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食堂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食堂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食堂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受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拟对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食堂的厨房设备供货单位项目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一、招标内容:
1.食堂厨房设备供货内容,详见鸠江区重点工程管理局提供的施工图、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
2.投标单位要探查现场,投标报价中考虑现场因素。
3.投标报价中考虑市场材料价格综合因素,中标后所有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4.该工程所有材料要求报价,并按所报价格采购。
5. 施工工期:自确定供货单位后,20个日历天内必须送货且安装到位,通过业主验收,满足使用条件。
疑问解答联系人:秦宏伟 电话:183*****122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有上述货物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里商。
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实施单位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单位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和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二坝镇),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要求保证最少免费提供售后服务两年);
5.要求提供产品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
6.提交愿承担该项目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为:(1)恪守相关法律法律规;(2)愿意承担本项目任务;(3)同意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任务;(4)同意按中标价支付费用;(5)同意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 评标办法:
在符合招标内容要求的前提下,以有效、合理最低报价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本采购项目控制价为45万元。
五、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宜在开标前从投标单位账户转账、电汇或汇票方式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开标日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招标结束后5日内招标人将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撤销投标;
2.中标后在收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3月14号上午9:00整(如有变更再另行通知)。
开标时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七、开标地点及报名联系人:
开标地点: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会议室
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行铁山支行
相关附件:
鸠江区江北新食堂设备清单.doc
信息来源:区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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