分调整必须预先经村镇书面会同意。中标后不得转包,如因特殊原因转包必须经过村委会许可,未经村委会同意转包的,须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未经村委会同意改良改变茶园茶场性质、改变功能、挪作它用的须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要求恢复原状。
6、承租方在生活、生产期间承租方发生的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自负。
7、在承包期内,加工厂房、宿舍房屋、加工设备等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土地承包押金及已上交的租金不予退还。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将茶山及基础设施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私自改变厂房与基础设施的使用性质。
(3)私自动用承包范围外集体土地的;
(4)茶山内种植其他作物带泥土外流、坡坏山林、土地的;
(5)变更经营范围,荒芜承包茶山和废弃基础设施的;
(6)由承租方员工发生偷盗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9、承包者在承包期间荒废茶山的,出租方将对每亩每年罚款600元,荒废20亩及以上的出租方将无条件无偿收回茶山(场)经营权及注销合同,承租方的承包押金100000元作违约罚没金处理。
10、茶场加工厂房和机械设备承租方应做好保护和维护责任,在承租方承包期内非人为损坏厂房维修由出租方承担,茶叶加工设备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厂房与设备如有承租方人为恶意损坏的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承包期满,承租方将所有加工设备能完整运转生产交换给出租方,届时投入的材料及资金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价补偿。
注: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杨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简称出租方); 中标人(简称承租方)。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杨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电话:****-********;
联系人:徐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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