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描述:
乙方提供水环境例行监测等相关服务,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等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出具正式监测报告。本次水环境例行监测服务内容包括:
(1)对甲方辖区范围内的市政管网及企业排口开展监测(共计22点位·次,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挥发酚、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和动植物油、BOD5);
(2)对涉及甲方辖区范围内的入河排水口开展监测及“双随机”抽查监测(共计9点位·次,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挥发酚、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和动植物油、BOD5);
(3)对涉及甲方辖区范围内的次级河流的断面开展监测(共计3点位·次,监测因子:pH、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挥发酚、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和动植物油、BOD5);
(4)会同甲方,每月至少开展1次次级河流排口巡查;
(5)每月提交水质监测报告,每季度提交水环境形势研判评析报告;
(6)在日常巡查、采样检测中发现异常问题的,及时上报甲方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环保问题整改闭环;
(7)配合甲方在水环境领域开展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需求文件:重要提醒:线下谈判前须先在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才视为有效报名。
预算金额: 80000.0
服务地址: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发布时间:2021-11-15 09:58:15
报名截止时间: 2021-11-18 00:00:00
采购编号:669e04ca46e244879ce18fae3c54ec8e
采购人信息: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发展中心
供应商资格: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境监测服务相关内容,并具备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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