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JJC(2014)单3号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公告类型 单一来源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3-11 14: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拟定供应商名单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本文件;(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4-03-12 09:00到2014-03-14 17:00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整(小写:300元)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在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发售(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报名前不清楚事宜请先电话咨询。
洽谈时间 2014-03-21 10:00
洽谈地点 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评标室(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中江县南华镇迎宾路15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838—*******(座机)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三楼。邮 编:6181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838—*******(座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中江县南华镇迎宾路15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838—*******(座机)
备注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江财采集函(2014)23号文件,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其所需的编制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热忱欢迎贵公司参与本次洽谈。一、项目名称: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服务采购。二、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三、项目编号:JJC(2014)单3号四、采购项目及简介:编制服务,详见单一来源文件。五、单一来源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从2014年3月12日—3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发售(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报名前不清楚事宜请先电话咨询。六、单一来源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小写:300元)。七、洽谈时间:2014年3月21日10:00(北京时间,以洽谈场地计时设备的时间为准)。八、洽谈地点: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九、购买单一来源文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被介绍人的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①收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③查验原件收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只发售纸质单一来源文件。十、联系方式:采购人: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中江县南华镇迎宾路15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838—*******(座机)集中采购机构: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三楼。邮 编:6181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838—*******(座机)十一、公告时间:2014年 3月11 日。

领取时,请您检查(本文件共22页)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JJC(2014)单3号项目名称: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服务采购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2月25日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函3第二章 采购须知4一、采购须知附表4二、其他事项5第三章 采购内容9采购需求表9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10一、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10第五章政 府 采 购 合 同11第六章 政府采购验收合格报告12第七章 附件(响应文件参考格式)14响应文件15(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16(二)采购承诺书17(三)采购报价表18(四)技术响应表19(五)商务应答表20(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1(七)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书22(八)资格证明材料22第一章采购邀请函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江财采集函(2014)23号文件,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其所需的编制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热忱欢迎贵公司参与本次洽谈。一、项目名称: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服务采购。二、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三、项目编号:JJC(2014)单3号四、采购项目及简介:编制服务,详见单一来源文件。五、单一来源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从2014年3月12日—3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发售(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报名前不清楚事宜请先电话咨询。六、单一来源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小写:300元)。七、洽谈时间:2014年3月21日10:00(北京时间,以洽谈场地计时设备的时间为准)。八、洽谈地点: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九、购买单一来源文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被介绍人的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①收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③查验原件收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只发售纸质单一来源文件。十、联系方式:采购人: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中江县南华镇迎宾路15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838—*******(座机)集中采购机构: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三楼。邮编:6181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838—*******(座机)十一、公告时间:2014年 3月11 日。十二、发布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第二章 采购须知一、采购须知附表序号提 醒 事 项说 明 和 要 求1履约保证金成交总金额的5%(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齐)。收款单位: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邮储银行中江县支行银行账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3响应文件的装订正本、副本分册胶装,否则无效。4响应文件的包装及密封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制成品的文件袋、档案袋或信封以出厂时未密封的封口为准),包装袋上应标明供应商名称,否则将被拒收。正本、副本实行分别包装。5响应文件的签署详见本章“二、其他事项7”。6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供应商必须在2014年3月21日09:30-10:00(北京时间,以洽谈场地计时设备的时间为准)到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现场递交;2.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洽谈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现场参加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洽谈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拒收响应文件。逾期到达的不予接受响应文件。本次洽谈不接受邮寄。7洽谈地点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8洽谈时间2014年3月21日10:00(北京时间,以洽谈场地计时设备的时间为准)。9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10付款方式甲方按工作进度,将全部经费分两次支付乙方: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编制总经费的50%2.《规划》成果经四川省环保厅和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查通过后,省环保厅发文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后1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编制总经费的50%。二、其他事项1.适用范围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的货物采购。2.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事宜的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合格的供应商3.1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本文件;(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采购费用4.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采购文件5.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采购邀请函、采购须知、采购内容、资格证明材料、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验收合格报告、响应文件格式七部分组成。5.2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和补充,都是单一来源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6.响应文件的组成6.1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采购承诺书附件3:采购报价表附件4:技术响应表附件5:商务应答表附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7: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书附件8:资格证明材料7.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制作7.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2份;7.2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供应商名称(须加盖公章)、洽谈日期。7.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7.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7.5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7.6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7.7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8.1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制成品的文件袋、档案袋或信封以出厂时未密封的封口为准),包装袋上应标明供应商名称,否则将被拒收。8.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实行分别包装,应分别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须加盖公章)。9.履约保证金9.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见采购须知。9.2成交人在编制服务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持《退款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到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窗口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无息退还)。9.3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9.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 成交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② 成交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③ 成交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10.单一来源采购程序10.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单一来源采购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10.2在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透露与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10.3初始单一来源采购后,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单一来源采购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其补遗书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直至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10.4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供应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10.5单一来源采购结束时,采购代理机构会要求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并据此确定成交内容及相关状态。