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木瓜河虹桥镇—天岳河段治理工程技施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平江县木瓜河虹桥镇—天岳河段治理工程技施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南省平江县木瓜河虹桥镇—天岳河段治理工程技施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平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平江县木瓜河虹桥镇—天岳河段治理工程技施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平江县木瓜河虹桥镇—天岳河段治理工程技施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以湘水计[2012]2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平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技施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平江县木瓜河虹桥镇—天岳河段治理工程技施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虹桥镇
2.3建设规模:大堤加高培厚0.252km;护岸护坡6.904km;河道清淤3.38km;堰坝拆除重建工程1处;维修堰坝1处。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承包方式:技施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均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为依据)。按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附件一第十六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与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数最多为两个单位即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按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附件一第十六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和《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的单位;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即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湖南省外企业项目经理应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 29号》文有关规定)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证书原件为依据),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且不得更换);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6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7 投标人拟配备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包含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8 投标人 (独立法人资格或联合体)须近五年内成功实施完成2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或2个设计和2个施工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具体技术条件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文件,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均以原件为依据);
3.9投标人施工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以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文;
3.10 联合体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有关格式;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投标时更换)于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14日,09时00分-12时00分、15时0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以及二代身份证和能够证明投标人资格(本公告第3条)的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人的限定
5.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5.2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且不得更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请各投标人与招标人取得联系后自行组织踏勘。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577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岳阳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
联 系 人:邹女士、刘女士
电 话:****-***********-********/********
传 真:****-*******或0731-********
网 址:www.hxgl31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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