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前镇司前村爰处经济合作社-爰处路口新楼招标公告
司前镇司前村爰处经济合作社-爰处路口新楼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sqzb0623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会区司前镇司前村爰处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江门市新会司前镇司前村爰处经济合作社-爰处路口新楼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性质 | 交易面积 | 租赁年限 | 交易底价 | 竞价幅度 | 竞价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资产图片 |
经营性资产 | 约 280.00㎡ | 10年 | 66000元/年 | 500元/年 | 66000.00元 | 江门市新会司前镇司前村爰处经济合作社 | 隐 藏 |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用于经营餐饮、销售、维修、理发等行业。
三、行业要求:该地块属商铺,用于经营餐饮、销售、维修、理发等行业,不得用作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社会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凡有拖欠集体(包括村小组)款项未交齐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也不得代他人参与投标,其所投的标为无效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z.xinhui.cn)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竞投人中标后若放弃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1年11月23日 17点30分前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1年11月24日 15点0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到达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中标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12月02日17时3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经镇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并由网上交易系统重新组织交易。
八、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投标者可到村委会咨询网上交易系统竞拍流程。(竞拍流程:①免费注册 > ② 阅读项目信息及招标公告 > ③报名竞投 > ④获取保证金账号 > ⑤缴纳保证金 > ⑥出价竞拍 > ⑦网上竞投结束 > ⑧审核资格签订合同 > ⑨完成交易)
九、竞投时间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5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25日16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
中标人需在2021年12月02日17时30分前到司前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提交审核资料。
十一、其他信息
1、租金支付方式:承包款从2027年1月1日(即第6年)起开始递增,每年租金递增为第一年租金的10%。租金实行先缴款后经营的原则,租金按每年收取一次,本合同期限分为 10个收租周期。竞投成功签订本合同当天缴纳第一个周期(即2022年1月-2022年12月)的租金,此后每个周期的租金承租者必须于上一个周期的最后一天前向出租方交纳下一个周期的租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中标第一年的租金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的,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转签合同,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租的爰处路口新楼,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4、中标者需在竞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司前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审核资料并到村委会签订合同。 5、在合同期内,如国家、集体征用或基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商铺的土地,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6、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在承包期内,发生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在承包期内,乙方如需增加设施,其费用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新会区司前镇司前村爰处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汤权关
联系电话:137*****066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司前镇司前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网址:http://sz.xinhui.cn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标签: 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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