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音响设备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音响设备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鲁强188*****319
报价起止时间:2021-11-19 10:00-2021-11-19 10:45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会议、广播及音乐欣赏设备 | 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会议、广播及音乐欣赏设备; 参数和品牌详见附表:参数和品牌详见附表,必须按附表所列进行报价。; 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 1件 | 117000.00 | 参数和品牌详见附表,必须按附表所列进行报价。 |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清单(1).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南湖街道 南宁市金湖路24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报价要求 |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品牌及参数进行报价,不按要求报价者,采购方将投诉。 |
商务条款 | 一、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货到采购方并安装完成。交货地点:南宁市金湖路24号。安装完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给乙方,厂家质保。 2、所投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检验合格的优质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投标人中标后在签定合同前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原厂供货证明(原件)。 4、安装要求:(1)根据工程情况提供到货计划、安装的施工进度计划,按计划完工并交付验收。(2)设备到货后,由中标人指派专业安装调试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包括:主机与所有部件调试与联接,做到设备运转正常,演示设备的所有功能并培训用户的技术人员直到用户能全部掌握设备的使用及日常维护。(3)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售后服务及要求:1、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免费保修期自货物通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2、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服务内容如下: (1)在保修期内,对由于产品设计、制造及安装的缺陷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提供免费维修,对产品使用寿命期内实行终身维修。 (2)在南宁市有经厂家培训的专业维修团队,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在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维修,提供不间断服务直到故障排除。 (3)向采购方提供打印设备维修备品、配件,须是原厂生产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三、付款方式: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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