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市复核及乱占耕地存量图斑、两违图斑外业测量工作服务项目

龙岩市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市复核及乱占耕地存量图斑、两违图斑外业测量工作服务项目

龙岩市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市复核及乱占耕地存量图斑、两违图斑外业测量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800]RWZB[CS]*******作者: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发布时间:2021-11-15 15:33

龙岩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乙方:福建省121地质大队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RWZB[CS]*******的龙岩市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市复核及乱占耕地存量图斑、两违图斑外业测量工作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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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0904 测绘服务 龙岩市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技术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956630
1-2 C0904 测绘服务 龙岩市新罗区两违图斑执法监督测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926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肆万玖仟贰佰叁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磋商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2工作内容: 5.2.1龙岩市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技术服务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管理系统下发的龙岩市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信息,以及县级业务部门提交的核查成果开展市 级内外业复核,对全市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疑似图斑市级核查工作,确保图斑核实成果真实性、准确性,防止出现错、漏、瞒报等问题,并将核查结果报省 级业务主管部门。 (1)核查内容 ①核查疑似图斑判定情况。对福建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系统下发的“顶风违建”疑似图斑,检查县级核查信息是否填报完整、是否存在明显错误,判定2020年7月以前是否已有建设行为,检查该图斑列入或未列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判断是否准确。 ②核查确属新增行为是否处置到位。经县级核实确属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现场检查是否已拆除复耕到位,可以补办手续的,是否已补办完毕。 ③新增判断存疑的重新核查。县级核实不属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市 级经现场核实后认为存疑的,建议由属地乡镇(街道)重新核查上报。 (2)核查方式 ①线上审核:在福建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系统中检查各县(市、区)图斑核查情况。 ②线下审核:对全部“顶风违建”图斑逐个进行现场看查,会同属地自然资源所(土管所)有关人员,到图斑现场,对土地使用现状、违法建设进行拍照取证。 市 级核查完毕后填写《乱占耕地建房新增疑似图斑市 级复核表》。 (3)乱占耕地建房存量图斑处置测量 对于龙岩市新罗区摸排出的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产业类和公共管理类房屋开展外业测量,确定违法图斑现状、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等基本情况,内业叠加相关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基本农田等数据,确定违法占用地类、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等情况。 5.2.2龙岩市新罗区两违图斑执法监督测量 对龙岩市新罗区两违图斑开展执法监督测量,确定违法图斑现状、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等基本情况,内业叠加相关土地利用、土地规划、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数据,确定违法占用地类、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等情况。 (1)测量内容 对龙岩市新罗区两违图斑中需要查处的图斑开展野外测量,测量违法图斑现状、界址、面积等基本情况,确定红线范围、界址点坐标、现状地物等。 (2)内业分析 将外业测量确定的红线范围与土地利用数据、建设用地管制区数据、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叠加分析,确定违法图斑占用地类、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等情况。 (3)报告编制 根据测量成果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5.3执行技术标准及政策法规 5.3.1执行标准 (1)《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2)《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 3005-2010)。 (4)《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5)《航空摄影测量测图规范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 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CH/T 3007.1-2011)。 (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5.3.2政策法规 (1)《福建省自然资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实施办法(试行)》。 (2)《自然资源疑似违法图斑动态监测技术方案》。 (3)《福建省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性质判定标准(试行)》。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9号)。 (5)《福建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5.4其他要求 5.4.1工作要求 1、核查组在核查及测量工作中必须以认真、严谨,实事求是开展核查,核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核查报告。 2、核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5.4.2保密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测 绘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调查测绘的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乙方应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不得擅自非工作需要复制、存储涉密信息。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乙方商负全部责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管理系统下发的龙岩市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信息,以及县级业务部门提交的核查成果开展市 级内外业复核,对全市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疑似图斑市核查工作要求及相关测绘标准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否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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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部门或采购单位检查审核通过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每半年支付一次。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日即为合同生效起始日,全部工作完成项目费用结清后,为合同终止日。。

10、违约责任

10、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有变故,且乙方已经开始项目工作,甲方应按乙方完成实际工作量的比例支付项 目费用。(2)在甲方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后,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按项目合同经费万分 之五乘以拖期日数,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上交 的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不 良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4)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属 于甲方的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 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龙岩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甲方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应者保证乙方的队伍顺利迸入现场工作,并对乙 方进场工作协调必要的作业条件;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2)乙方义务:乙方 应当根据项目计划和技术要求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乙方负责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未经甲方 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成果的真实性,同时必须对所承 接的工作任务做到认真负责,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不得弄虚作假。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乙方:福建省121地质大队
住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2幢9层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中粉路35号
单位负责人:刘春贵单位负责人:刘复焜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陈先生 0597-226606
联系方法:151*****89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新罗支行
账号: 账号: ****************3644

签订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

签订日期: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乱占耕地 工作服 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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