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公司叉车集中规范停放,拟对现稳定固化车间南侧进行改建施工。现对稳定固化车间停车棚等零星工程进行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稳定固化车间停车棚等零星工程 2、工程地点: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厂区 3、工程内容规模:按图纸改建维修,主要内容为稳定固化南侧绿地硬化、新建轻钢结构停车棚、砖砌隔墙、附近砼道路和雨水管道修复等;详见《稳定固化车间停车棚等零星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报告书》。 4、工程工期:40日历天。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合格。 承包人应当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构配件提交相应证明资料,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须报请发包人验收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发生。 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对施工人员做好保险和安全教育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包人的安全规定,服从发包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7、水、电:发包人提供水、电使用接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质量保修:保修期壹年,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金为结算审核价的5%。 9、施工安全防护:施工期间承包人须做好施工区域和材料堆放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此费用。 二、主要合同条款 1、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如造成发包人设备、设施损坏,损坏部位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 2、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在履行施工期间涉及特种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上岗证;必须遵守发包人公司规章制度,如有违章行为按发包人规定进处罚。 3、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付款方式: 4.1工程全部施工完毕、资料齐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 4.2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经审查核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核总金额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结算支付(无息); 4.3工程款支付时需提供预算相同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5、合同价款及调整 5.1 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合同。本工程施工说明和图纸(招标期间下发的施工图、修改图、施工说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措施项目费用按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均不作调整。 5.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1)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调整; (2)工程变更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的调整。 5.3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对应的结算办法 5.3.1工程变更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变更,结算单价确定的依据: (1)招标时发包人预算中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采用该项目综合单价并按中标浮动率进行浮动计算确定。 (2)招标时发包人预算中有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参照招标时发包人预算中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并按中标浮动率进行浮动计算确定。 (3)招标时发包人预算中没有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则需重新组价,重新组价依据同招标时的预算书的编制依据,并按中标浮动率进行浮动计算。 5.3.2 工程变更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发生变更和暂定工程量的调整,结算时按同5.3.1(1)条。 6、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承包人应当如实上报工程结算,发包人委托咨询单位审核,若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和核增额(核减核增不相抵)的追加费用(费率5%),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付清应承担的审核费后,方可进行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7、工程延期扣款 工程延期按500元/天的标准扣罚承包人违约金。逾期15天,视为承包人不能交货,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符合)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公司注册地点为宁波市范围内,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四、投标人须知 1、报价要求: 1.1 本工程预算价为¥180945元(大写:壹拾捌万零玖佰肆拾伍元整)。各投标单位可参考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或市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情况独立报价,可根据工程量清单,自行在预算价下浮10%范围内(含10%)浮动报价,超过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1.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报价单详见附件一。 1.3投标报价应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均包括该工程的直接成本(即人工、材料、机械)和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相关区域拆除和安装配合费用、安全保护费用、风险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全部费用。 1.4投标报价应是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工程的范围、质量、安全及工期的全部费用。 1.5工程量及材料规格在报价时投标人不得更换,否则作废标。 2、现场踏勘:不组织,但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联系发包人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运输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批准;并自行承担考察的费用与安全风险。 3、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6家以上的,先将通过抽签形式抽出6家入围名单。 4、合同签订前,因工程取消或重大变化发包人有权废除招投标内容,重新组织招标,但不承担由此给投标人带来的经济损失与费用。 5、保证金: 5.1预中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交纳中标价的10%作为保证金,双方合同签订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无故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扣罚此保证金。 5.2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基本户打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作弃标处理,并将拒绝发包人后续其它工程的投标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23日14:00,报价签字盖章后密封好送至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长浦固废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23日14:00,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长浦固废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含主要负责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 五、投标文件组成: 1、工程报价单。标价单(见附件一)应加盖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独立封包,否则我公司不承担提前开封的责任。 2、其他资料。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含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书必须密封,包封上应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并盖骑缝章。 六、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在符合工期、质量、资质要求基础上,低于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且最接近于该平均值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如有相同者,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七、例外处理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发包人招标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3)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发包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发包人招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定确认。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少于3家的,发包人不再进行招标,以招标文件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八、最终中标结果将在我公司网站上公示。 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感谢对本项目的支持!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长浦固废公司3#门) (联系人:朱海峰,电话:****-********,手机:137*****732) 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