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文化馆新增外挂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红桥区文化馆新增外挂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红桥区文化馆新增外挂电梯工程 (项目编号:HQZCZX2021-1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桥区文化馆新增外挂电梯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区政府大楼后院区财政局6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CZX2021-17 项目名称:红桥区文化馆新增外挂电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9318万元 最高限价:106.931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0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须提供2020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须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书;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到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区政府大楼后院区财政局620室) 方式:网上下载,未到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报名者参与磋商的视为无效响应。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区政府大楼后院区财政局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区政府大楼后院区财政局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原因,此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事宜,请参与响应的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进行探勘。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3.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文化馆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56号 联系方式:138*****6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区政府大楼后院区财政局62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86516629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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