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工程接续及测量施工招标公告
输电线路工程接续及测量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建设计划,现将右岸出现枢纽内外七回、白黄ⅠⅡ回线、右宋ⅠⅡ回线、右蔡ⅠⅢ回线、蔡荆Ⅰ回线、神石ⅠⅡ回线(神木-忻州段)、东三Ⅲ回线、新吉Ⅰ回线、昌乐Ⅱ回线等九个工程项目作为2006年第一批线路工程OPGW接续及测量施工招标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选定施工承包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和资格预审等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及招标人:
1、项目法人:国家电网公司。
2、招标人:国网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规模、标包划分和到货时间:
1、右岸出现枢纽内外七回:设计有OPGW的线路为右宋ⅠⅡ回线、右蔡ⅠⅢ回线。其中:右宋Ⅰ回线约2.553km,28芯,接续盒数2个,盘数1盘;右宋Ⅱ回线3.26 km,28芯,接续盒数2个,盘数1盘;右蔡Ⅰ回线3.161km,16芯接续盒数2个,盘数1盘;右蔡Ⅲ回线2.905km,16芯,接续盒数2个,盘数1盘。OPGW及其金具已于2005年8月至10月间到货。(共11.879公里,接续盒数8个,盘数4盘)
2、白黄ⅠⅡ回线:两回路为同塔并架,两根地线均为OPGW,线路长度约5.5km,24芯,接头盒数4个,盘数2盘。OPGW及其金具已于2005年10月间到货。
3、右宋ⅠⅡ回线:两回路为单回路建设。其中:右宋Ⅰ回线约25.314km,28芯,接续盒数9个,盘数8盘;右宋Ⅱ回线26.265 km,28芯,接续盒数9个,盘数8盘。OPGW及其金具已于2005年11月至12月间到货。(共51.579公里,接续盒数18个,盘数16盘)
4、右蔡ⅠⅢ回线:两回路为单回路建设。其中:右蔡Ⅰ回线55.6km,16芯,接续盒数16个,盘数15盘;右蔡Ⅲ回线56.956km,16芯,接续盒数17个,盘数16盘。OPGW及其金具已于2005年9月至10月间到货。(共112.556公里,接续盒数33个,盘数31盘)
5、蔡荆Ⅰ回线:线路全长度I回约为80.627km,其中长江大跨越段约2.544km为蔡荆ⅠⅡ回同塔双回路架设。24芯,接头盒数24个,盘数23盘。OPGW及其金具已于2005年9月至10月间到货。
6、神石ⅠⅡ回线(神木-忻州段):两回路为单回路建设。其中:神石Ⅰ回线(神忻段)245.403km,16芯,接续盒数60个,盘数59盘;神石Ⅱ回线(神忻段)245.165km,16芯,接续盒数60个,盘数59盘。OPGW及其金具已于2005年11月间到货。
7、东三Ⅲ回线:线路长度约263km,24芯,接续盒数64个,盘数63盘。OPGW及其金具已于2005年10月至11月间到货。
8、新吉Ⅰ回线:线路长度约103km,24芯,接续盒数22个,盘数22盘。OPGW及其金具将于2006年1月至2月间到货。
9、昌乐Ⅱ回线:线路长度约120km,24芯,接续盒数33个,盘数32盘。OPGW及其金具将于2006年7月至8月间到货。
以上工程项目,划分5个标包,具体如下:
A包:右岸出现枢纽内外七回、右宋ⅠⅡ回线、右蔡ⅠⅢ回线、蔡荆Ⅰ回线(线路长度256.641公里,接头盒数83个,盘数74盘);
B包:神石Ⅰ回线(神木-忻州段)(线路长度245.403公里,接续盒数60个,盘数59盘);
C包:神石Ⅱ回线(神木-忻州段)(线路长度245.165公里,接续盒数60个,盘数59盘);
D包:白黄ⅠⅡ回线、东三Ⅲ回线(线路长度268.5公里,接头盒数68个、盘数65盘);
E包:新吉Ⅰ回线、昌乐Ⅱ回线(线路长度223公里,接头盒数55个、盘数54盘)。
三、施工工期安排:
1、右岸出现枢纽内外七回:2004年11月开工,2006年6月底竣工,具备投运条件。
2、白黄ⅠⅡ回线: 2005年1月底开工,2006年6月底竣工,具备投运条件。
3、右宋ⅠⅡ回线:2005年9月开工,2006年8月竣工,具备投运条件。
4、右蔡ⅠⅢ回线:2005年6月开工,2006年7月竣工,具备投运条件。
5、蔡荆Ⅰ回线:2005年6月开工,2006年7月竣工,具备投运条件。
6、神石ⅠⅡ回线(神木-忻州段):2005年6月开工,2006年6月底竣工,具备投运条件。
7、东三Ⅲ回线:2005年6月开工,2006年4月底竣工,具备投运条件。
8、新吉Ⅰ回线:2005年7月18日开工,2006年6月30日竣工,具备投运条件。
9、昌乐Ⅱ回线:2005年12月开工,2006年12月底竣工,具备投运条件。
上述为线路本体施工工期安排计划,OPGW测量工作应结合各本体施工标段同时进行,原则于材料到货后1周内完成,同时提交测量报告,最迟时间应保证满足现场工程进度要求;OPGW接续工作应结合OPGW展放同步进行,并于全线架通后1周内提交接续报告与全程测量报告。
四、承包方式与投标形式:
以上工程的接续及测量施工招标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取无底价招标,并采取包工、总价包干的方式签订施工合同;技术与报价部分同时投标并开标。
五、资金来源:
三峡建设资金、国家电网公司自有资金、企业债券及银行贷款。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招标人以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限送变电)企业资质,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具有二套及以上主要测量与接续设备,具有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投产线路工程300公里及以上长度的 OPGW测量与接续施工业绩;
4、所有业绩应能够充分证明投标人具备所投标工程的施工能力(完成工期和质量、资源配置等);
5、自资格审查资料递交之日前90天内未因工程建设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80天内未因工程建设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一年内未因工程建设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
