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长龙岗灰窑地6765平方米工业用地租赁交易公告
【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长龙岗灰窑地6765平方米工业用地租赁交易公告
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沙田镇田头村长龙岗灰窑地6765平方米工业用地租赁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1]063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1-11-16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1-133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1-11-30 10:00:00 |
底价(万元): | 4.417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0.0 |
报价幅度(万元): | 0.04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1-30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受惠州市惠阳沙田富民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挂牌出租以下项目,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一、标的简介: 本租赁标的位于沙田镇田头村长龙岗灰窑地,宗地面积6765平方米,宗地形状为较规则多边形,标的中间有一个约200m3污水中转泵站(该泵站不得拆除或搬迁),地下有三条直径80cm的管道,不能移动。开发程度无“三通”,(即宗地无通上水、无通下水、无通电)宗地内场地已平整,出租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四至及临路状况:北面临平深公路,南临十米街,其他临其他用地。目前地上建有临时建筑物。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资料清单 企业法人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并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竞得人资格审查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递交到交易中心。 四、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30万元。 (2)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3)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4)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物业租赁合同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5)标的有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钢结构的临时建筑物,由委托方与原承租方协商拆除(拆除费用由原承租方支付),拆除后土地使用权交付承租方使用,租金于委托方交付场地之日起开始计租。拆除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6)标的中间有一个约200m3污水中转泵站(该泵站不得拆除或搬迁),地下有三条直径80cm的管道,不能移动。 (7)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共5年,第3年起,月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竞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按年度向委托方支付租金,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的总额,每一笔租金应于上一年的12月20日之前交付委托方。 (双方签订合同当月不足一个月时,按足月计租)。 (8)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9)竞得人自行依法依规办理水电。 (10)竞得人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若出现此行为,委托方可立即向竞得人发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发出合同即解除,委托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合同保证金,同时竞得人应当向委托方支付60万元的违约金,并立即清场。 (11)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12)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13)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项目竞得人可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14)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五、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cqjy.huizhou.gov.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167号)。 六、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七、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正式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项目竞得人可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九、本交易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十、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产权交易部窗口;交易中心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查看标的联系人(委托方):薛先生,联系电话:139*****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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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沙田镇田头村长龙岗灰窑地6765平方米工业用地租赁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1]063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1-11-16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1-133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1-11-30 10:00:00 |
底价(万元): | 4.417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0.0 |
报价幅度(万元): | 0.04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1-30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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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州市惠阳沙田富民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挂牌出租以下项目,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一、标的简介: 本租赁标的位于沙田镇田头村长龙岗灰窑地,宗地面积6765平方米,宗地形状为较规则多边形,标的中间有一个约200m3污水中转泵站(该泵站不得拆除或搬迁),地下有三条直径80cm的管道,不能移动。开发程度无“三通”,(即宗地无通上水、无通下水、无通电)宗地内场地已平整,出租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四至及临路状况:北面临平深公路,南临十米街,其他临其他用地。目前地上建有临时建筑物。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资料清单 企业法人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并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竞得人资格审查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递交到交易中心。 四、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30万元。 (2)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3)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4)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物业租赁合同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5)标的有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钢结构的临时建筑物,由委托方与原承租方协商拆除(拆除费用由原承租方支付),拆除后土地使用权交付承租方使用,租金于委托方交付场地之日起开始计租。拆除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6)标的中间有一个约200m3污水中转泵站(该泵站不得拆除或搬迁),地下有三条直径80cm的管道,不能移动。 (7)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共5年,第3年起,月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竞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按年度向委托方支付租金,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的总额,每一笔租金应于上一年的12月20日之前交付委托方。 (双方签订合同当月不足一个月时,按足月计租)。 (8)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9)竞得人自行依法依规办理水电。 (10)竞得人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若出现此行为,委托方可立即向竞得人发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发出合同即解除,委托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合同保证金,同时竞得人应当向委托方支付60万元的违约金,并立即清场。 (11)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12)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13)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项目竞得人可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14)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五、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cqjy.huizhou.gov.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167号)。 六、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七、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正式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项目竞得人可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九、本交易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十、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产权交易部窗口;交易中心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查看标的联系人(委托方):薛先生,联系电话:139*****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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