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可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个项目渠道损毁修复等项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15年度可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个项目渠道损毁修复等项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15年度可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个项目渠道损毁修复等项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5 17: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15年度可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个项目渠道损毁修复等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万众财富大厦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3215

项目编号:441521-2021-03215

项目名称:2015年度可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个项目渠道损毁修复等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25,373.4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15年度可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个项目渠道损毁修复等项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5,373.4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水利工程施工2015年度可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个项目渠道损毁修复等项目工程1(宗)详见采购文件 1,325,373.4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连续3个月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15年度可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个项目渠道损毁修复等项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但是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15年度可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个项目渠道损毁修复等项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提供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③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④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5)根据粤水规范字【2019】1号文《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以上所要求从(执)业人员信息应为已纳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基本信息并经公开的网页截图打印件。(6)为确保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在本公告登记时间内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登记人员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或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同时提供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0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万众财富大厦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万众财富大厦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万众财富大厦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提交材料【须提供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备查,若能够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官网网址直接查询到的材料信息或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的材料信息,可不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炎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前通过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链接: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如供应商在云平台启用之前已注册须完善注册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侧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133*****85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渡小区34米路西第五栋1-2号A栋万众财富大厦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惠娟

电 话:****-*******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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