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增城市全市水务工程技术审查咨询招标公告

2014年度增城市全市水务工程技术审查咨询招标公告

增城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4年度增城市全市水务工程技术审查咨询公开招标采购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增城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委托,对增城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4年度增城市全市水务工程技术审查咨询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AG100071-C14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3月08日至2014年03月14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AG100071-C1401。 采购项目名称:增城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4年度增城市全市水务工程技术审查咨询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01(专业咨询)。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30.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014年增城市水务局所有项目审批及建设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协助业主的技术审查,提供或修正技术方案、评估报告、咨询报告、现场巡查和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合法的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投标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咨询师(建筑市政专业)或给排水(含相近专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国外咨询单位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3月10日起至2014年03月3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13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1日(星期二)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20楼。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4月1日(星期二)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2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剑峰采购人联系人: 姚建华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20楼联系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园圃路4号
邮编:510030邮编:511300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广州市西城支行
帐号: ****************0692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内容一、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要求为合法的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3、投标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咨询师(建筑市政专业)或给排水(含相近专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国外咨询单位投标;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详见第六部分《用户需求书》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为项目总包干价。报价中必须包含交通差旅费、成果(含图档)的打印、装订及寄送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为组织成果报告各阶段评审会议所产生的评审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等相关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2、人员要求:要求咨询单位提供不少于以下数量的人员及工作日安排,其中①高级专家,不少于2人,每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②高级工程师5人,每人不少于20个工作日;③工程师5人,每人不少于29个工作日;④工程现场巡查指导,每月不少于2天,每次派出高级工程师2人。3、项目服务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按业主要求完成提供所有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4、成果提交要求:详见第六部分《用户需求书》。5、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三天内,采购人支付技术咨询费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合同结算时,抵作咨询费);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支付,最多支付至80%。2014年底中标按采购人所委托的工作内容完成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后,甲方将剩余部分编制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增城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2 “监管部门”是指:增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服务3.1 “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须承担的技术咨询服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2.1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加下表: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中标金额(万元)服务100以下100-500500-10001000-50005000-1000010000-100000100000以上服务招标中标服务费费率1.5%0.8%0.45%0.25%0.1%0.05%0.01%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3000-1000)万元×0.25%=5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5=11.95(万元)注:中标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4.2.2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4.2.3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4.2.4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2.5 中标人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扣中标服务费, 不足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书2) 采购项目内容3) 投标人须知4) 合同书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10. 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1.3《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1.4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 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 联合体投标1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资料,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5.2.1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15.2.2对照招标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汇款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广州市西城支行户名: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0692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通知时间凭投标人开具收到本项目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通知时间凭中标人开具收到本项目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 投标的截止期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4年4月1日9时3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封面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授权委托证明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21. 开标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 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重大偏离的;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 投标的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 授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前两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六、质疑28.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9. 合同的订立29.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 合同的履行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八、适用法律3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2.评标方法(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并按排序先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评分比重如下:评分项目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权重40%40%20%33.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重大偏离的;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二)比较与评价1.商务评价;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商务评分满分40分,考虑下列因素:序号项目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1综合素质25分企业注册本金5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0万元的得5分,注册资本金10000万(含)~5000万元的得3分,注册资本金5000万(含)~1000万元的得2分,注册资本金1000万(含)以下的得1分企业信用5企业近八年连续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且持有国内注册银行评定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5分。企业近五年连续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且持有国内注册银行评定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企业近三年连续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且持有国内注册银行评定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管理体系认证5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含有工程咨询的,得5分,无得0分。企业所在地(以组织机构代码证所列注册地址为准)5公司总部在广州地区的得5分,公司总部在广东省内(不含广州地区)的得3分,公司总部在广东省以外得1分。高新技术5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得5分,无得0分。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情况5分项目负责人资质情况5(1)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咨询人员,且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的得2分;(2)项目负责人获省级或以上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每项得1.5分,最多3分。3工程业绩情况10分2009年至今在广州地区承接过类似市政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10(1)200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市政(工程投资规模达2亿元或以上)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每个得1分,最多5分。(2)2009年至今(以获奖颁发时间为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获省级或以上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每项得1分,最多5分小 计40注: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2.技术评价;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分表》。技术评分满分40分,考虑下列因素: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1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1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1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工作计划8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4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8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注: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3.价格评估;1)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23.2条。2)价格评分:序号内容评分公式1确定评标参考价当有效评标价多于5家时(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对其余有效评标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当有效评标价少于5家时,则取全部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2评分规则评标价=评标参考价评标价>评标参考价评标价<评标参考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为满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5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方式一:X = 20分方式二:X =20-20×|评标价-评标参考价|/评标参考价×0.5方式三:X = 20-20×(评标价-评标参考价)/评标参考价×0.254.综合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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