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招标公告

社会保障卡招标公告

甘肃省社会保障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40324-GSSSHB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就甘肃省社会保障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1

甘肃省社会保障卡初始化中心设备及服务项目

2

甘肃省社会保障卡卡片供应商项目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甘肃省社会保障卡初始化中心设备及服务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2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加载金融功能的32K芯片社会保障(个人)卡COS检测合格证明的厂商,或者拥有省级(含直辖市)人社部门初始化中心案例的厂商,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社会保障(个人)卡备案芯片厂商,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所投大型个性化发卡设备须具有设备原厂商授权书。

2.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不同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5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参加社会保障卡卡品供应商项目投标。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甘肃省社会保障卡卡片供应商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2投标人必须拥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IC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人必须拥有国家集成电路卡注册中心颁发的《集成电路卡注册证书》。

2.2.4投标人必须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联标识卡生产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联标识产品企业资质认证证书》。

2.2.5投标人必须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加载金融功能的32K芯片社会保障(个人)卡COS检测合格证明。

2.2.6投标人必须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投标使用32K芯片《PBOC2.0金融借贷记功能检测证书》或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检测中心的《加载金融应用的社会保障卡-金融部分检测报告》。

2.2.7投标人必须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社会保障(个人)卡备案芯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2.8投标人应为IC卡制造厂商,拥有自主的IC卡制造生产基地。能独立完成IC卡的印刷、封装、个人化、检测、包装等工序。投标人须提供公证书及生产线照片,公证书中应说明设备名称、型号、设备数量等。

2.2.9投标人必须至少承担过一个省级(含直辖市)社会保障卡卡片供应项目案例(入围中标通知书或卡片供应合同)。

2.2.10本项目不接受非制造厂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禁止卡片生产的分包、转包与委托加工。

2.2.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2.12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参加社会保障卡初始化中心设备及服务项目投标。

2.2.13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准备原件备查。

3、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3月11日-2014年3月15日,每日00:00-24:00。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购买(http://www.gsggzyjy.cn/)。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包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 年3 月31 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一开标厅;

7、开标时间:2014 年3 月31 日9:30。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一开标厅;

8、招 标 人: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王彦力

电 话:****-*******

9、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联系人:宋 晨

电 话:****-*******

传 真:****-*******

E - mail:pan8473@163.com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号:3138 2105 400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 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 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

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

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4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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