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研究生院法律顾问服务谈判公告

经批准,现对我部 法律顾问服务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研究生院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1-YKYJSY-F3007

三、项目内容:

研究生院官兵遇到涉法问题需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服务主要是及时解答官兵法律问题,提供合理法律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依法维护研究生院合法利益,防范法律风险、消除法律隐患;

2.解答全院官兵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每月集中组织1至2次法律答疑;

3.协助研究生院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4.协助研究生院修改内部规章制度,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协调劳资关系;

5.为研究生院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6.应研究生院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7.受研究生院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8.根据研究生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9.应研究生院要求,就研究生院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10.应研究生院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对学员进行法律培训;

11.为研究生院拟诉讼案件的起诉进行分析和判断,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12.为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大陆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收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年审合格,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格证明原件采购方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审查)。

(六)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法律咨询服务类别。

五、报名方式

自本采购项目公示起,供应商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以电话方式通知采购联系人。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17时30分。

联系人姓名:赵老师

电话:139*****928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至: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一号院。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5日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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