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雄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韶关南雄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韶关南雄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韶关南雄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2项目业主:南雄市园林管理所

1.3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投审【2021】9号

1.5项目代码:2110-440000-04-01-469493

1.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财政资金安排解决,100%。

1.7招标人:南雄市园林管理所

1.8招标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投标费用

2.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韶关市南雄市湖口、珠玑、黄坑、乌迳、雄州等13个镇。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建设面积约41000亩,其中:古驿道沿线绿化建设 4000 亩(含园路面积7600平方米、人行道2920平方米、观景亭等绿化配套设施建设),更替修复森林 3000 亩, 补造修复森林 4000 亩,抚育修复森林 30000 亩。

2.1.3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估算约为4100.05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3833.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52.46万元、设计费100.32万元、基本预备费80.41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1、项目的设计范围及内容:按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勘察、测量、放线、周围环境及管线情况摸查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必须通过市政府或住建局组织评审会的评审后才能进行下一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仅作为控制限额设计的依据,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对图纸变更、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编制竣工图,及设计所需的附属工作。

2、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内容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及苗木成活保养;编制结算。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工作内容。

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2.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3.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个,设计单位不超过1个)。

3.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参加投标的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2.2工程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须持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第(1)、(2)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2)项资质。

(1)设计: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的则必须委托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完成对项目区域进行勘察测量,满足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要求,费用由中标单位出。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同时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园林、园林工程、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园林管理、风景园林设计、风景园林施工、风景园林管理、园林绿化、绿化工程等)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2 人。

3.3.4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园林、园林工程、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园林管理、风景园林设计、风景园林施工、风景园林管理、园林绿化、绿化工程等)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南雄市园林管理所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3

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080/****-*******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等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到场人员应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保持一致。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二 份清单)。

6.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园林管理所

办公地址:南雄市永康路城市花园B栋32号

联系人(部门):黄工

联系电话:****-*******

9.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花果山南侧原水产厂鱼塘市耕进商贸城G区一、二层34号商铺

联系人(部门):梁工

联系电话:****-*******

9.3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朱主任

联系电话:****-*******

9.4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林业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市林荫西路64号四楼

联系人(部门):曹工

联系电话:****-*******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6日00时00 分至2021年11月22日24时00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2日24时0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7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1年11月27日16时30分至2021年11月30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 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1年12月7日9时00分至2021年12月7日9时30 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内)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内)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招 标 人(盖章):南雄市园林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项目设计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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