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1分拣设备(1、6号分拣线)改造-激光打码机和烟雾净化器(二次)
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1分拣设备(1、6号分拣线)改造-激光打码机和烟雾净化器(二次)
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1分拣设备(1、6号分拣线)改造-激光打码机和烟雾净化器(二次)
招标代理: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类型:其他
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1分拣设备(1、6号分拣线)改造-激光打码机和烟雾净化器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XZB2021-037-01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1分拣设备(1、6号分拣线)改造-激光打码机和烟雾净化器采购项目(二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的委托,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1分拣设备(1、6号分拣线)改造-激光打码机和烟雾净化器采购项目(二次);
2.2 招标编号:JXZB2021-037-01;
2.3 招标内容:采购激光打码机1台套和烟雾净化器设备1台;
2.4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激光打码机和烟雾净化器的安装调试工作,供甲方正常使用;
2.5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 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2.8 招标控制价:350,000.00元(含税)(其中激光打码机1台套,控制价320,000.00元、烟雾净化器1台,控制价30,000.00元)。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行为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可自行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17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5)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7)提供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一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8)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范围详见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9)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2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43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长春市局(公司)烟草在线网》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17楼
联 系 人:沈工
电 话:****-********
招 标 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
联系人: 毛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招标管理机构:长春市局(公司)采购办。
招标监督机构:本项目招标全过程接受市局(公司)监督部门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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