11.成交原则11.1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对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初审,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授权证明、有无不良记录等。11.2单一来源采购小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细致审阅和评定,如有下列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考虑:① 没有按照单一来源文件的采购要求由供应商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无法人授权证明的;② 最终实施方案明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③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定的;④ 响应文件附有用户不能接受的条件或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11.3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1.4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供应商服务响应是否满足采购要求,最终报价是否合理以及商务承诺是否满足采购人的需求,确定单一来源成交供应商;1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①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② 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2.成交通知书12.1单一来源采购结束7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签订合同13.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与采购人衔接签订采购合同;13.2单一来源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签订合同时改变成交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第三章 采购内容采购需求表项目名称编制服务内容及要求《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省级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编制服务该《规划》必须提交四川省环保厅、中江县环保局和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认可。《规划》成果必须符合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工作方案的技术路线、内容设置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必须符合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要求。《规划》编制服务含编制规划过程中所需各项数据的监测工作。采购要求和说明:1、编制服务要求:协助园区编制完成生态工业园创建实施方案及创建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报告;对甲方创建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过程提供技术咨询,至成功创建。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省级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的编制;并负责组织四川省环保厅专家组对所完成的《规划》进行评审,通过后由四川省环保厅发文(四川省环保厅通过的正式审批意见10份;《规划》成果(含纸质及电子光盘)10份),以上各项交至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编制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本次洽谈应当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一、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清晰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清晰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清晰复印件)5、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清晰复印件);6、企业上年或上季度的纳税、社保证明(清晰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但无销售的,须提供申报证明。7、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原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一来源采购小组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而不需寻求外部证据。如采购公告中有《政府采购法》的资格条件通用要求而本处没有特别明确提出资料要求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质询、核实的方式印证。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引起废标,责任自负。第五章政 府 采 购 合 同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章合同编号:JJC(20)号购货方(简称甲方):销货方(简称乙方):一、甲乙双方根据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交采(20) 号成交通知书,就 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二、服务名称:服务内容:三、服务的数量:四、服务的单价:五、服务价款(人民币总价款): 元,大写:。六、服务的技术标准(含质量保证):七、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八、付款方式:甲方按工作进度,将全部经费分两次支付乙方: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编制总经费的50%;2.《规划》成果经四川省环保厅和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查通过后,省环保厅发文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后1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编制总经费的50%。九、验收办法:四川省环保厅专家组对所完成的《规划》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按川财采(2009)30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十、服务要求:协助园区编制完成生态工业园创建实施方案及创建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报告;对甲方创建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过程提供技术咨询,至成功创建。十一、合同附件:单一来源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有效承诺文件和成交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二、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三、纠纷解决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它约定(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县法制办备案、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县法制办、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股、采购股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各一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第六章 政府采购验收合格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江交采(20 )号采购项目合同已履行完毕,供应商已按照单一来源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并经依法组建的验收小组成员验收,现将验收情况报告如下:一、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二、采购项目验收情况1、采购项目验收情况介绍2、对供应商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单一来源文件规定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情况进行比较,是否一致。三、采购项目验收清单服务内容服务响应(完成情况)数量成交单价(元)成交金额(元)合 计四、验收结论性意见1、项目完成质量:①好口 ②一般囗 ③差囗2、服务质量:①很好囗 ②好囗 ③一般囗 ④差囗 ⑤很差囗3、技术保障:①很好囗 ②好囗 ③一般囗 ④差囗 ⑤很差囗4、完成时间: ①及时囗 ②不及时囗5、是否同意结算: ①暂不同意囗 ②同意囗将(服务/履约保证金)款项: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支付给收款人:帐号: 开户行:以上验收情况请验收小组成员据实填写和确认。验收成员确认签字: 采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备注:1、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单位应按规定对采购项目进行认真验收,对于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2、此验收报告一式三份,采购单位、供货单位各执一份,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股一份(请供货单位在退履约保证金时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纳处)。3、采购单位向财政部门结算货款时,应附齐所有发票、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合格报告和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 附件(响应文件参考格式)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采购承诺书附件3:采购报价表附件4: 技术响应表附件5:商务应答表附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7: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书附件8:资格证明材料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JC(2014)单XX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处:  )(其代理人签字处: )洽谈日期:20 14年XX月XX日(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Y采购项目名称*|”项目(|*Y采购项目文件编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洽谈、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 (盖章)日 期: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请文字注明(写在此后):(二)采购承诺书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单位JJC(2014)单XX号文件,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签字代表承诺:1、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并理解其实质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2、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同意提供贵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通讯如下: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日 期: (三)采购报价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参数数量单价金额12341、报价包括完成编制服务的各项相关费用。2、本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四)技术响应表序号服务内容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服务响应备注注:1、供应商应将单一来源文件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如致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无法评判将可能视为无效。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洽谈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注:请附项目以下相关资料——1、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2、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五)商务应答表序号内容应 答备 注1完工期2履约验收要求3付款方式要求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是否响应,也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洽谈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要求填写,在响应文件中无资料应证的将可能视为无效。供应商名称: (盖章)(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盖章):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地址企业性质开户银行账号注册或成立 日 期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及 电 话授权代表及 电 话单位概况职工人数营业执照号项目经理数企业资质等级中高级职称人数单位简历、经营范围及优势、特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债务流动债务净值经济指标时间2013年2014年总收入利润税金供应商2013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地 址联系人及电话实 施时 间合同金额(万 元)备注1231、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成交通知/直接用户合同复印件,服务内容、价格等具体内容不能遮盖)。表不够可另附。2、2013年以来如有政府采购业绩,需全部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无政府采购业绩的,提供至少3个类似业绩,需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以证明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3、业绩有无、够否的文字声明(写在此后):(七)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书(八)资格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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