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海湾新城第一期(西片区)-5区块用填海环境评价招标公告
长乐海湾新城第一期(西片区)-5区块用填海环境评价招标公告
长乐海湾新城第一期(西片区)-5区块用填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由国家海洋一所编制完成,并上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待核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核准之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其群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长乐市东南部的外文武垦区(长乐海湾新城)用地范围北以文武湖18孔闸处的槐海东路为界,西、南两侧均以新福北线为界,东抵滨海景观大道,东北以漳江大道、横五路处的规划用地界线为界,涉及江田镇、文武湖镇部分用地。用海主要分为两部分,建设用海和文武砂水库泄洪、滞洪区。建设用地分为东、西两个片区。其中,西片区规划用地总面积414.3186公顷,需要填海289.76公顷。填海形成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等。西片区项目分六项(50公顷以下)上报审批。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围堰工程、吹填造陆工程、泄洪沟护岸工程。长乐市外文武垦区第一期(西片区)项目陆域形成后规划成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娱乐康体用地,行政办公用地,供应设施用地,环卫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城市道路用地,林地等。
长乐市外文武垦区第一期(西片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14.3186公顷,需要填海289.76公顷。本项目为西片区的第五区块,占用海域面积为48.1670公顷。
项目需要完成施工准备、机械进场、水力冲挖、取砂吹填、覆盖土层等工作。外文武垦区围海造地工程建设期限为15个月,于第一年 10 月份开工,至次年 12 月底竣工。
(二)工程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工程实施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1)工程实施对浮游生物的影响
由于施工期悬浮泥沙入海造成施工范围附近海域SPM 浓度增大,从而对海域浮游生物造成这种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影响范围相对较小,且该影响是暂时的和有限的,一般情况下,施工停止 3~4 个小时后,悬浮泥沙绝大部分沉降于海底,海水水质就可恢复到原来状态。因此随着项目工程结束后,浮游生物很快就建立起新的群落,而悬浮泥沙对浮游生物造成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2)工程实施对底栖生物的影响
本工程围海造地施工过程中,除围填区内的底栖生物完全被覆盖外,围填区外围周边海域的底栖生物也将受入海泥沙的影响。如果大量悬浮物的沉积,可能引起底栖生物特别是蛤、螺等双壳类动物水管受到堵塞致死,这种影响主要集中于围填区外围悬浮泥砂含量较高的局部区域内。
(3)工程实施对游泳动物的影响
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游泳生物的影响较小,但幼体仍难逃厄运。垦区水域仅通过十八孔闸与外海连通,且垦区内主要是滩涂、浅滩,施工产生的悬浮物流速的减小流沉降于附近区域,对附近海域游泳动物影响较小。
由于施工引起的悬浮泥沙对生物和水质的影响是暂时和有限的,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泥沙的沉降作用,水质将逐渐恢复,短时间内生物也将恢复。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水动力与冲淤环境影响预测
垦区外海堤主体工程于 2004 年 6 月全部建成,文武砂水库洪水经过十八孔闸泄洪到垦区内,再经过十七孔闸泄洪到外海。本项目填海可能引起水深地形的改变,但本项目是在围垦的滩涂上进行回填,因此,工程区前沿的海域淤积强度变化不大,同时有设计行洪河道及湖区护岸,对行洪是影响不大。
(2)海域水质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a. 施工期泥沙入海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围填海施工过程会有部分泥沙入海,在运移扩散、沉降过程中,一方面影响海水水质,另一方面也可能随涨潮向浅滩地区运移,造成局部淤积,影响附近海域水环境及工程所在海域的长乐海蚌海洋保护区。悬浮泥沙对工程附近海域的影响程度取决于悬浮泥沙产生量和海域的自净能力。
本项目距离保护区1km左右,垦区水域仅通过十八孔闸与外海连通,且垦区内主要是滩涂、浅滩,施工产生的悬浮物随水流流速的减小流沉降于附近区域,对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影响较小。
b. 施工期废水对海域水质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船舶废水经船舶自身携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在指定海域排放,对于不具备油水处理能力的船舶,含油废水应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施工船舶废水产生量很小,同时不在项目附近海域排放,对项目海域水质影响很小。
施工期的车辆设备冲洗和维护废水拟纳入施工期设置的隔油-沉淀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机械设备冲洗或外排;生活污水污水量较小,污水成分较为简单,经处理达一级标准后排放,对海水水质影响不大。
②运营期废水对海域水质的影响分析
运营期的废水纳入牛头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海域影响不大。
(3) 海域沉积物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
a. 施工入海泥沙对沉积物环境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悬浮物对工程海域沉积物质量的影响很小,工程施工后,经沉淀后沉积物的性质基本不变,不会明显改变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海域沉积物环境基本可以维持现有水平。
b. 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对沉积物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污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量少,污染排放量较小,且施工期较短,对海域水质的影响不大,对沉积物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此外,施工中只要加强管理,并将施工生活垃圾和施工废弃物一同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避免直接排入海域,对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影响很小。
②运营期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转运至长乐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因此运营期对工程附近海域沉积物环境的影响较小。
(4) 空气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和废气,在扬尘点下风向 0~50m 为较重污染带、50~100m 为污染带、100~200m 为轻污染带,200m 以外对大气影响甚微。
由于本项目文武砂镇、江田镇等敏感点紧邻施工地点,项目的建设对其影响较为明显,为减轻施工过程的大气环境影响,一般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均会采取一些措施。
