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经编科技研究院空调供回水管道工程(第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纺经编科技研究院空调供回水管道工程(第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省中纺经编科技研究院空调供回水管道工程(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4-03-11
建设单位 浙江海宁经编生产力促进中心
工程名称 浙江省中纺经编科技研究院空调供回水管道工程(第二次公告)
工程内容 空调供回水管道工程
工程地点 海宁市经编园区内
概算投资 约22万元
工程规模 本工程包括集分水器一套,DN200冷热水管道敷设约400米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15日历天
资质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联系地址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报名地址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报名时间 2014年03月12日 - 2014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MQ2014-15-1
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电话 ****-********
报名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马桥街道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镇(街道)市场不良行为。
资格审查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3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
4 | “三类人员”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二个岗位的A类证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
5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
6 | 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 | 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 |
7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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