6、资格审查资料递交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截至资格审查资料递交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合同有关考核要求。
七、投标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1、自愿参加投标的法人首先针对投标人条件进行自查,认为同时满足投标人条件的法人,均可进行资格预审申报工作。本招标公告也为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3)、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
(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5)、资格审查资料递交之日前三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上述报表的本年度季报(季报未出则提供月报);
(6)、主要工器具、机械设备情况一览表,及其状况说明;
(7)、施工单位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投产输电线路工程测量与接续施工业绩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主要人员参加的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投产输电线路工程测量与接续施工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以上统计,原中国电网建设有限公司、国家电力(网)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实施的工程仅需提供统计表(名称、承包标段规模、建设工期等),其它项目均应出具相关合同原件审验(审验后返回)。
对于带OPGW的线路,OPGW接续及测量工作随本体施工一起发包的,若合同内容无法清楚的、明确的判断出承包范围包含OPGW接续及测量施工及OPGW接续及测量施工工作量,除合同原件外还应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业绩。包括但不限于:
a、证明发包合同承包范围包含OPGW接续及测量施工的相关证据;
b、证明发包合同承包范围所包含OPGW光缆接续及测量施工工程量长度的相关证据。
(8)、上级主管部门(或投标人注册地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出具的企业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履约能力综述,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资格审查资料递交之日前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自资格审查资料递交之日前90天内是否因工程建设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80天内是否因工程建设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一年内是否因工程建设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9)、上级主管部门(或投标人注册地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该主管部门(或投标人注册地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的公章,并注明内容核实的联系人及电话。
3、资格预审:请于2006年2月20日9时-12时派专人到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后沟胡同乙2号,崇文门路口东北角,国家电网公司汇置通大厦8层808房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对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资格预审资料不予退还。
4、招标方将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其他形式公布资格预审结果。
5、招标发布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06年2月21日9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招标发布会。招标人届时将发售招标文件及附图,并确定各投标人的可投标包。发布会地点初步定在“同春园饭店”召开。
6、其它说明:
1)、各投标人的可投标段原则通过抽签或其他形式确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的有关文件,不予退还;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有权进行公示,并对提交不符合事实文件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批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两个标包。
4)、工程最终规模等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招标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谭春华(010)********;谢永祥(010)********;陈广(010)********。
传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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