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卫生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托镇卫生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大托镇卫生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托镇卫生院维修改造工程已经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2013】1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卫生院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托镇卫生院维修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0623-1475N*******

2.3、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为长沙市天心区

2.4、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50万元。

2.5、资金来源:区财政;

2.6、招标范围:包括大托镇卫生院维修改造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8、计划工期:150天(日历天);

2.9、质量标准:合格;

2.10、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2、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2.13、招标人设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日前10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单价和总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和总价。且符合天财发(2012)53号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结算方式:按投标实际清单内容评审结算,且对于投标文件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变更项目在结算时按投标优惠率进行优惠。工程量变更按程序联合审查,总量控制在中标价的10%以内)。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1]165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3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必须同时获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5.4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5.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

5.6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备案证(咨询电话:****-********);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书截止日期前办理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长备案证后,方可参与投标;

5.7参加投标单位应严律认真对待。严禁各种非法的转包,分包行为。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6.2专用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8899]

6.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为“大托镇卫生院维修改造工程”。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投标截止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3月13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31日9:00时整。

9.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信息库中不包含的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为准。

入库地址: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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