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高桥镇各村(居)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高桥镇各村(居)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高桥镇各村(居)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4-05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9 16: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JS-AK-2021-055

2、项目名称:高桥镇各村(居)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高桥镇各村(居)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1项, 采购预算: 300,000.00元, 项目概况: (1)承包清扫范围:河道(从汽车桥至远元小区);集镇含主街、两个廊桥、二街、小学门口至中学门口、老街至政府梁上、政府机关办公楼(包括厕所)、廊桥公厕、双桥桥头至桂花树广场、远元小区。 (2)垃圾清运范围:全镇范围内所有垃圾房的垃圾,集镇垃圾桶垃圾袋垃圾池的垃圾,垃圾房周边5米范围内垃圾清理及清运以及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农贸市场、远元小区、新安置小区的垃圾清运,以及权河村、铁佛村、板厂村、裴坝村、深磨村、龙潭村、双龙村、兰草村、何家堡村;开源小区、远元小区、便道共计3处,分别为龙潭樟木、古坟坪、双龙的泥池。,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高桥镇各村(居)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30 00:00:00 至 2021-12-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4)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6) 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22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4-05商铺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须知: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 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29 16: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紫阳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紫阳县高桥镇人民政府经办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高桥镇街道社区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建设经办

电 话:********05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白沙路付8号


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外包 生活垃圾 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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