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锦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示
赤峰市锦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赤峰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规范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赤稳发〔2014〕2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峰市锦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工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峰市锦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南山大广高速东侧
3.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新建全民健身区;新建儿童康体区;新建停车场、生态厕所及建设驿站等附属配套设施。
4.建设单位:赤峰市体育局
5.建设期限:2021年10月-2023年10月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通过对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和公众参与调查,进行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和应急预案,从而根据相应的化解措施和预案降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赤峰市体育局
联系人:计股长 联系电话:150*****249
(2)评估机构:内蒙古尚京咨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3*****288
邮 箱:********22@qq.com
2.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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