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输变电工程(第一批)--薛家湾地区水土保持招标公告
2014年度输变电工程(第一批)--薛家湾地区水土保持招标公告
2014年度输变电工程(第一批)--薛家湾地区水土保持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输变电工程(第一批)水土保持进行竞争性谈判。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审、修改、协助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工程名称:
纳日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50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应具有甲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22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应具有丙级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号下的标的谈判;
(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3项同类或以上业绩;供应商应具备5项同类或以上项目业绩。
2.2技术质量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谈判日前三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或重大技术质量事故;
(2)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4) 为本标段的环境监理人;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 为本标段担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 被责令停业的;
(11) 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1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
2.3信誉要求
① 谈判日前一年内在采购人其他项目中无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无法实现质量目标的;
2.4谈判日前两年内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6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竞标。
三、报名及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
4、报名所需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经办人需持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谈判时间:2014年3月19日下午15:00时
6、谈判地点:呼和浩特市北国风光大酒店(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路33号)
三、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标段500元。
四、谈判代理服务费:
谈判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锡林南路218号
联系人:刘广军(****-*******)
孙赛宇(****-*******)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市政府对面)
联系人:林静 韩志红
联系电话:****-*******
传真:****-*******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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