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广告宣传竞争性磋商公告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广告宣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办公楼6楼6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祥弘竞磋(货物)2021-034
项目名称: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广告宣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36528
最高限价(元):43652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6528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广告宣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质保期: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办公楼6楼605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办公楼6楼61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办公楼6楼6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将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格尔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南路3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祥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办公楼6楼605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祁女士、蒲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祥弘竞磋+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广告宣传.pdf
47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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