根据以往施工经验,只要加强管理,施工期间扬尘对该工程周边及沿途运输道路的影响基本可以得到控制。
②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影响大气环境的主要是来往车辆产生的废气。环境空气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如源的特征、源强、环境本底、气象条件等。其中最主要的是源强。运营期大气污染源较分散,源强难于定量估算。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现状较好,年平均风速较大,比较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因此,本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功能区规定的要求。
(5) 声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环境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带来的声环境影响是暂时的,但由于项目区施工阶段噪声较严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降噪。须选用效率高、噪声低或带隔声、消声的机械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和施工进场道路。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夜间施工,尽量避免强噪声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避免无序施工产生嘈杂噪声。在施工工程中还需采取适当的措施降低噪声,如施工车辆进入梅花镇、文岭镇时应缓行、禁鸣喇叭等措施,以降低施工过程对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
②运营期环境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运营期项目区区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车辆的交通噪声。靠本工程最近的村庄是西南侧漳流村,离工程区最近距离约1km,其他距离较远,因此,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村庄产生明显的影响。
(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60kg/d,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及时清运,随意堆放必然会孽生苍蝇,产生恶臭,影响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生活卫生环境,应尽量依托当地现有周边的垃圾车等市政公用设施,做到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收集外运处置,减小对周围环境卫生的影响。施工船舶垃圾产生量为 20kg/d。施工期严禁将船舶垃圾向海域抛弃,应在船舶上分类收集,靠岸后与陆域生活垃圾一并收集,统一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做卫生填埋处理。
②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可在项目区四周设置垃圾收集筒,定点收集,送至进行卫生填埋厂处理。公建设施、广场、公园绿地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公厕,沿主干路、商业区等地段按相应标准设置附建式或活动式公共厕所。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工程运营后的固体废物不会给海域环境带来危害。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表 13-1 环保措施一览表
保护
目标
时段
环境保护措施
海
域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1)施工船舶、车辆含油废水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船舶应自带油水处理设备,自行处理在指定海域达标排放或交由岸上专业部门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海中。
②对于车辆冲洗的含油废水,要专门建造一套处理能力为 10m3/d 的自流式三级沉淀池,车辆设备清洗废水经过初沉-沉淀-隔油处理后尽量回用于冲洗车辆和场地洒水。
③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后的废油(含擦油布、棉纱),必须集中回收处理,不得将废油(布)乱倒乱放;施工材料如油料等不宜堆在海岸附近,应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被暴雨冲刷进入水体而污染水质。
④在海堤外侧较硬质的滩涂上预填沙夯实作为施工营地,禁止占用海堤内侧农田等,施工机械包括施工车辆、施工船舶需在指定区域施工
(2)减少悬浮泥沙污染的对策措施
①确保输砂管线完好,无破损,防治泥沙泄漏入海。
②合理控制疏浚作业时间,避开涨潮和落潮发生期进行港池挖泥疏浚作业。
③围堤合拢和施工过程中尽量控制在低潮、干涸条件下进行,并尽量避免雨天作业。在堤内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洪沟,拦截地表水和雨水。
④围填区应先做围堰、路基防护,后进行回填,在淤泥层以上部位及堰身内壁构筑以细沙石料为主的倒滤层,回填的泥沙区应插排水板,进行分隔沉淀后排放。
⑤泄洪沟疏浚淤泥应进行就地回填,以防悬浮泥沙二次污染。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营地内修建临时化粪池或移动厕所。
运
营
期
生活污水,纳入牛头湾污水厂集中处理;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管网采用枝状网布设,雨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海域。
大
气
环
境
施
工
期
①为尽量减少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在运输土方的过程中,应注意不要装载过满,以减少泥土洒落或飘散所造成的扬尘污染;施工道路经常洒水,文明施工,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保持路面的清洁,从而抑制扬尘污染。
②在干燥天气施工时,作业面要定期洒水,裸露地面尽可能保持湿润状态。
③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车辆设备的品质,严禁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农用拖拉机及陈旧车辆设备。
④在填海造地施工现场,为防止填土方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要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运土车辆卸载后,推土机随时推平,紧跟压路机及时压实。
⑤运输石料、水泥等的卡车不得超载,石料装料高度不得高于车厢边缘高度,并采用加盖篷布和洒水的方法,以防止石料掉漏,增加道路路面的粉尘。
⑥设置临时施工建筑材料仓库,用于水泥等起尘材料的堆放。
运
营
期
为减轻扬尘的产生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应加强机动车污染尾气排放监督管理,经常清理运输道路上粉尘,保持项目区道路的清洁并且经常洒水增湿,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加强项目区绿地系统建设,营造宜居舒适的生态环境。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①施工单位应选择低噪声且效率高的施工设备,避免噪声大、效率低的农用车、拖拉机等进入工地参与施工,从声源上控制噪声的环境影响,同时采用先进快速的施工工艺,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时间。
②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少运行噪声。
③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的作业时间,避开中午和夜间敏感时段,施工车辆在居民点附近禁鸣喇叭,合理安排施工进程道路,并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汽车运输时的鸣笛。
④对高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例如设置消音器、隔音板、砖体围墙等隔声设施,在施工场所靠近海堤侧设置广告牌或宣传栏之类的声屏障。
运
营
期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控制,严禁机动车在居住区和办公区旁道路上鸣笛,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时间。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废弃生活用品、废包装材料等固体废弃物,应由当地环卫部门
分类收集后并转移至垃圾场统一填埋处理,不得排放入海和向滩涂随意倾倒。
②施工材料的堆放应有遮挡物,避免风吹日晒雨淋。
③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尽可能的通过回收加以利用,不得随意丢弃。
④施工船舶的垃圾不得随意排放入海,应采用专门垃圾袋或垃圾桶收集贮存,集中到岸上后,由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运
营
期
①对生活垃圾采取分类袋装化收集,集中做无害化处理。医疗垃圾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
②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配套环卫车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合理确定建筑垃圾堆放地点,禁止随意倾倒。
③规划结合公建设施、广场、公园绿地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共配置公厕,提倡集约建设“三合一”环卫设施(公厕+道班房+再生资源回收点);沿主干路、商业区等地段按相应标准设置附建式或活动式公共厕所。
生
态
环
境
和
水
土
保
持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前应尽可能考虑海蚌繁殖期、水生生物的生长季节特性,海上挖泥施工应尽量避开海洋鱼类产卵或经济水产类的捕捞期(一般为4月~9月份)。
②施工应尽量利用退潮露滩时或低平潮期间进行施工,且要严格落实工可设计的施工工艺,以减轻施工过程泥沙入海对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的影响。
③已造地块如因工期问题造成地面裸露时间过久时,应适时采用撒播草籽的方法临时密植绿草,防止地表径流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污染附近海洋生态环境。
④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增殖方案的制定、论证和资源研究,根据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实际损害情况,在当地海洋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协助下,有具体目标、具体计划地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数量进行修复。
⑤陆域形成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委托环境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环境监理;禁止乱填乱毁海蚌保护地,尽量避免施工区外围的海蚌保护区遭到破坏。施工船舶在指定区域内作业。
(2)陆域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①重视项目区内的生态绿化建设,在道路两侧及项目区空地上用大型乔木进行绿化,既能美化景观,又能起到水土保持的目的。
②重视区位中野生鸟类资源的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不得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运营期应严格控制和减少噪声影响,以减少对区位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干扰。
(3)水土保持措施
①回填区应严格按照先围堰,再路基防护,最后回填的施工工序来进行,严格按本报告提出的防止泥沙入海的环保工程措施来实施。
②填海区应进行碾压使其尽快沉降稳定,然后应尽快进行上层陆域建筑物建设。
③如不能及时进行陆域建筑物施工建设,应对新形成的陆域采取植树、种草等生物覆盖措施,以防泥土地面长期裸露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问题。
④建设单位应经常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根据当地雨量季节分布特征选择适当的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若雨季施工,应做好作业区泄洪、排水工作,以防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此外,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物,如塑料布等,在得知暴雨来临之前,将易受侵蚀的裸露地面加以覆盖,以减少雨水对其直接冲刷,从而降低水土流失。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①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杜绝溢油事故。
②施工期应配备海面溢油和污油回收器材,包括围油栏、收油机、吸油材料、分散剂及喷洒分散剂的设备等。
③船舶发生溢油事故等时,应立即作出溢油应急处理的响应,及时上报所在海域溢油应急指挥中心,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尽快启动应急预案。
④制定海上交通事故污染海域的应急预案,详细制定预防和事故处理措施。
⑤台风期间禁止施工;填海区应先护岸后围填,严格施工工艺,保持排洪沟护岸的稳定性;施工期注意密切注视,保持排洪沟通畅,发现淤积要及时进行疏通。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长乐海湾新城第一期(西片区)-5区块用填海项目工程拟建于长乐市东南部的外文武垦区。该工程的建设符合《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和相关规划,建成后基本能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项目的建设不但能够改善当地经济发展现状,而且能够增加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长乐市经济发展型,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是可以实现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上来看,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工程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材料可以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
(五)项目位置
(六)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1、建设单位: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孔明怡
电话:137*****220
E-mail:******** @qq。com
2、环评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人:刘伟峰
电话:135*****230
E-mail:liuwf@fio.org.cn
特此公告。
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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